密吗?”
石桐宇心生犹豫。
梁少爷见缝插针,立刻掩面装哭:“哥哥,换魂术不解开,如果再有仇家追杀,只怕我命在旦夕啊!”
石桐宇:“……”
哭得也太假了吧?
仇家追杀他们不是没遇见过,钟氏姐弟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可别说什么命在旦夕了,梁少爷不但活得好好的,还反过来把惹他的人全整得灰头土脸……
梁少爷再接再厉:“哥哥,你就忍心看我担惊受怕?在江湖上行走,没有内力就是个软柿子,谁都能欺负我!”
石桐宇:“……”
他简直不知说什么好!
就算没了内力,这货一路上惹是生非还少了么?怕字怎么写,恐怕梁少爷生来就不知道!
梁御风从扇子后面偷看他神色变化,又道:“哥哥,如果不换回来也成,不如你把内息吐纳之法传授给我?能调用你的内力就好,我要求不高的!”
此言一出,石桐宇面色陡然一沉:“此事免谈。”
梁少爷一愣,石桐宇已经决然道:“梁御风,我石桐宇在此发誓,此前算计你只为救我小妹,绝不是要害你性命。”
梁御风点头:“这我知道。可……”
石桐宇不容分说打断他,毅然道:“在取得定魂珠之前,我定会护你周全。竭尽全力,百死不惜!”
梁御风又是感动又是无奈:“哥哥,我已答应助你一臂之力,你就不能相信我吗?”
石桐宇斩钉截铁道:“抱歉,事关重大,我谁都不信。只要我定魂珠到手,定会为你解开换魂术。除此之外,绝无可能!”
谈判至此破裂,石桐宇不愿再听他说话动摇心志,径自回转房间。
重重带上屋门,梁御风惊愕无奈的面孔被他关在了门后。
秋声乍起梧桐落,蛩吟唧唧添萧索。
良久,屋外悄寂无声。隐约中,只有院子的草丛里传来唧唧虫鸣之声。
这时已近中秋,芙蓉山庄虽以木芙蓉著称,他们所在的山庄一隅,道路两旁种的却多是梧桐。
夜来风急,桐树凋零,吹落满地黄叶。
大约因为偏远,他们早起之时还没人打扫,回来的时候倒是遇见个小厮慢吞吞在扫落叶。竹枝编的大扫帚扫过满地落叶,一下一下,单调乏味。
直到此刻,他仍能听到扫帚拂过地面的沙沙声。
异样的静谧中,终于又响起别的声响。那是走动时脚步踏碎枯叶的细碎声响。
梁御风……他、出门去了?
石桐宇又枯坐了片刻,霍地站起,推门而出。
他疾步出了院门,左右张望,小道尽头那个扫落叶的小厮还在,却不见其他人踪影。
距离他追出也只有前后脚的工夫,梁御风现下身无内力,怎可能走得那么快?
这芙蓉山庄藏龙卧虎,庄主乔乐康深藏不露,心思难测,如果真的是敌非友……
一念至此,他心急如焚,可一时茫无头绪也不知如何找人。眼一抬,他瞧见那还在扫落叶的小厮,当下不假思索,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喊道:“喂!”
那小厮身子一颤,似是惊吓不小,抬头瞥了他一眼。
两人视线一触即分,石桐宇甚至没看清他的脸,匆匆问道:“你有没有看见从这院子里出来的人?他往哪边去了?”
那扫地的小厮摇了摇头,仍旧低下头继续扫落叶。
石桐宇忽地目光一凝,停驻在他身上。这小厮气息沉稳,吐纳悠长,明显身怀内力,怎会在此做扫地的粗使活计?
作者有话要说: 冰山其实已经开始融化了哟^_^
☆、狭路相逢
石桐宇心中一沉, 担心梁御风是不是遭了什么不测, 正想抓住那小厮逼问, 身后却传来熟悉的声音——
“哥哥, 你在找我吗?”
……刹那间, 他身子僵直。
缓缓回过头,他终于看见了梁御风——
从院子门口的草丛里钻出来的梁少爷, 满头草屑, 一脸无辜。
石桐宇目光定定瞪视那草丛, 又转回他脸上。良久, 才干涩地开口:“……你在做什么?”
梁少爷:“哦, 我在捉蟋蟀。”
石桐宇:“……什么?”
梁少爷:“捉蟋蟀啊!我听到草丛里好像有蟋蟀的叫声, 所以试着捉捉看。”
石桐宇:“……”
“不过挺难捉的。”梁少爷叹气, 苦恼极了, “看来还是有技巧的。或许应该去请教小乔。”
石桐宇:“……”
“对了!”梁少爷眼睛一亮,惊喜道, “哥哥你是不是也会?不如教教我?”
石桐宇额角青筋啪地跳断一根, 手都气得直抖。
他怒极反笑:“哦,你要学捉蟋蟀?”
梁御风发觉他脸色不对, 讪讪道:“这个……没事, 你要不会,我去问小乔也是一样!”
他站直身子, 胡乱拍了拍衣服上沾到的草屑,转头就想溜之大吉。
石桐宇怒火攻心,喝道:“站住!”
顾不上那可疑小厮, 他气冲冲过去一把揪住了梁御风。
梁少爷大感委屈,正欲分说。这才是说曹操曹操就到,马上就听见小乔兴冲冲的叫声。
“石大哥,梁二哥!”
两人一惊,刚转过身去,就看见小乔拉着钟寅,两人已经迎面而来,避无可避!
“小猫,这便是苗苗的兄长,石桐宇石大哥。还有他的义弟梁公子,你跟着我一起叫梁二哥就好。”
小乔喜笑颜开,抢着替双方介绍。
“石大哥,梁二哥,这是我的好兄弟钟寅,嘿嘿,叫他小猫就行了。”
然而,他热情洋溢的话语之后,双方只剩下良久无语的寂静。
“……”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钟寅停下脚步,目光凝重。
“……梁、御、风。”半晌,他吐字,放开怀中猫儿,双手已然不自觉握住了分水峨嵋刺。
梁御风与石桐宇对视一眼,踏前一步,笑道:“小猫,幸会幸会。”
钟寅不自觉随着他退后一步,紧张道:“站住!”
梁少爷无奈摊手,应声站定,笑吟吟道:“小猫,别紧张嘛。”
一旁的小乔把梁御风这名字反复念了两遍,终于恍然大悟,惊道:“你、你是梁御风?恶人榜榜首梁御风?!”
真相大白,他终于将梁御风这名字和徐愿口中的少主对应了起来,也明白了活财神前倨后恭的原因。
邪派第一高手沧浪主人的独子,武林恶人榜新晋的榜首!难怪徐愿这货见风使舵,居然敢出卖他兄长……
梁御风轻摇羽扇,悠然道:“如假包换。”
小乔道:“原来,你、你真的是合欢岛的少主!沧浪少主!”
梁御风挑眉瞥了一眼石桐宇,这才应道:“是啊。”
在小乔面前承认身份自然没什么,可这事要是让他兄长乔庄主知道,就没那么简单了。可现下实属无奈,被抓个正着抵赖不了……
小乔看了看他,又望了望石桐宇,有件事实在想不通,张口结舌问道:“石大哥……你怎么会和这人一起?”
在恶人榜挂名倒是无所谓,反正他兄长不照样是。但这人——
却是以好男色的采花贼名头上的恶人榜啊!
即便同是黑道中人,也羞与为伍好不好?
石大哥身为男人,竟然不避避嫌么?!
不过,这年头连采花贼自己都长这么俊了,大概眼瞎了才会调戏那群歪瓜裂枣!
石桐宇其实也在纳闷,自己怎么就不知不觉和梁少爷混得这么熟了!
好在钟寅及时插话:“小乔,你小心,这两人狼狈为奸,是一伙儿的!”
小乔沉吟道:“这样啊……”一时陷入了沉思。
梁御风不以为忤,仍是和颜悦色道:“小猫,你这话有点伤人啊。那日江上,你的小命是怎么留下的?”
“这……”钟寅一时语塞。
他年纪虽小,却不是不识好歹之人,没法昧着良心说话。那日江上截杀,这两人大可以将他们姐弟一干人等斩草除根,却手下留情,甚至将他踢入江中之前还为他解开了穴道。这事放在他们绿林道上,就算是施恩了。
可,他大哥却是因梁御风身陷牢狱,虽说不至于没命吧,蹲苦牢也是少不了的。洞庭君山七十二连环水寨从此分裂,寨主们争权夺利,互不相让。从小长大的寨子再也不是他们的家了……
他迟疑难决,脚步不自觉缓缓后退。
石桐宇目光一凝,发现刚才那扫地小厮已不见了踪影,生怕这个也溜了。当下提气掠起,拦在了他的退路上。
梁御风笑道:“小猫,你跑什么跑?我们又不会吃了你。”
钟寅眼睁睁看着后路被断,一脸晦气。
梁御风又转头去问小乔:“小乔,你来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小乔迟疑道:“呃,我就是想带小猫来认识一下苗苗的兄长,没想到……”
钟寅想哭,一张天生的苦瓜脸更见愁苦,简直快要皱出褶子来了。
梁御风道:“好啦,现下大家都认识了,江湖人一笑泯恩仇。嗯?”他径直走到钟寅面前,大力拍他的肩,“小猫,对吗?”
钟寅满眼哀怨。他敢说不吗?
小乔张口欲语,梁御风眉一扬,笑道:“对了小乔,我刚还和哥哥说到你呢。话说你好像很会捉蟋蟀啊,苗苗也很擅长对不对?”
小乔一怔之下不由大喜,忙不迭道:“是啊。苗苗很厉害的,什么蛇蟀蝎蟀,都是她教我认的。”
梁御风瞧见对面的石桐宇皱起了眉,于是轻咳一声,道:“不用毒蟋蟀,你就教教我怎么捉普通蟋蟀好了。闲来无事,我们斗着玩玩。”
小乔点头道:“好啊好啊。”
梁御风把钟寅一揽,大喇喇道:“小猫你也来。”
钟寅奋力挣扎道:“不,我……”
梁御风眯起眼,笑道:“小猫你这个岁数,正是该玩耍的时候。你别说还记着先前那事啊。男子汉大丈夫,凡事不要小心眼,是不是这个理?”
钟寅被他堵得无话可说,那边的小乔更是见色忘义,嚷嚷道:“小猫,来吧来吧。石大哥可是苗苗的兄长,我相信他的朋友。”
钟寅差点泪流满面。
石桐宇见他熄了逃跑的念头,走回梁御风身边,顺便撂下话:“令姐那边,劝你还是不要多嘴的好。”
钟寅被他吓出了一头的冷汗,这时又看见梁御风竟然把自己那只宝贝爱猫狸奴给劫持了,拎着肥猫的后颈皮毛在那晃悠,还感叹:“诶,没想到有这么肥的猫……”
钟寅鼓起勇气,冲上去把爱猫救下紧紧抱在怀中,道:“别捉弄狸奴!”
“玩一下而已,干嘛这么小气?”
“你这样提着它,它不舒服的!”
“我看你这样抱着,它才……咦!”
“哎哟!”
利爪嗖嗖闪过,钟家二郎的苦瓜脸上,又添新痕。
一场风波有惊无险……
不过到了第二天,梁御风最担心的事情果然还是发生了。
芙蓉山庄里,他们最忌惮的人莫过于庄主乔乐康。这只狐狸最会装腔作势,明明都在山庄里住着,还特意命人呈了帖子,请他们前去相见。
想来也是,小乔再心仪苗苗,总不能吃里扒外。梁御风大名一出,无论是沧浪少主的身份,还是恶人榜榜首的名头,加上曾经与钟家的恩怨,实在容不得他再将此事隐瞒兄长。
好在乔乐康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大家都是恶人榜上人物,谁也别嫌弃谁。何况身份拆穿时,徐愿本人又不在,小乔还是不知他们身魂互换的秘密,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梁御风与石桐宇对望一眼,欣然赴约。
约见之地便是山庄里的芙蓉园,位于主院之后的花园。
这日秋高气爽,午后时分,芙蓉园里繁花盛放,枫叶摇丹,景致分外华美。林木掩映处,一泓清水曲流,岸边怪石叠筑,错落中又见匠心,其间还坐落着一座精巧凉亭。
乔乐康身着广袖深衣,端坐亭中,面前一具案几,几上燃着一炉香。烟气袅袅中,其人悬腕握笔,正在习字,容止都雅,气度雍容。
占城沉香,一片万金,凝而不散,清而悠远,静静弥漫在这方天地中。
小乔站在旁边替兄长研墨,神情却是百无聊赖。幸好今日衣饰端洁,远远看去也是粉雕玉琢一位美少年。
梁御风手摇羽扇缓步走来,含笑睇视这满园美景。
《诗品》有言,“雾余水畔,红杏在林。月明华屋,画桥碧阴”,是为绮丽。而此情此景,也不遑多让。
乔乐康号称江南首富,这芙蓉园不但富丽堂皇,还不见丝毫铜臭之气,实在难得。
乔氏双璧更是寒木春华,各具风姿,简直叫他目不暇接。要不是石桐宇推了他一把,他只怕就要原地不动,神游天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嗯,冰山都要融化了,耐不住梁少爷自己作死,哈哈哈哈~另外本章埋下一个伏笔喔~
☆、镜花水月
见客人到来, 乔乐康停下笔, 过来见礼。
“石公子, 梁公子。”
提到梁御风, 这位黑道大豪语气一顿, 细长眼眸似笑非笑,盯上了他手上的羽扇。
“乔某有眼不识泰山, 竟然没能认出沧浪少主, 失礼了!”
梁御风忙道:“不敢不敢。”
他一边回话, 一边眼珠子仍是忍不住在乔乐康身上打转。时人多以深衣为礼服, 乔乐康在家待客, 也重重叠叠穿了几层, 却不见繁琐, 但见风仪。
要不是此人有个“坐地分赃”的名号, 谁敢相信这是位黑道枭雄?
只是他适才在习字,用的是货真价实一管毛笔。无缘见识那柄名满天下的判官笔“拒霜”, 梁少爷还略有几分遗憾。
那边小乔也蹦跳着过来给他们行礼:“石大哥, 梁二哥。”
石桐宇当然是照例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更有甚者, 冰山脸还更冷上了三分。
小乔肖想苗苗不说, 还敢跟兄长告密,在他心里简直是罪该万死!
乔乐康见状, 含笑道:“两位的身份,我已经叮嘱了小乔和钟二郎,不叫他们告知钟姑娘。”
石桐宇一听, 正中下怀。此举为他们省去了多少麻烦!钟大娘那只母老虎,打不得杀不得,偏偏还就是追着梁御风这壳子不依不饶。
他脸色不由和缓了几分,拱手道:“多谢乔庄主。”
乔乐康讶然道:“石公子何须言谢?”
梁御风忙道:“该我谢,该我谢!”
乔乐康目光流转,似笑非笑:“梁公子与石公子可真是交情莫逆啊。”
石桐宇一顿,不说话了。
身魂互换是他们最大的秘密,可不能透露给这只成了精的狐狸。
梁御风笑嘻嘻揽了他肩膀,自得道:“我们兄弟一场,不分你我。”
石桐宇眼睁睁看着他的手臂揽过来,脸上微热,人却没动。
乔乐康眸光幽微,忽然道:“梁公子,我们兄弟幼年时,曾有幸见过令尊一面。”
梁御风诧异道:“是吗?”
小乔也忍不住出声:“咦?”
乔乐康负手走下凉亭,道:“那时乐成还小,尚在襁褓之中,不记得也是理所当然。我那时也不过才九岁,但沧浪主人的风采,当真是一生难忘。”
梁御风自踏入中原以来,还是首次遇到正面谈及他父亲的人,似乎还不乏称道之意,不免大为激动,与有荣焉。
他自己听还不够,还不忘用手指去戳石桐宇,示意他也要听清楚了。石桐宇哭笑不得。
不料乔乐康话锋一转,轻描淡写带了过去,又道:“虽说乱世出英雄,但朝廷南迁后,中原武林是越发无人了。但凡有本事有胆气的英雄好汉,在靖康之祸都死得七七八八。尤其长江以北,只怕是再无高手。当今江湖,是少年豪杰的天下了。”
梁御风不由沉吟。他寻思一番,乔乐康这话倒是不无道理。
宋金战祸,断送了整整一代中原武林的杰出人物。多少英豪抛家舍业,与故国共存亡,死于乱军之中。能保下家小南渡的便算侥天之幸了。
因此,现下江湖上那些风头正盛的高手,几乎全是武林少侠榜上的人物,说的好听叫自古英雄出少年,难听点就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更别说这少侠嘛,是有年纪限制的,还有个新鲜感之说。因此武林少侠榜的名次浮动,水分太大,你方唱罢我登场,换得比走马灯还快。
倒是老一代的恶人榜,几十年难得动一下,要不是他梁少爷出山,至今他爹还是榜首哩。
乔乐康这种新晋人物,还是沾了那位老牌恶人“偷坟掘墓”的光,才能勉强敬陪末座,补一下那些死人的缺。
乔乐康醉翁之意不在酒,说完这席话,他回过身来,朝着梁御风微微一笑,道:“闻听梁公子踏入中原以来,四处踢馆砸场子,也是我黑道绿林无人,竟是一路畅通无阻,未遇敌手。武林凋敝,可见一斑。”
这话一出,谁还听不出他言下之意?
梁御风眯了眯眼,石桐宇面色也凝重起来。
小乔忙笑道:“两位哥哥放心。我兄长也是为钟家之事,总要走个过场。”
乔乐康眉眼弯弯,谈笑自若:“乔钟两姓将结秦晋之好。乔某身为当家,无论如何,也该为钟姑娘出这个头。何况沧浪一脉,我自小仰慕已久,能试试沧浪少主的功夫,再好不过。”
梁御风轻摇羽扇,不动声色。
石桐宇踏前半步,手按剑柄。
乔乐康笑道:“石公子稍安勿躁。乔某听乐成说过,你武功超卓,更在令妹苗苗之上。乔某便是虚长几岁,也不敢托大,一人对上你们两个。咱们不如来个文比,点到为止,也不必伤了两家和气。”
梁御风悠然道:“好啊,乔庄主想怎么个比法?”
乔乐康却没有立刻回答。他缓步走过水滨,木芙蓉丛植于溪岸,波光花影,相映成趣。这座八角小亭的倒影也掩映于其间,若隐若现。
乔乐康缓缓道:“我自五年前,开始办这邀月之会。每每会后,便会来这小亭独酌一杯。中秋之夜,月上中天。自亭上既可眺望空中明月,也可俯视水中月影。更有花香满襟,妙趣难于言表。只可惜素来无人作陪。”
小乔吐了吐舌头,表示这个他真的欣赏不来。大晚上熬夜不睡觉,他宁愿去捉蟋蟀好不好?
梁御风笑道:“乔庄主既然已经订了婚,伉俪情深,想必日后自有尊夫人作陪。”
乔乐康细长眉眼微弯,似笑非笑道:“承梁公子吉言了。”
他走回亭中,拿起一管羊毫笔。梁御风和石桐宇凝目看去,见此笔甚粗,笔杆以紫竹制成,笔头足有三寸,应为“鹤脚”,锋颖尖锐似锥,又不失圆润,笔尖丰满。
羊毫属于软毫笔。乔乐康手中这管,虽说是出自名家所制,但两宋时,文人习字,多爱效仿东晋卫夫人,以硬毫写蝇头小楷。倒不知乔乐康为何反其道而行之。
照理说,这么大的笔,又选用柔软的羊毫,多半是用来写匾额的。
这时只见乔乐康又踱了几步,左右顾盼,似在挑选,忽然身子一掠便跃上了树梢。
这一惊非同小可,梁御风和石桐宇对视一眼,都是心下骇然!
之前在三祖山上与小乔交手,他们便已见到此子身法灵便,轻功极为出色。但万万没想到,其兄长乔乐康,轻功竟已高明到这样的境地!
这芙蓉园顾名思义,满园皆是木芙蓉。芙蓉树花枝纤细,斜斜数枝探到凉亭檐下,花色绚丽如锦,分外妖娆。
那开了花的树梢头,更是娇嫩嫩轻飘飘,仿佛风一大就会折了去。
——然而,乔乐康广袖深衣,便是举重若轻踩在了那根纤细的花枝上!
轻风拂过,花枝微微颤动,连枝头开得太盛的芙蓉都颤了颤,抖落几片花瓣,飘落溪水中。
他却临风立在枝头,轻若无物言笑晏晏。长长的衣袖垂下来,随风飘曳,远远望去,宛如吴带当风,几欲羽化登仙。
也是他算得毫厘不差,踏着那花枝,视线正与那凉亭的匾额并齐。
梁御风和石桐宇抬头望去,这才发现这亭上的匾额还是空白的,并无名字。
乔乐康目视那空白匾额,笑道:“我生平最爱芙蓉花。只因秋风万里之时,群芳凋落,独此花妖娆怒放,不惧霜侵露凌,蔚若锦绣,占尽风流。”
梁御风听他此言大有深意。时值乱世,战祸席卷中原,英雄寥落,正如秋风过处芳菲落尽。但乔乐康以芙蓉喻志,显然是认为这正是他大显身手的好时机。
石桐宇与他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这位坐断东南的黑道大豪,果然其志非小啊。
小乔嘴快,抢着道:“难道这凉亭又要叫芙蓉亭?”
乔乐康失笑,他回头睇视梁御风,道:“我今日一时兴起,确是想给这亭台取个名字。梁公子以为呢?”
梁御风轻摇羽扇,笑吟吟道:“先前庄主曾道,中秋之夜独酌此亭中,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何等风雅快意。依我看,不如叫掬月亭吧?”
乔乐康嘴角一翘,道:“梁公子真妙人也。”
他未婚妻子的名字里有个月字,梁御风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他也无心去管。倒是镜花水月,多有讽喻,他却似乎全不放在心上。
他凝目望向空白匾额,忽然抬手举笔信手写来。
拿了笔自然是要写字。何况这么大的笔,匾额又是空白的,梁御风和石桐宇先前已猜出他的意图,倒也并不意外。
只是,随着他柔软羊毫的提按转锋,下笔之处,深入寸许,细碎木屑簌簌而下……
要知道那羊毫笔虽然名贵,到底也就是一管寻常毛笔,绝不是他那柄名闻天下的判官笔“拒霜”。
但“掬月”两个大字,竟是被他用柔软的毛笔,硬生生嵌入了那块木质匾额上!
这两字刚健挺拔,一气呵成,虽及不上古往今来真正的书法大家,但笔意连绵不断,已然气韵十足。
更难得的是,他以羊毫笔这样的至柔之物,强行在硬木匾额上刻出字来,痕迹还如此之深。
此等内力,足以惊世骇俗!
这乔乐康不愧是恶人榜上成名人物。与他一比,武林少侠榜上的少年们仿佛变成了一群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难怪他敢年年办这邀月之会,天下英雄都要给他三分薄面。
这一招凌空题字,不仅露了手妙到巅峰的轻功,更展示了深厚无匹的内力!
作者有话要说: 乔庄主:风雅,要风雅。
小乔:咦,大哥又在装模作样了~
梁少爷:佩服佩服!
石桐宇:……
☆、落花流水
乔乐康说要文比, 果然就是文比。凌空题字, 既风雅至极, 又惊世骇俗。
梁御风和石桐宇两人, 齐齐震惊。
轻功且不去说了, 这凭虚临风的身法只怕是当世无双,无人可与之相比。
而梁御风自踏入江湖以来, 一向自诩内力惊人。他自幼被父亲逼着在海潮中练功, 日夜苦修, 不敢有一日懈怠。直到未及弱冠便打通任督二脉, 内力之浑厚纯净, 确实远超侪辈。
但他内力深厚程度是够了, 要他用这软软一管毛笔, 在硬木上写出两个字来, 却是万万不能。顶多刻出几道鬼画符,字形轮廓都不见得能看清, 笔头就要秃了。
可乔乐康也不过比他大个六七岁, 竟有这样的本事!
掬月两字,不仅深入木里足有寸许, 还轮廓明晰, 圆润涵蕴。乔乐康一气写完不说,手中羊毫笔仍然完好无损。
这体现的不仅是内力的浑厚, 还有对内力的精准控制。这就不是梁少爷办得到的了。
当然,这种手法也绝对是乔乐康练了很长时日才能办到,绝非一蹴而就。多半是乔庄主压箱底的绝活。
但狐狸就是狐狸, 他事先说了文比,又美其名曰不伤两家和气,难道他们两个还能反悔不成?
论装模作样的功力,梁御风深感自己还是嫩了点!
更糟的是,他现下用的是石桐宇的壳子,身无内力。这可要如何是好,真是难倒了梁少爷。
这时乔乐康轻轻跃下,淡然道:“乔某献丑了。”
他款款行来,衣袂无风自动,意态从容,显然是认为自己胜券在握。一边的小乔也是面有得色,显然对兄长很有信心,与有荣焉。
乔乐康含笑道:“昔日沧浪主人曾道,轻功不过细枝末节,唯有内力才是一切之源。乔某不才,自幼时一直记到如今,如今在沧浪少主面前献丑,还望不吝赐教。”
梁御风轻摇羽扇,心念急转。没想到这位乔庄主与自家老爹还有过一段渊源,这是记仇呢记仇呢还是记仇呢?
他不动声色道:“我父亲是当兵的糙汉子出身,粗人粗话,糙得很,难为乔庄主一直记到今天。”
乔乐康细长眉眼弯起,意味不明地笑了笑,道:“沧浪主人以一人之力,护佑一方,令得四海归附,群盗俯首,连倭人亦不敢轻犯。一枪能敌百万兵,无人敢撄其锋芒。这等盖世功绩,乔某是极为佩服的。”
石桐宇还是第一次听说那位合欢岛主的具体事迹,不由全神贯注听起来。
他虽然不想主动去询问梁御风,却已在不知不觉间对沧浪主人好奇得很。有人肯讲,他当然不听白不听。这期间的心态变化,其微妙之处,连他自己都很难说清。
“天上只有一个太阳,海上唯有一位君王。”乔乐康念出这句话,眯起了眼,“可惜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位海上的君王,太不在乎自己的声名,竟放任流言蜚语传到那等荒唐地步……”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却并没有接着“可惜”下去。
小乔大约也是首次听闻兄长提及这些,一双杏眼奕奕有神,感叹道:“海上的君王?听起来好威风啊。他练的是什么武功?跟世外五绝相比,到底谁更厉害?”
这个问题其实梁少爷也问过老爹,自打他从来自中原的无名大哥那里第一次听说了世外五绝之后,隔三差五都要旧话重提。可惜他爹跟他的交流永远都是同一种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有效——
把梁少爷暴揍一顿,揍得他半个月不能下床,耳根就消停了。伤好了还想问就再揍一次,揍完了丢回去养伤,伤不重就丢去海潮里练功。
说起来都是泪,梁少爷远超侪辈的深厚内力,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没想到小乔在此时替他问出来,梁御风赶忙洗耳恭听。顺便还注意到石桐宇也好奇地竖起了耳朵。
乔乐康微微一笑,道:“我生平与沧浪主人不过一面之缘,至于世外五绝,更是一个也没见过。要比较他们的武功高低,却是没什么资格。”
梁少爷一听,这狐狸说话滴水不漏,谁都不得罪,但也没意思透了!
没想到他忽然话锋一转:“但沧浪主人不过一介寻常军汉出身,于战场拼杀中百战成圣,以武入道,自创传承。比起世外五绝均是各有师门传承,又显得格外艰难一些。”
——可是,格外艰难,往往也意味着格外了不起!
小乔听到这里,简直羡慕得双眼都在闪闪发光。
梁少爷更是大吃一惊,想不到记仇的乔庄主对老爹的评价这么高。
乔乐康又长叹一声:“只叹沧浪主人盖世英雄,不懂爱惜羽毛。须知过刚易折,善柔不败!”
他说这话时,细长眼眸里精芒闪现。只有那一刻,这城府深沉的狐狸似的人物,才显出了青年人独有的桀骜与峥嵘。
这就是年轻人与老家伙的不同了。真正的年轻人,永远有着一腔热血,一副傲骨,坚信自己不输给任何人。所谓少年壮志不言愁,无论世道多艰难,对手有多少,老子天下第一。
这么看来,这位芙蓉山庄的庄主,哪怕再圆滑再八面玲珑,骨子里还是个年轻人。
想当年,沧浪主人在他眼里还是位高不可攀遥不可及的前辈。但如今他已名满江湖,自然想试试昔日前辈的传人究竟是不是比自己更强!
梁御风也是个年轻人,哪会不想应战呢?可惜这种情况下,他应战只会是自取其辱。
正在他为难之时,石桐宇踏前一步,淡淡道:“乔庄主对沧浪主人的武功当真是推崇备至。”
他转头望了梁御风一眼,又道:“我……兄弟梁御风的武功,出自沧浪一脉,自然不差。只是在下不才,却想代他与乔庄主比一比。”
他神色肃然,说起瞎话来面不改色,就是所谓一本正经的撒谎,倒也颇能唬得住人。至少乔氏兄弟都在想,这是夸沧浪主人夸得太过,让石公子不服气了?
乔乐康笑了笑,尚未说话圆场,又听到石桐宇道:“乔庄主豪情壮志,令人钦佩。只是乱世纷纭,有人凭风借力,遂青云之志。可更有轻薄落花随波逐流,大抵不过是出于无奈罢了。”
他的声音低沉下去,仿佛是在叹息:“世道艰难,坠茵落溷,各有际遇,又遑论孰高孰低?”
他缓缓抽出长剑,轻身掠起,落到了临水岸边的一块怪石上。
芙蓉性喜近水,宜植池旁溪畔。何况这芙蓉园中,花树不下数百株,落英无数。醉芙蓉花色一日三变,朝白暮红,被轻风吹落水中的花瓣却以开到败了的绛红居多。
不与春花斗芳,不与夏花争艳,芙蓉入秋始开,丽质天成。便是这逐水漂流的落英,也自有三分楚楚动人的风韵。
此际无风,石桐宇伫立在怪石上,临水而立,手提长剑,目视那溪水中零星的落花。
轻薄的花瓣点缀在清澈见底的溪流间,随水而去,毫无滞涩。仿佛毫不留恋,又仿佛身不由己。
霎时间,石桐宇出剑,刺向水中。
剑光缭乱,快得看不清。没人知道他一共出了多少剑。小乔见过他出剑,本以为那次已经够快,但没想到还能更快。
但,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么快的剑,却仿佛轻飘飘毫无力道!
那剑尖与其说是刺入了水中,更像只是轻描淡写地点了点水面,似触非触,也许根本就没有沾到。因为溪水仍是柔柔流过,并没溅起半滴水珠,涟漪都不曾多出几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