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叠起双腿,盯着他,缓慢地说道,“我不认为我是个能欣赏你画作的超凡之辈,那你叫我进城堡的目的为何?”莫雷尼的两撇胡子跟弹簧似的动了一下,他意味深长地站起身,意味深长地看向我,看得我想戳烂他的眼。“你可能的确无法欣赏我笔下的美丽,王子殿下。”他深情地说道,仿佛正手捧一件至高无上的珍宝,“但你就是‘美’本身。”我感到胃袋一阵抽搐。撒旦啊,这疯子要是现在给我来一刀,可能我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人妖女王莫雷尼用芭蕾舞般优雅的小踮步满室游走,眨眼就落到了一面帘幕前,拉下一根绳索。“天才的艺术家都是伟大的预言者!”他突然慷慨激昂地仰脖狂喊,喷出满嘴白沫。帘幔犹如落幕演员的裙摆,飞速移到一侧,露出其后悬挂的几幅画。我稍稍往那里一瞥,手指立时僵硬地凝在桌面上。第一幅画是个被毒蜂裹住的孩子,就像只晒干的海星,目光透出深渊般的绝望。第二幅画是一只手脚颠倒的巨型骷髅,脊椎骨直通天际,巨大的脚爪下踩着万疆帝国的旗帜和嚎叫的子民。而第三幅画,是我。我骑着一匹皮肉残缺的黑鬃骷髅马,披着幽灵般的黑斗篷,露出苍白的下颌和含笑染血的嘴角,朝画面驶来。在我背后,晦暗的漩涡像无数缠结的恶鬼魂魄,化为两只白雾似的巨手,拢在漆黑的夜穹之上。画面左下方用烫金字迹写了几行短诗:“我知道痛苦乃是唯一的高贵,无论人世和地狱都不能腐蚀,为了把我那神秘的冠冕编缀,须将一切时代一切领域征集。”(注:波德莱尔《祝福》)我的双手僵硬地绞在一处,记忆被唤醒的疼痛再度袭来,我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煞费苦心就为了让我看这些垃圾?”莫雷尼忧伤地喃喃道,“垃圾……哦,垃圾……要是普通人这么说,我一定要捏碎他的脑袋,勒断他的喉管……但说这话的是美丽的纳西瑟斯,只有他才有资格说我伟大的艺术品是垃圾……其实我要给你看的不是这几幅画,而是我最新创作出的画作,纳西索斯。”这疯子自顾自地就给我换了个该死的名字,我强压着内心的怒气,趁他精神恍惚时,悄悄放出了号角里的黑蜈蚣。我低声道,“小乖乖,去找老头子。”“就是这幅画,纳西索斯!我呕心沥血,甚至可以带入坟墓里的画!哦,感谢缪斯之神,让这无上的美丽凝结于我平庸的指尖,能在有限的一生中完成它,我死而无憾!”莫雷尼差点说得自己声泪俱下,但我翘着腿,内心连一点波动都没有。直到他哭唧唧地拉开了遮在那幅画前的帷幕。****红发的男人一直在盯着我。我眯起眼,回望眼前的家伙。他跟我有着一样的烈焰般的红发,不过长即腰际,被风吹得凌乱不堪。他高大而冷酷,赤|裸着苍白健美的身体,结实的肌肉上横七竖八地裂着斑驳的鲜红色伤痕。他金色的瞳孔如蛇般注视着我,邪狞的嘴角弯起一个弧度,背后是地狱般的火山岩浆和血色苍穹。“这就是某一日,缪斯光临我梦境时的馈赠……”莫雷尼敬畏地缩起身子,差点对着这幅巨型油画跪下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画上的红发男人,颤抖着举起双手,“神啊……过去和未来……交错的时空……无以伦比、多么令人窒息的美……”我走上前,似笑非笑地看着画中的男人----或者说是几年后的“我”更为合适。我现在的每一道伤疤都在这副精壮的躯体上留下了痕迹,他嘴角的笑意充满了邪恶和引诱,甚至更胜于我。“呵,未来的莱蒙·骨刺?你没死,活得好好的,真是上帝无眼啊……”我戏谑地将五指按在画纸上,仿佛按进一层流动的液体,指腹上灼热的触感蔓延全身。画中的男人金色的瞳孔一转,像看一只蚂蚁般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让我想对着他那个脑袋砍几刀。我俯身上前,对着他的脸,伸出舌头呸了几口,谁知他凑了过来,同样伸出了那条蛇信子般的妖冶血舌。舌尖相触,他将我的舌头卷入口中交缠,似乎很享受地眯起金色的瞳孔,用想要榨干每一滴津液般的力道吮吸我的舌根,与我追逐共舞。这时莫雷尼跟上不来气一般尖叫,“啊啊啊啊!上帝啊,撒旦啊!多么美艳的画面!让它永远地停留在这一瞬吧!我要把这绝美的一幕画下来!”噗嗤一声,鲜血溅上我的唇畔。我眯起瞳孔,咬着半截舌头,对着画里的莱蒙·骨刺呲出一个血淋淋的笑。他先是看了看咬在我齿间的碎肉,又伸手抚上断裂的舌头,嗤笑一声,满不在乎地笑了笑。“世上只会有一个莱蒙·骨刺。”我望着他的脸,狞笑道,“去死吧,冒牌货。”面对斫骨刀仍可如此从容的大概只有我自己了。我将斫骨刀捅入他的咽喉,他依旧用那双漠然邪肆的眸子望着我,似乎就在看一只咬他喉结的小猫。我的刀刃穿过他的脖颈,听到血肉挤压的噗嗤黏响。他的手探出画纸,捧着我的脸吻了一下,新鲜的血液泼到了我的眼睫上。“与你同在,吾爱。”****“你毁了我的画,我的心血,我的爱与梦!”随着红发男人的死去,画纸犹如深秋的玫瑰枯萎凋零,皱缩成一只焦黑的纸团。莫雷尼声嘶力竭地叫嚷着,突然开始大声恸哭,扑在地上打滚,跟倒在火炭上油煎似的。一时间城堡里的所有壁画游动起来,那些怪物仿若刚从母体爬出来般缓慢地朝城堡的最高层移动。我看到从地砖的夹缝里破土而出许多触手般的珊瑚虫,它们当空摇荡,表皮遍布着星星点点的花斑。莫雷尼的面皮上轮流起伏着疣子般的肿块,变调的声音浊杂不堪,“你毁了它,肆意践踏、摧毁美丽的恶鬼,我要你为此付出代价----”“为什么?”我残忍地笑道,“它可是假的。”这个疯狂的艺术家悲痛欲绝地吼叫不停,两只眼珠随着汹涌的泪流掉了出来,从中钻出两只长长的蠕虫。他的腋下、肚脐和下|体都变成了章鱼般的触手,每一只吸盘都喷出了五花八门的颜料,把我喷得像个五彩缤纷的彩虹虫。我盯着全然变成一个悲伤触手怪的艺术家,听他浑浊的声音如震破天地的哀歌,“你毁了至高无上的美丽……我钟情的深爱……我要你为此付出代价……”“好吧。”我笑着举起滴血的斫骨刀,道,“我接受你的愤怒……”****“莱蒙!”一股麻椒味的烟雾喷到我脸上。我清醒般打了个寒颤,发现自己正对着空荡荡的回廊举着斫骨刀,阴冷的空气如无形的手掌绕在我身侧。乞乞柯夫围着我绕了几圈,眯眼道,“被幻境困住了?”目之所及的豔丽壁画没有了,黑褐色的墙壁上空空荡荡,脚下湿漉漉的地砖踩出嗞嗞的水渍声。我上前几步,蹙眉抚摸着粗糙的墙皮,道,“乞乞柯夫,这里本该有一面长长的壁画,画着雨林大地和各种奇形怪状的怪物。再向上走则是深海壁画,蓝鲸在水底游动,还有通向第三层的蚌壳……”“你在说什么?”他疑惑地瞅了瞅我,似乎觉得我脑子不太正常,“这个城堡是个无人堡,没有什么彩绘和图腾。之前在你迷迷糊糊的时候,军队已经进来查探过了。待普卢默元帅出去,众人又发生了幻听,束手无策之际,才只能跟随幻听的指示,让你进来看看情况。”他将那只肥蜈蚣装进匣子里,“幸好你还记得把蜈蚣放回来,这城堡邪门得很,即使空无一人也把你困了这么久……”“不。”我道,“不是空无一人。”我上前,从一个隐秘的拐角处捡起一只骷髅头,递给乞乞柯夫,“你瞧,我大概找到真正的幕后主使了。”我弹了弹骷髅坚硬的头骨,吹了声口哨,“你可真是了不起啊,疯狂的艺术家,‘血女王’莫雷尼。乞乞柯夫,你那只眼睛能看到这东西的过去么,说不定它可是道破秘密的关键哩。”我本是开个玩笑,但乞乞柯夫认真地盯着这玩意儿看了半晌,忽地道,“看得到。”“……哦?”“他的灵魂未散,执念存于头骨,强烈到死去仍像活着那般鲜明。”乞乞柯夫道,“一个悲惨的宫廷画师,因画的作品含沙射影当年艾略特的弑君暴行,被迟暮帝国判为‘邪恶的异端’,斩杀于此,被利用为看守宝物的工具。”他按了按这枚头骨,道,“很硬,大概和钻石差不多,是我所见过的最坚实的器物,估计都能砸碎金属。”“这就是一名伟大艺术家的头骨。”我将它高高举起,笑道,“好好看看吧,这才是真正的‘无坚不摧’呢!”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大莱蒙”露脸了~本来没想让他这么快正式出场的,既然机会难得就稍稍写一下了,后面还有更重的戏份~+_+ps.文中出现的“纳西索斯”,其实是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美少年~第31章 枭心国王我第一次见到乞乞柯夫的时候,这个老头子一只眼睛像颗磨钝的玻璃珠,另一只灰蓝色的眼睛却犀利地令人难以忘却。他坐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咂巴他那根宝贝似的烟斗,漫不经心地环顾四周。一开始我以为他拦下我是为了搭个马车,没想到他一开口就说出了我最在意的事情,仿佛我过去的人生是由他代替度过那般,精准到令人发指。他问,“你恨艾略特?”我答,“恨到杀他不足泄愤。”他问,“如果我告诉你,你的反抗对他来说不啻于蚍蜉撼树,你还要继续么?”我冷笑一声,从地上拈起一只匆匆赶路的蚂蚁,搁入我的手心。蚂蚁在我的掌纹中挣扎奔跑,我将手攥成拳头,蚂蚁被困在其中。乞乞柯夫眯着那只灰蓝色的眼珠,看蚂蚁从我的拳缝中钻出。它钻出拳头一次我将它摁回去一次,但它不曾绝望自弃,反倒变着花样寻找出路,企图从我的手心溜走。最后,我将蚂蚁弹到地上,朝它狠狠地跺了两脚。蚂蚁被我踩得奄奄一息,但依旧挺起了卑微的身躯,脚步蹒跚地沿路前行。我指着地上的蚂蚁,冷冷地说,“看到了么?我两指就能捏死它,但它还是一心想要逃出去,就跟我一心想要复仇一样。蚂蚁都如此,我为什么要放弃?更何况艾略特两指还捏不死我呢。”****我抡起艺术家坚硬的头骨,将一扇严丝合缝的铁门砸得粉碎。铁门上绘着蜈蚣和衔尾蛇,迟暮帝国的标志,一见便知。乞乞柯夫道,“没错了,按照那人的记忆,这就是存放宝物的密室。”他思索片刻,接着道,“莱蒙,既然找到了密室,那不如吹起号角,让外面的冬霆军进来协……”“不。”听我斩钉截铁地拒绝,乞乞柯夫蹙起眉头。我敲了敲号角的铜制外壳,道,“我不知道这个密室里有什么。听巴克豪斯的话,似乎是可以证实我为王储的关键。我不相信艾略特会把这么一个宝贝大摇大摆地放在这里任我撷取,而不动一点手脚。万一到时候出了岔子,这些蠢骑兵不相信我的身份,那就难办了----无论如何,我都要成为新王。”老头子盯着我,语气和灰蓝色的眼珠一样冰冷,“你可要想好了,莱蒙。万一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我意识到凭我的力量无法解决,那我决不会出手相助。”我冷笑道,“我明白,老头子。你作壁上观的时候还少么?本来你我之间的结伙就是一场交易,我替你拿到眼睛,你帮我获取情报。就算我死了,你也可以寻找其他能帮你实现愿望的人,我可没指望你会讲什么情谊。”乞乞柯夫嗤嗤笑了笑,似乎对我的清醒认知相当满意。老实说,我考虑过榨尽这老头子的价值后将他一脚踢死,然后将那两只厉害的眼睛占为己有。但我明白目前我的任何念头都躲不过这贼老头的眼睛,所以也只能想想罢了。反正日后机会多的是。我嗤笑一声,郁结的内心舒服多了。乞乞柯夫不随我进入密室,我就自己大步跨了进去。密室的门就像张大的嘴,里面黑不见底,墙壁被整齐的格子线勾勒出一块块雕有花纹的灰砖。脚下的泥地起伏不平,像布满脓疮的脸,我划亮火柴,点燃一小支自制的简易火把,沿路走到尽头的一扇门前。这次的门不是铁门,是木门,陈旧枯朽,轻轻一推就发出老人在风烛残年的呻|吟声。门上没有刻着爬虫图腾,而是一行眼花缭乱的古文字,两只硕大的门环就像野牛的鼻孔。我将火把凑近,映照出了上面俊秀细长的字迹。“亲爱的莱蒙我在看着你。一直。看你愤怒,看你疯狂,看你腐烂,看你堕落,看你的脑海里除了恨我杀我就别无所求。我迷人的男孩,我比任何时刻都想亲吻你那因痛苦而抽搐的嘴唇。弑君者艾略特·德·斯图尔特”“亲你妈的蛋去吧,你个猪头。”我一脚把脆弱的木门踢了个粉碎,拨开飞扬的尘埃,抽刀扛在肩头,一脚迈了进去。然后我就看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并排坐在密室的正中间,手脚摆放的动作纹丝不乱,就像是两尊活灵活现的石膏像。****“莱蒙?”撒旦啊,这个声音我多么地熟悉,熟悉到眼前模糊。女人从座椅上起身,杏仁色的发辫脏乱不堪,枯瘦憔悴的面容上似乎划过一丝光亮。那道光将我钉在原地,握刀的手逐渐僵硬。女人一步步朝我走近,当看见我的面容后,喉中逸出一声慈母独有的哽咽,飞奔上前,将我抱在怀中!“莱蒙,我的小儿子!”她瘦得皮包骨,像搂失而复得之物般将我搂在怀里,下颌硌得我头疼。男人随即也难以置信地站起身,谨慎地边靠近边摇头道,“莱蒙?真的是莱蒙?上帝啊,这小子有一头红发,我们索尔家族可是金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