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洛斯阴郁着脸,棱角分明的面容迎着凛冽的寒风。良久,年轻的骑士低声道,“我讨厌他。”巴克豪斯元帅道,“听着,法洛斯。骑士不该凭着个人好恶侍奉他的君主,他唯一需要懂得的就是何为正义,何为忠诚。如果莱蒙·骨刺真的是你的君主,你不该因为他的恶行就心生厌恨,而要帮助他改邪归正----”他勒住骏马,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凝视着自己的爱子,“告诉我,你的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法洛斯一怔,沉默着抚上剑鞘,深吸一口气,说出了那句铭记于无数个日夜的誓言。“为吾王而战。”银甲冰冷的温度贴着皮肤,法洛斯阖上眼眸,眉宇紧蹙,比暴雨雷霆还要沉重的声音道,“不只是剑……这同样是我活着的意义。”“没错。”元帅满意地点了点头,转头望着冰块般的苍穹,道,“如果,他真的是王子,当年从恶龙巢穴逃出来的王子,那么冬霆军永远欠他一个公道。这是我们的失责,也是我们的耻辱,我们决不能让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年轻的骑士沉声应道,“是,父亲。”****傻蛋严肃正经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就像只刚被主人驯化的傻狗,很以脖子上摇晃的铃铛声为荣。他越是盯着我看,当年他怎么看爱戎的眼神越在我脑海中映得清晰。我记得他就像条忠心耿耿的狗跟在爱戎身侧,随他一起狩猎、练剑。爱戎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若不是碍于普卢默家族的名头,早就不耐烦了。而我偶尔看他一眼,傻蛋也只是简单地颔首示意,然后用一对锐利的目光继续寻找追逐那个他想要追随的人。这时,乞乞柯夫冷不丁说道,“你在嫉妒,莱蒙。”我嗤道,“嫉妒什么?嫉妒爱戎有条好狗么?”“呵,其实我觉得完全没必要。”乞乞柯夫老神在在地吸着烟斗,“你还有那个小亡灵呢。”我想起属于我的魂浆被罗喝下又吐出的事,冷淡地抖了抖缰绳,“如果没有召唤仪式,他巴不得离我远远的。”“那个小亡灵一旦离开你就很不安。”乞乞柯夫不自在地缩了缩肩膀,“貌似他最近几日一直在做噩梦,提起你时满脸都是忧虑。拜他所赐,我现在也有种不好的预感了。”我漫不经心道,“那麻烦你回去替我好好照看一下我的亡灵小公主吧,现在我还顾不得抚慰他那颗敏感纤细的小心脏。”军队绕过一座低矮的山坡。我不知道前头的部队怎么找到方向的,在我看来那些拥有区分度的植被裸岩都被厚实的白雪压住了。我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雪后大地逸出的清寒芬芳,再度睁开眼,却不禁蹙起了眉头。我身处的地方不再是冰雪压境的荒原,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夜光森林。世界像被舞台的道具师换上漆黑的布景,暗夜里的空气漂浮着幽绿色的光芒,吹拂在地的绿叶残骸仿若起伏的波浪。我眨了眨眼,视野中的景象忽然间如漩涡般扭曲,被赋予了生命般在我眼前摇曳波动。一排软茎发光的花朵听到我的脚步声,纷纷张开花苞,露出花蕊上的小眼睛,跟着我的背影骨碌碌打转。【莱蒙……】女人的声音,妖冶又妩媚,如山谷的回音萦绕耳畔。我眯起眼,望着淡绿色的荧光夜空,下意识咧开一个笑,抚了抚腰间的斫骨刀。那个柔媚缱绻的声音转成了焦灼的娇喘和呻|吟,【我亲爱的,我一直在等你……】我道,“别着急,我这就去会会你这个骚贱婊|子。”女人咯咯娇笑起来,仿佛并未被我的污言秽语冒犯。灌木丛中的花草在我的脚步下腐烂分解,化成一条黏稠的黑河,就像某种酸苦腥臭的药汁。我听到马匹一声惊慌的嘶鸣,黑河不知何时延伸到它的四只马蹄下。这个高大的畜牲陷在溶池般的黑色泥沼中挣扎鸣叫,我暗骂一声,在满地眼球模样的花朵的注视下,扯着马脖子上的缰绳,拼命想把它拽出湿黏的沼地----“莱蒙!”一股辛辣的烟雾喷到我脸上,乞乞柯夫吐出的烟雾仿佛冲散了施加在我眼前的幻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正拽着缰绳,像个傻子一样在平坦的大路上跟这匹壮实的犟马较劲。马儿咴咴鬼叫起来,惊扰了前进的队伍。傻蛋骑着马屁颠屁颠地过来,一看骚动的中心又是我,眉头拧成十字,“你又出了什么事,莱蒙·骨刺?”乞乞柯夫抢在我之前说道,“没什么,这匹马不太听话。”傻蛋义正言辞道,“老人家,如果在莱蒙·骨刺身上真发生了什么,还望您不要再三遮掩。”我恶声恶气地说,“关你屁事,滚吧。”傻蛋被我喂了一嘴钉子也不恼,很有涵养地扭头离开了。队伍恢复了前进的秩序,留在雪地上的印迹像一滩淅淅沥沥的鸟屎。我骑在马上,这次强制钻入视野的不是绿幽幽的暗夜森林,而是一片布满雾霾沙尘的荒野大漠。裸露的地岩上钻着黑壳长腿的虫豸,天空仿佛被罩了一层灰蒙蒙的薄纱,褐色的灰粒夹在扑面而来的烈风中敲打我的面颊。每踏一步我都仿佛踏在朦胧的蒸气上,我阴狠地咬了一口手背,提醒自己这是某个魔法师给我构筑的幻境,但除了皮肉溢出的血液鲜活可见,幻觉还是如坚硬的果壳将我嵌在其中。“……”一条比臭水沟还腌臜的河流蜿蜒而来,我胯|下的傻马堂而皇之地蹚了进去。妈的,这是幻觉。我一刻不停地告诫自己,臭水已经淹到了我的鼻孔,堵塞了我的呼吸。如果这真是幻觉,效果也太他妈逼真了。噗通一声,我从马上跌了下来,滚了一身脏雪。乞乞柯夫又揪着我吐了口烟。我嫌弃地推他的脸,“行了,老头子,你的口气就跟麻椒似的。”我从地上爬起来,仰头便见冬霆军的骑士们围成一圈,神色复杂地看着我。我拍拍衣襟上的雪粒,走到最前方,迎面看到几十英尺外一座五彩斑斓的城堡。城堡的围墙绘着诡秘而古怪的图腾,动物、人类和千奇百怪的植物被奇妙地组合在一起,就像是某些能够追溯至远古还尚未演化的古生物。我眯眼看去,那些围墙上的图案变幻多端,相融相离,每一笔颜料都犹如流动的水波在砖缝中漫延。巴克豪斯元帅沉重地朝我走来,“这就是血女王的城堡。不过,她有一个提议……”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一个幽谧的声音溶进透明的空气,钻进我的耳膜与神经----是那个把我拉入幻境的婊|子的声音。----“我知道你们到刺青城堡的目的。”我拍了拍脑袋,阴沉地盯着和女人的声音一样妖异的刺青城堡。这不是单独针对我的传声术,其他人应该也听到了。冬霆军团的不少骑士都拔出宝剑,伺机而动,包括那个傻蛋,还挺像模像样地挡在我身前。女人笑吟吟地说,“只让莱蒙·骨刺一人进来,我就答应你们的请求。如果我发现有人偷偷跟在后面,你们今天谁都别想回去了。”“休想!”傻蛋怒吼道,“这是陷阱,父亲,我们不能让他一人进去!”我瞄他一眼,脑子里蓦地想到一句绝妙的挖苦,但还是咽了下去。巴克豪斯元帅凝视着城堡,陷入沉思,看上去似乎难以抉择。“不必纠结了,元帅。我直接进去,反正你的士兵都是些杂碎,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我懒得这么耗下去。这帮自诩正义的人士就爱陷入自我矛盾的境地,其实偶尔虚伪一下也没什么,起码我现在想不到比孤身前往更高效的办法了。反正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我抚摸着斫骨刀。我亲爱的乖乖似乎有点渴,在我的指下躁动不安。元帅和傻蛋一齐用那种母牛般忧虑的目光望向我,撒旦啊,我有点受不了。“这个你拿着。”元帅郑重地交给我一只铜号角,道,“遇到险情,就吹响它,我们会立即进去城堡援助你。”****我没推脱,干脆地将号角系在腰间。临走前我向乞乞柯夫使了个眼色,他点点头,灰蓝色的眼睛在烟雾后若隐若现。我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城堡门下,门扉被密密麻麻的铆钉嵌出两只亮闪闪的贝壳图案。贝壳的中间似乎各有一只滴溜溜乱转的活眼珠,我一边一指把它们戳得稀烂,听到眼珠子发出了嘶嘶的惨叫声。我抽出手指,上面湿漉漉的,挂着晶莹的黏丝,仿得还挺逼真。我跨入城堡大门,铁门在我身后轰然关闭,像一座幽闭的监狱。脚下的地砖纹案和围墙一样古怪,密密匝匝的一堆眼珠子、红血痘、黑斑点,巧妙地搭配重叠在一起,像花豹的外皮,或者教堂能迷瞎人眼的彩绘玻璃。还有头发一样密集的波痕,随着我的步伐丝丝缕缕地荡漾开,仿佛砖下还藏匿着一个虚拟的万花筒世界。【我的名字是茉蕾妮,当然,其他人都习惯叫我“血女王”。】我逐渐接近城堡中心,那个女人的声音也愈发清晰,直到我站到一扇鲜红的木门前,她的声音就隔着一道纤薄的木层,如黄昏路牌上的暮鸦,朝我诡秘地张开翅膀。【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第30章 疯狂艺术家壁画上的生物在为我指引方向,那些怪物看上去就像从创世纪孕育至今的邪恶。一个长着鳄鱼眼睛、穿山甲外壳和蝉翼的土拨鼠一直在抻着脖子尖叫,我一刀朝它砍过去,这死耗子嗖地钻到地底消失不见。后面我也懒得大惊小怪了,因为刺青城堡的构造完全不能按现实参考。画中的生物跟向日葵花盘似的跟着我转动,仿佛我才是一个奇货可居的异兽。旋转楼梯就像悬浮在半空的积木,被无形的磁力操纵着来回摇晃。我跳上一阶上下游走的深蓝色木板,被它直接带至第二层,那里的场面更让人匪夷所思。如果说城堡第一层壁画的基色还是泥土的黄褐色,第二层就是透明玻璃般的蔚蓝,深海中的浮游生物就像五颜六色的丝绒,落在摇曳的水藻和坚硬的珊瑚礁上。一只庞大的蓝鲸张开两只侧鳍,缓慢地从我头顶滑过,震得我头皮发麻,隔断了丝绸般的微光。我伸手去抓,水面在手腕处荡起银光粼粼的波纹,就像无数细碎的珍珠喷涌洒落。我回忆了一下这座城堡的高度,觉得再上一层差不多就是顶楼了。我在蔚蓝浩瀚的海底世界探寻出口,鱼群和水蛇自我的腋下和腿间穿过,有些虾米和牡蛎还黏在我的裤脚上,像不小心溅上的泥点子。我载着这些海底的小虾兵蟹将向前走,身体越来越沉,浑身透出一股新鲜的鱼腥味。终于,在海洋的尽头,我看见一只打鼾的珍珠蚌,粉红色的舌头看上去就像一张富有弹性的床。我抖索下身上的小生物,一脚把那有我半身高的珍珠踢远,纵身一跃,愉快地弹到了蚌的舌头上!嘭啪!受到惊吓的蚌壳骤然合拢,转了几圈,跌在湿黏的海泥里。当蚌壳再度开启,我终于到了城堡的第三层。撒旦啊,这层的画面给我的冲击尤为强烈,即使看到了猪头的美人鱼,我也不会比现在更震惊了。因为这就是一间空旷的画室,褐色的地板打了一层亮晶晶的蜡,厚重的帘幔就像舞女曳地的长裙,半遮半掩后的墙壁挂着一排金锡色的画框。整个房间的基色是一种沉暗的桃红色,左侧是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右侧的窗台上摆放着一只插有蓝色曼陀罗的红釉花瓶,现实到不可思议。“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一个浮夸的声音响起,听上去就像喝假酒喝多了的波波鲁----那股疯劲令人似曾相识,但眼前的家伙和波波鲁古板的修士造型可千差万别。这个瘦高个男人把半短不长的黑发梳成一个光光的背头,唇边翘着两抹黑油油的小胡子,随嘴唇的开合动感地弹跳。他上半身穿着白色的内衬衣和黑丝绒皮裘,但下半身却穿着一条南瓜色的大灯笼裤和尖头船形靴----然而再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他压根什么也没穿。那些衣饰都是用颜料画上去的,几乎能以假乱真。好一个疯子。我似笑非笑道,“哦……血女王茉蕾妮?”“哈哈哈哈哈哈哈!!”这个小胡子男人发出一阵痉挛般的大笑,就像野猪打嗝,仿佛对他来说能发出笑声的不止是嘴,而是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他笑眯眯地喊,“茉蕾妮,出来让我们的王子殿下见一见吧!”说着,一只毛绒绒的布偶从他背后钻出。小胡子男人抬起套有手偶的左手,惟妙惟肖地学着幻境里的婊|子的娇喘声,说道,“嗨,王子殿下,我亲爱的,我一直在等你……”我道,“我看你他妈是想被我砍成两半。”“哈哈哈哈,稍安勿躁,亲爱的小王子!”他瞪着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说道,“我没有骗你,其他人的确管我叫‘血女王’。而我真正的名字是‘莫雷尼’!”****高雅的词汇很难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如果尝试一下粗鄙的俚语,那就是“操他妈的蛋”。谁能想到传说中的血女王其实是个有蛋的蠢货。我以为一个咋咋呼呼的波波鲁就挺考验我的耐性,没想到疯子莫雷尼更胜一筹。这些坚信某种信仰的家伙大多有种走火入魔的癫狂之态。我坐在桌边,莫雷尼正得意洋洋地要给我看他伟大的画作。我环顾一周,看到了曾让我陷入幻境的夜光森林和荒野大漠的画。这个疯狂的艺术家或许比我想象得要危险,毕竟他可是受托于艾略特来看管宝物的家伙。我道,“为什么你的别称叫‘血女王’。”“哦,那是一场华丽的误会。你知道,对于艺术家来说,世界不过是一只鸡蛋,而性别仅是符号。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我的模样,而很多人都不知掩在其后的我的真面目。我曾为了一项奇迹般的行为艺术,头戴酒红色的假发,技巧性地将全身割开细小的伤痕,让鲜血沿着一定的轨迹向下流,淌成一件血做的衣裙。”我冷笑道,“艾略特让你在这里看管皇冠和银麟骑士的盔甲圣剑,你就成天发这些无聊的神经?”莫雷尼忽然怒不可遏地一拍桌子,“别跟我提艾略特!他是个白痴、傻子、无药可救的庸人,根本理解不了真正的美丽!他想让我成为他的部下,但我才不愿为一个有眼无珠的瞎子效力!我的力量只能被真正的美丽和懂得欣赏美的人支配!”画作上的某个植物扭动了一下,我能听见它缓慢生长的撕裂声。“赋予画作生命与灵魂的艺术家”,眼前的疯子的确配得上这个名号,虽然那些画越是真实,越让人恶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