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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1)

覃桓昔的身体本能地做出回应,迅速往旁边一闪,可惜他高估了这具刚康复的身躯,心有余而力不足,躲开了前面攻击他的两个人,却躲不开后面趁机而上的攻击,他只感受道后颈一疼,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在他倒下前的那一刻,一个人迅速接住了他的身体,覃桓昔在失去知觉前,暗暗在心里发下重誓。若是以前宁薛的身体,对付这几个三脚猫小喽啰绝对绰绰有余,等熬过了这场无妄之灾,定要把以前学的功夫全部补回来。现在怎么办?我们真的要把他带走吗?这里可是覃家。潘少说了,我们只要把人带去别馆就行了,剩下的他会安排。快点带走,要是被人看到,就算是潘少也救不了我们了。还真别说,这小子长得真不错别胡说八道,你们确定这人不是哪家的大少爷吗?看他穿的衣服,别是什么大人物?怕什么?有潘少呢,别拖拖拉拉了,快走,再不走,等有人来了,谁都别想走了。待吵吵嚷嚷的声音渐渐远去,最后消失在茂密的林荫小道尽头,一道小巧玲珑的身影自阴影处走了出来。覃斯语一手捂着嘴巴,另一手牢牢抓着树干,竭力控制颤抖的身躯,化着精致眼妆的美丽双眸,闪烁着难以抑制的快意。许久,覃斯语确定四周围没有人后,她才松开捂着的嘴巴,轻快的笑声溢出唇畔,最终亢奋的心情失去了控制,逐渐变成了疯狂大笑:覃桓昔,别怪我狠心,这都要怪你命太好,连老天也不愿轻易放过你,车祸没能要你的命,这一次看你还怎么逃?仇恨与复仇的快意布满覃斯语的双眸,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覃桓昔在寿宴上大放光彩的一幕幕,所有宾客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黑色钻石将他再一次推上了荣耀的舞台,掌声、赞美和名望统统都属于他。斯语,听说覃桓昔又受邀参加音乐会了,这次去的还是音乐之都维也纳呢,你堂哥真是太厉害了,我要是有这样一位堂哥,做梦都会笑醒,走路也能昂起头了,哈哈说得你平时走路好像都是低着头一样,你低着头走给我看看。滚滚滚滚,我只是打个比喻而已。哈哈哈,不过覃桓昔真的好厉害,他已经好几次受邀参加在国际上都很有名的音乐会了呢,我真的超级佩服他,他还这么年轻,很多艺术家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他的成就。斯语,恭喜你了,听说你堂哥又获奖了,我昨天看到电视台的参访了。斯语,听说你堂哥所有人只知道覃家有一个覃桓昔,她覃斯语又算什么?覃斯语捂住耳朵,拼命赶走闯进脑子里的声音,她蹲下|身想要蜷缩起来,更想张开嘴大声地叫。她想告诉所有人,覃家不是只有覃桓昔,还有她覃斯语,只要给她机会,她一定可以走得比覃桓昔更远。一定,一定可以覃斯语张了张嘴,喉咙却堵得发不出一丝声音,她双眼通红地瞪着林荫小道的尽头,仇恨渐渐被快意覆盖。刚才那群男人的话,她听得一清二楚,想来那个叫潘少的男人看上了覃桓昔的脸,想要据为己有。覃斯语勾唇冷笑,她平时虽然不与那群虚有其表的草包废物们来往,但也知道那群游手好闲的少爷们,有的是上不了台面的怪癖爱好。虽然为了覃家的名声,她不能让这件事被外人知道,但若是传到爷爷和覃家那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覃桓昔出丑的人的耳朵里,或者直接让那些人亲眼看到覃桓昔丑陋的一面,想必那群人更会觉得大快人心,看他覃桓昔以后还怎么嚣张?覃斯语眯起眼睛,冷笑着向别馆走去。花坛的另一边,覃从安倚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树干上,嘴角缓缓勾起一个弧度。第06章 莫绍蘅齐丰宇满脸狐疑地盯着笑得一脸猥琐的潘志杰,对方越是故作神秘,他心里越不踏实,瘆得慌。总觉得这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又会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到时候他又得跟着遭殃,无端搓掉一层皮。听着,这里是覃家,你最好别给我添乱。齐丰宇拎住潘志杰胸口的衣服,眯起眼睛警告。好事,绝对是好事。潘志杰一脸讨好,直接略过胸口那只威胁他的手,凑到齐丰宇面前小声道,我们给莫总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保管莫总会喜欢。齐少,你一直跟在莫总身边做事,一定比我们更加清楚,自从三年前莫总带回那个孩子后,这几年莫总的情绪一直不太对劲,想来和孩子的亲生母亲有关。齐丰宇闻言,忽然神色一变,揪着对方领口的手猛地收紧,咬牙道:你究竟干了什么?别跟我拐弯抹角,听好,这件事在我面前说说也就罢了,聪明的,从今天开始就牢牢闭紧你的嘴巴,你要是敢在绍蘅面前提起一个字,就算你有十条命,我也保不住你,所以你最好别在我面前耍花招。松手松手,咳咳潘志杰憋红了脸,使劲扒着胸口不断收紧的手。齐丰宇猛然松开手,仿若碰到了什么赃物般用力甩开,他将手插回裤袋,冷冷地望着拼命咳嗽喘气的潘志杰:你是要选择自己说,还是等绍蘅来了,你亲自跟他说。潘志杰咳了很久,才勉强呼吸到了新鲜空气,尽管心里颇有怨恨,却也不敢在齐丰宇面前造次,毕竟他们还要依附于齐丰宇,才能与莫绍蘅搭上线,他小心翼翼地道:真的只是一份礼物而已哦?礼物?齐丰宇哼笑一声,看来你是铁了心要给绍蘅‘惊喜’,若是我非要追根究底,岂不是破坏了潘少的一番美意?那好,希望你的这份特殊的大礼,能让绍蘅心情有所转变,到时你可是大功臣了。潘志杰瞧着齐丰宇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突然也没了底,莫绍蘅的脾气一向捉摸不定,从小就是莫家的另类,就算是莫家性子最暴躁的老太君,也拿莫绍蘅一点办法也没有。再加上莫绍蘅喜欢反其道而行,明明是莫家娇生惯养,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要什么没有?偏偏喜欢独自闯荡江湖,还愣是被他在道上闯出了一片天,现在道上的人见了他莫绍蘅,谁敢不称呼一声莫爷?原本以为莫绍蘅就这么在一条道上走到黑了,莫家的老太君见他凭借一己之力也能过得风生水起,劝也劝不回来,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至于莫家的其他人,巴不得莫绍蘅别再回莫家了,他们也好少一个竞争对手。可惜莫家的那群人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却忘了莫绍蘅本就是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就在莫家为了继承人的位置,搅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之际,莫绍蘅突然回到了莫家。半年后,莫爷摇身一变,又变成了莫总。潘志杰越想越心慌,冷汗顺着额角滑落下来,此时他也顾不得擦拭了,战战兢兢地望着气定神闲的齐丰宇,讨好的语气瞬间换成了哀求:齐少,我要是我说了,齐少能帮我瞒过莫总吗?呵!齐丰宇笑了,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你准备的这份大礼,保管绍蘅满意吗?怎么?潘少现在是想收回这份大礼不成?送出去的礼物,岂有收回的道理?潘少这是要出尔反尔吗?齐少,您就别埋汰我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潘志杰自知理亏,再次放低了姿态。不,你没错,堂堂潘少怎么会犯错?齐丰宇双手抱胸,倚靠在沙发上。潘志杰憋着一口气,无奈他现在有求于人,再多的不满和愤怒也只能强压回去:我只是看到莫总似乎很喜欢那个人,还在宴会上的时候,莫总就经常看着他,后来我还看到那个人朝莫总笑,我想他应该也很喜欢莫总,所以我就擅自做主把他带回来了。带回来了?本事倒不小,啊?你倒是说说,你是怎么把人带回来的?齐丰宇忽然发现自己的直觉又应验了,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跳,此时他身上若是有把枪,他一定会一枪崩开眼前这人的脑袋,好好看看这人的脑袋究竟是什么构造,是不是真长了一堆杂草。齐少,我潘志杰被齐丰宇凶狠的眼神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差点就因为双腿发软而跪倒在地,他怎么忘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吊儿郎当没个正经,却是一路跟着莫绍蘅从莫爷变成莫总,而这个男人也从齐爷变成了齐少。齐丰宇突然觉得,就算他现在一手掐死了潘志杰,也只是脏了自己的手,于事无补,他冷冷地扫视了潘志杰一眼:人呢?在在莫总的房间潘志杰话音刚落,齐丰宇已经消失在了眼前。直到猛烈的关门声响起,潘志杰才脱力地跌坐在地上,齐丰宇离开前看向他的那一眼,让他仿佛觉得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真的不是他潘志杰胆小如鼠杞人忧天,莫绍蘅若是想要一个人消失,那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多的是心甘情愿替他卖命的人。齐丰宇迅速离开客厅,他觉得自己只要再多待一秒钟,他就会忍不住失手掐死那个混账东西。果然是他最近太纵容这群一无所成的混账了,眼力见没长几分,胆子倒是长进不少,竟敢打莫绍蘅的主意。别馆的上层住的都是宾客中的贵客,依照莫绍蘅与覃老爷子的交情,莫绍蘅在覃家的待遇,那可谓是贵客中的贵客,自然住在别馆的最高层。齐丰宇乘坐电梯到达别馆十楼,莫绍蘅还在陪覃老爷子,他必须赶在莫绍蘅回来之前,尽快把这份大礼处理干净。覃老爷子最在乎颜面,不管潘志杰是不是自作主张,敢在覃家胡作非为,他们都脱不了干系。不过潘志杰的一番话,倒是让他想起了另一件头疼的事。3年前,莫绍蘅突然从s市带回来一个三岁小孩,小孩长得白白嫩嫩,十分的可爱,讨人喜欢。起初齐丰宇以为是莫绍蘅哪家亲戚的孩子,毕竟莫家家大业大,乱七八糟的亲戚旁系不计其数,八竿子打不到边的远亲,也会想方设法地挤进来。结果莫绍蘅丢给他我儿子三个字,就抱着小娃娃潇潇洒洒地走了,惊得齐丰宇差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随后他还来不及询问清楚,莫绍蘅就交给他一大堆任务,给小孩找奶妈,置办小孩用品等等。莫爷有令,所有的小孩物品都要精选,还要他亲力亲为,一整天时间,齐丰宇忙得脚不沾地,终于在莫绍蘅失去耐心前,把所有的小孩物品都布置齐全了,他这才有机会喘口气,好好问清楚小孩的来历。莫寺源是莫绍蘅的亲生儿子,或许现在外面的人对这个认知深信不疑,还真别说,小孩的眼睛、鼻子和莫绍蘅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连莫老太君和莫家的其他人都忍不住怀疑小孩的身份。但齐丰宇跟随莫绍蘅十几年,清楚莫绍蘅的为人处世,断不会做出让私生子流落在外的事。若说唯一一次意外,那也是7年前t大的毕业晚会,其实说穿了,也是莫绍蘅自己允许那样的意外发生,否则谁也近不了他的身。齐丰宇原本以为莫绍蘅与那个人也不过是一夜纵情,对方的身份也不一般,就算莫绍蘅对那人颇有好感,当时的情况也不允许莫绍蘅轻举妄动,莫家的局势还不稳定,道上的一些虫子又开始伺机而动。所以等莫绍蘅稳定局面,突然心血来潮想起那一夜的美妙体验时,那已经是四年后了,而那时的宁家早已物是人非。齐丰宇甚至还记得莫绍蘅在得知那个人已经去世的消息时,他真的以为莫绍蘅会失控。第二天莫绍蘅就消失了踪影,几天后带回来一个三岁小男孩,取名莫寺源。齐丰宇当时也是震惊过度,才失去了最基本的观察能力,小孩除了眼睛和鼻子像莫绍蘅,其实整张脸和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一个藏在莫绍蘅记忆深处多年的人宁薛!直到莫绍蘅把小孩带回来后,齐丰宇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毛骨悚然。这么多年来,莫绍蘅的生命里似乎只出现过一个宁薛,7年前的那一晚过后,莫绍蘅的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人。齐丰宇知道从莫绍蘅的嘴里套出真相不现实,他便明智地转换死缠乱打的目标死人脸,死人脸是他给莫绍蘅的特助贺璟逸取的绰号,谁让这家伙整天摆着一张棺材脸,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当时就是贺璟逸撇下他,陪着莫绍蘅去了s市,那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贺璟逸若是不清楚,那岂不是对不起这家伙魔鬼特助的称号?死人脸果然没有让他失望,齐丰宇很快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他猜得一点都没错,莫寺源的确是宁薛的儿子,齐丰宇莫名觉得,还真是小瞧了宁薛,没想到这人刚和莫绍蘅发生那样的关系,转身就结婚生子了。算算莫寺源的年龄,宁薛一毕业就该结婚了,否则也不会有莫寺源这么大的儿子。除非莫寺源还真是宁薛给莫绍蘅生的儿子,这个日期似乎更吻合,而且莫寺源的小嫩脸的确也有莫绍蘅的影子,齐丰宇当即就觉得自己的脑洞突破天际,女娲都补不上了。不过也确实可惜了,笑得那么耀眼、张扬、风华绝代的人,就这么化为了天地间微不足道的尘土,徒留一段稍纵即逝的回忆,刻在人们的心目中,等以后当大家想起时,也只是一个令人无比惋惜的人罢了。齐丰宇对宁薛的印象也非常深刻,那样一个人,就算只是安静地坐着,嘴角稍稍弯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也足以叫人难以忘怀。何况宁薛的行事作风本就算不上低调,他肆意地挥霍自己的才能,让整个t大都笼罩在他的光芒下。他有属于自己发光发热的舞台,懂得如何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让所有人成为替他呐喊助威的崇拜者。齐丰宇叹息,这个世界上或许也只有宁薛那样的人,才能入莫绍蘅的眼了吧。每次看到莫绍蘅抱着莫寺源,他也忍不住替莫绍蘅惋惜,如果宁薛还活着,或许真的可以成为陪伴莫绍蘅一生的人。第07章 乌龙齐丰宇在电梯里时,还在祈祷覃老爷子多留莫绍蘅几分钟,但是当他打开房间门,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脸面无表情的莫绍蘅,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侥幸,尤其对方还是莫绍蘅,若是只靠侥幸两个字,根本不可能让他在莫绍蘅身边存活这么多年。绍蘅齐丰宇叹了口气,几乎已经做好了承受暴风雨的凌|虐。谁的主意?莫绍蘅站起身,走至吧台边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轻轻晃动,酒杯中鲜红的液体,在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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