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吃饭是令人觉得愉悦的事,所以在吃上我,从来不会亏欠自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也不喜欢迎合别人,谢谢你的早餐,助理已经过来了,能借用你的卧室吗?换身衣服。”
说话间已经听见敲门省,自然用不上樊胜美来开门,谭宗明已经打开门,助理气喘吁吁,递给谭宗明精致Logo袋子,一看价值不菲。
有钱人的世界,果然不了解。
“不借,对面就是谭总的房间吧,我想谭总的房间会更大更舒服,我这里庙小,可是装不下您这尊大佛,所以赶快离开。”樊胜美回到卧室,也不管谭宗明有没有走,穿上运动装,准备去晨跑,大概不想那么早死,所以每天会早早的运动。
生活还要继续不是吗?
绑上马尾,居然发现谭宗明还没走,他一直坐在桌子前,也不知在纠结什么,樊胜美来到谭宗明一旁,伸手就去够他眼前面包牛奶,既然不喝的话,就要放在冰箱,浪费的话并不好,不喜欢浪费食物。
“你要收起来吗?”
“马上快要八点了,谭总可以去上班了,还有请让一让,我要收拾房间,面包不吃的话我要放在冰箱,牛奶不喝要倒了,还有卧室里的衣服,属于谭总的衣服都收拾起来。”
谭宗明眼眸暗红,她脖颈上的红,都是昨夜留下来的痕迹,烤起来触目惊心,甚至谭宗明觉得心情更好了,三五下吃下早餐,助理面露惊讶递过来纸巾,谭宗明很是淡定接过。擦了擦嘴上的奶渍。
“我记得谭总刚刚说过,你是吃饭喜欢享受的人,不喜欢吃的食物,绝不会强求自己,也不会刻意逢迎别人,怎么是谭总觉得这些食物有胃口了?”
“樊小姐说的不错,我的确不喜欢委屈自己,不过也可以破例,今日就这样了,这几天事忙,我会给你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