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谭宗明睡得格外沉,自他坐上这个位置以后,再也没有舒舒服服睡过觉,每天忙到凌晨两三点,就算下了班,还有数不尽的资料,等着他签,等着他去看。
清晨醒来,从门外传来窸窸窣窣声音,还带着饭香味儿,这让谭宗明觉得饥肠辘辘,昨天晚上的确劳累过度,他不知疲倦的一直在要樊胜美,可能这个女人太过于销魂。
低头垂眸,看一眼床下面散落一地衣物,褶皱的衬衫加上外套,乱七八糟,谭宗梅不仅皱眉,他的衣服从来没有过夜,一般早晨醒来,佣人已经熨好,干净的放在床上,她从来不需要操心这些事。
“醒了醒了就起来吃饭,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不过不管合不合你爱吃不吃,我只准备了牛奶面包,想吃别的,可以自己买,对了,衣服要自己洗,跟我可没关系,首先我们俩是床伴,我可不是你佣人。”
记得安迪说过,谭宗明会有些生活上的小洁癖,俩人的性格,其实很多方面大致上也是一样,但是可能太多地方一样了,反而不会在一起,就像职场上,都是同一种的人的话,很难结合成夫妻,因为在上班在讨论,难道下班的时候还要跟老婆玩心机吗?
如果这样,岂不是太累了,谭宗明喜欢的女人绝对,不会是像安迪那样精明的女人。
“樊胜美,这些衣服都不能穿了,已经给助理打过电话,他待会就过来,还有谢谢你的早餐,但是我不喜欢吃牛奶面包,所以心意我心领了,这卡里有三千万,你想买什么都可以,我不管你接受不接受,接受不接受是你的事,但给不给是我的事,我谭宗明从来不会占女人的便宜。”
银行卡透过晨曦放在桌面,看起来波光粼粼,倒像是一个金灿灿的黄金,不过三千万,可是比黄金还要有重量,樊胜美并没有去接,临出国之前虽然想睡这个男人,但绝对不会占这个男人一分钱便宜。
“我收下了,但花不花是我的事,既然你觉得只要我收下钱,就让你觉得心安理得,不亏欠什么,那我便收下,就当是我们俩之间的交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