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呼唤人来撬锁,他没有太多的耐心留给一个抄袭他新书的女人。
“咔哒——”
门锁打开的声音,就在简思准备按下拨通键的时候,穿戴整齐,化着精致妆容的李夏梦一脸娇艳的朝着他微微一笑,
“简作家,欢迎。”
得体的微笑,娇艳的容颜,此时的李夏梦像极了一只骄傲的孔雀,带着东道主的大气,看起来是那么的优雅大方。
但是…
微微挑眉,简思有意无意的朝着李夏梦脖颈的部位看去,青筋微爆,喉管处明显凹入,呼吸也带着不易察觉的急促,目光上移,到达她脸部的位置,虽然化了精致的妆,但是蜜粉修饰下的脸颊依旧充血,太阳穴血管微凸。
能有这样的反应,一般都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李夏梦对自己旧情未了,见到他出现在她的面前有些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但是很显然这一条不可能,虽然简思自信自己有这样的魅力,但是他感觉李夏梦不会花痴到这种地步。
那么便只剩下另一种可能了。
紧张,不安。
她在害怕他的到来,心虚吗?
简思微微眯了眯眼眸,唇角笑意兴味盎然。
“请坐。”
跟着李夏梦进屋,在会客厅的位置,两人相对而坐。
“我还想我们之间的关系什么时候会结束,却没想到以这样一种方式完蛋了。”有些自嘲的开口,简思似是自己家一般随性而坐,斜勾唇角,先发制人的看向李夏梦。
无言以对,李夏梦似是不安的深吸了一口气,她不敢抬头看向眼前的人,他的脸美的耀眼,他身上的气场也令人自形惭秽,她担心自己与这个男人四目相对的那一刹,所有的一切都会原形毕露。
毕竟,她是冒牌货,抄袭者。
伪装着虚伪的高傲,李夏梦就那么端坐着,双手交叠,手心开始沁出滴滴汗珠。
没有理会对方的不回应,转眸,简思似是百无聊赖的朝着客厅茶几上的一杯只剩下半杯的咖啡看去,精致的杯中白釉细腻如玉,蓝花勾就,看起来精致极了,中午的阳光旖旎而耀眼,落在那精致的咖啡杯上,似是加了自然滤镜的油画般美丽。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它旁边的一滩圆圈的咖啡渍,残迹未干,像是中秋皎皎的圆月,圆润极了,他竟不知道不下心滴落的咖啡渍竟然能印出那么完美的圆。
还是说,在那圆圈原来的位置也应该有一个圆底的杯子。
两个人存在的痕迹,很明显。
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现一般,简思微微勾了勾唇角,一双清美修长的眸,清露非常,就好像含了隆冬腊月的昆山雪水,冰冷到了极致…
呵呵…
人总会在任何事情都掩盖的十分完美的情况下,出那么一些小纰漏,而他们却不自知,依旧在自欺欺人,就好像被鬼蒙住了眼。
“书是我自己写的。”
李夏梦突然开口,她稍稍挺直了一下背脊,似是在粉饰着内心翻滚的不安。
简思:“…”
抬眸,他目光寡淡的朝着对面的女人看去。
“我没有抄袭,是你抄袭的我。”
李夏梦顿了顿,看着对方没有回应,似是更加理直气壮的开口。
“简思,你应该道歉。”她说。
“…”
依旧没有言语,甚至表情上一丝波动都没有,简思抬眸看着李夏梦,缓缓勾唇…
------题外话------
简思君,我要扑倒你!
32.悲悯
“女主角是我创作的,战胜因杀人而产生的罪责感的心理活动,也是我创作的。”
李夏梦见简思没有太大的反应,她有些得寸进尺开了口,她似乎觉得咬住了这些是自己创作的东西,这些东西便会真的成为她创作的。
“你很会用自信来把厚颜无耻给伪装起来啊。”
简思端起面前的茶抿了一口,眼眸低垂,似乎连看都懒得再看李夏梦一眼,眼睛依旧无意般的朝着房间内的蛛丝马迹看去。
目光如炬,似乎能够洞察一切。
“那是我的处女作,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写的每一个句子。”
有些被眼前这个自信到自负的男人激怒,李夏梦的声音陡然增大,像是狮子面前挣扎的小兽,有些狰狞。
“看来很有信心啊。”
简思的音色带着独特的低沉磁性,铮铮入耳,异常好听,和李夏梦说着话,他清澈含冷的眸终慢慢的落在了通向阳台的阳光房门锁上。
简思有强迫症,喜欢专注于一个特定的东西,从小他就对一切物品的摆放都有绝对的敏感和超强的记忆力,阳光房的门锁是较为普通的机械锁,房间关闭的时候,门锁把手的方向朝右摆放,而现在门锁的方向虽然也是朝右,但是很明显的倾斜了将近35度的距离。
房门紧闭,简思笃定,阳光房内有人。
微微勾唇,一抹嘲弄在他唇角荡开,那张俊美的仿若不食人间烟火的脸似在这一刹那生出了几分邪气,抿杯喝茶,他转首看向李夏梦:
“第143页,第5段的内容,记得吗?”
她不是每句话都记得吗?他倒是要看看这个女人的工作做得究竟有多到位。
李夏梦:“…”
她不记得,她不可能记得。
她的呼吸有些变得急促起来,有些恨不得咬舌,后悔自己刚刚当着这个男人的面说出那样的大话。
“不记得?”简思微笑,转瞬,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那双仿若能看透人心的眸一瞬不瞬地盯着李夏梦,淡然开口:
“没关系,我来告诉你,我的第一个问题总是恰如其分,大白天在马路旁边,她的瞳孔开始晃动了,显得很疲劳,肯定是我让她等的太久了…”
“砰!”
陶瓷水杯与木质桌满碰撞发出沉闷的声音,李夏梦猛地一惊,只见简思突然站起走到阳光房的门口,一把打开了门,走了进去。
屋内无人,他微微勾唇,走到了玻璃窗前,稍稍停留,只是几秒,简思又转身快步走到李夏梦跟前,一把扯住了她的胳膊,将她拉到了玻璃窗前的位置。
窗户干净透亮的可怕,中午的阳光射入,蕴出一大片炫彩的光,李夏梦猛地倒吸了一口凉气,顾不上被简思用力握得生疼的胳膊,她有些惊恐的瞪大了双眼,黑色的瞳开始止不住的闪烁起来,周身一片冰寒,她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开始变得困难起来了。
因为她看到,此时,窗外,高勇的车赫然停在别墅后的树荫下。
她知道,这一切,简思都知道。
“那股迫切传到了骨子里,现在,尽快解救他脱离痛苦,是我应该做的。”简思的脸上依旧没有过多的表情,一字一句的跟李夏梦叙述着书中的内容,只是他的声音却越来越低沉,转首看向身边已经面色惨白的女人,邪魅一笑:
“这个还没来得及背吧。这是最终修改的段落,所以在印刷厂进行了重新印刷。当时,我把文件交给了高勇…把文件交给你的人也是高勇…”
“你,那怕读过一次我的小说,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我每次把写好的给你,你总是扔到沙发上,说以后再读,以后…”
每次都是以后,每次眼前的这个男人都没有正眼看过自己一眼,李夏梦的眸中泪光晶莹,她有些歇斯底里的开口,唇边颤抖,双颊也变得通红,情绪变得激动起来。
“因为你抄袭的太厉害了。”冷冷抬眸,简思面色平静的打断了李夏梦,看着她那张渐渐变得不自然的脸,他的声音似乎愈加冷了几分:
“要么我,要么道格拉斯,甚至是莎士比亚,你抄袭的太厉害了,没说这话是对你的礼貌。”
“礼貌?”有些自嘲一笑,李夏梦感觉自己好像听到了世上最好笑的话:
“我们认识三年,但我见到你的时间总共不足两个月,你一直在忙,在写书,我只是你闲暇时期的性伴侣而已。”
甚至比不上性伴侣,因为自始至终简思都没有碰过她一下,说来有些讽刺,李夏梦感觉自己就是天底下最大的一个笑话,天下的人都以为她睡到了世上的女人最想睡的男人,却不知道这个男人只冷冷的丢给了她一句,他有精神洁癖,不会和不爱的女人上床,将她彻底打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你是我什么人,我是你什么人,我自己还没有理清楚呢,你却一下子就理清了。性伴侣?”简思俊雅精致的脸仿若发光,那双清美修长的眸却似是含了一层浅淡的泪光,眼圈微红,勾唇轻笑间绝美的仿若不食人间烟火的神。
伸出两根骨节分明,细润如玉的手指,他使劲的捏住了李夏梦尖尖的下巴,他俯视着她,那张看起来没有过多表情的脸上带着极致的冷漠。
甚至,悲悯…
不知是空调开的太足的缘故还是其他,李夏梦只感觉自己全身发冷,双腿开始有了轻微的颤抖,背脊却在这一刹那冒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
她在害怕。
“不过性伴侣之间也有不可逾越的界限,从小一起长得的好哥们,不应该招惹。”
简思再次开口,他的眸冷的仿若隆冬三九的冰凌寒坠,仿若被他看的每一眼,都会在身上戳出一个血淋淋的冰窟窿。
李夏梦的呼吸有些急促,喉管深凹,浑身上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题外话------
啦啦啦,简思君要发怒了~
33.宝宝不高兴了就砸车
“你…你想干什么?”
她感觉自己问的问题有些愚蠢,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夏梦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说什么。
她现在只有全身上下止不住的恐惧和害怕。
她不是没见过简思发怒,三年前她初次与简思相识的时候是在他的生日趴上,那次简思的遇袭事件,李夏梦这辈子估计都不会忘记,那天她亲眼看见被一把钢叉插入肩膀,浑身血淋淋的简思,像是一头发怒的野兽一般,将一把同样银光闪亮的西餐刀插入了那个袭击者的喉管。
一刀插入,见血封喉,却又那么恰到好处的停在了距离那人命节不足五毫米的地方。
那次生日趴遇袭事件,简思全身而退,而那个险些丧命的袭击者却被抓捕归案,甚至连审问都没有,便被直接判了无期徒刑。
至今,没人知道三年前袭击简思的人究竟是谁?一向人缘很好的简思为什么会被袭击?而他又为什么没有当场杀了那个袭击者?
是悲悯还是法律的约束?
无人知晓…
李夏梦认识了简思三年,她只知道他是当今最受欢迎的青年作家,年少多金,至于他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权势可以控制警局和法院的判处决定,李夏梦不清楚,甚至和他一起长大的高勇也有很多地方不知道。
简思,是一个谜。
“呵呵,我不会怎样,只是想告诉你,趁我没有彻底发怒,赶紧消失。”
简思松开了李夏梦的下巴,继而转身没有丝毫留恋的扭头离去,走的决绝,似乎对身后的人没有任何感情。
“啪!”
在简思抽身离去的那一刹那,李夏梦死命支撑的身子终因为失力倒在了地上,肩膀开始止不住的耸动,掩面痛哭起来。
彼时,窗外。
为了躲避突然到来的简思,呈一个大字一般使劲贴在阳光房外窗墙面上的高勇使劲的扒着窗户的边沿,有些肥大的脚掌也在用自己全身的力气蹬着墙面上向外凸出将近十厘米的墙沿。
底下是将近两层楼高的地面,稍不小心便是粉身碎骨。
此时,因为力气将要耗尽,高勇肥胖的脸上开始满头大汗,脸颊也涨得通红。
手中掂着鞋,嘴里咬着咖啡杯,似是一个壁虎一般趴在墙上,此时的高勇狼狈极了。
自作孽不可活,现在,高勇承认自己有些后悔了。
“哐当!”就在高勇打开窗户爬入房间的时候,他的背后传来一阵猛烈的撞击声,紧接着便是汽车警笛的尖利声打破了整个别墅区所有的宁静,那是他的车,此时车前窗被人用板砖猛地砸碎。
转身,他彻底惊呆。
“呜呜呜呜——”
只见,汽车的悲鸣声中,一身高级定制西装的简思手持一根铁质的棒球棍猛地一下打在了车前窗未破碎的位置,玻璃碴子四溅,似是简思的愤怒一般。
“梆梆梆!”
一棍接着一棍,每一棍下去,简思都用了极大的力气,每一棍下去,高勇那辆进口车上无比刚硬的车窗玻璃都陷入一个巨大的凹槽,玻璃碴子乱飞,每一棍下去,车子的悲鸣声就叫的更加厉害。
“哗啦——”
玻璃稀碎,彻底落下,知道车窗上的玻璃全部碎成末,简思才罢了手,“哐当”一声,他随手将手中的棒球棍丢在了地上,脸上的表情依旧淡然,但是他红润的唇却抿成了一条线,似是愤怒到极致的模样。
他说过,他最讨厌的就是背叛,尤其是身边人的背叛。
一通发泄之后,简思才似是松了口气一般,伸手掏出了手机拨通了李夏梦的电话:
“你跟高勇之间的关系我就当不知道,别再触碰我的底线。”
挂机,转首,简思目光冷冽的看向窗户上那个像是壁虎一般的狼狈男人,微微勾唇,似笑非笑。
“对不起。”高勇同样朝着简思看来,他道歉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哭腔。
“闭嘴,小子。”
简思冷冷一笑,早在他进入李夏梦别墅开始,他便知道高勇一直都在,无论是桌子上的咖啡印儿还是阳光房门锁偏离的弧度,都透露着这个别墅藏着除李夏梦以外的另一个人,也就是高勇。
只是…
真是狼狈啊。
简思有些嘲讽一笑,眼睛定定的朝着那个狼狈到极致的胖子看去,拨通了女主编的电话:“喂,总编,放弃诉讼吧,我的书全部收回,写报道就说投入新作中。”
已经变质的书,他只会毫不犹豫的抛弃。
说完,简思转首连看都不愿意再看高勇一眼,决绝离去。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高勇后悔的大哭,但是他知道再怎么后悔,简思也不会再原谅他了。
遭遇了身边两个亲密之人的双重背叛,纵使简思的心态再好,也不由得心情变得十分的糟糕。
开着白色保时捷卡宴,他将油门加到了最大,似是不要命的在路上飙起了车,现在他需要找到叶凌戈,然后随便跟那个女人大吵一架,或许能够将他心中积攒的火焰彻底消散出去。
不过,简思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他不确信到时候若是真的吵起来,究竟谁会占领上风,而且他一直就有些变态的认为叶凌戈吵架时候的样子很可爱。
“简作家…”
白色卡宴迅速驶过,简思似乎隐约看到了身穿校服,骑着自行车的何慕。
而原本停在马路边等人的何慕也有些不确信的喊了一声简作家。
车子奔驰而过,何慕确信就是简思,想着,他顾不得已经亮起来的红灯,连忙蹬上了自行车朝着简思高级的白色保时捷追去。
“简作家!”
何慕大声呼喊。
果然是那孩子。
微微侧首,简思皱眉看了一眼后视镜中少年拼力追赶的身影,他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猛踩油门,他今天没有心情和他说笑。
“简作家!”
眼看前面的白色轿车似是一道闪电般猛地急转弯飞驰而去,何慕依旧没有放弃的追赶着喊道,直到那抹白光彻底在他的视野中消失不见,少年才渐渐放慢了蹬自行车的频率。
猛地捏闸,长腿支地,停在了马路的旁边。
微微凝眸,何慕原本清明纯净的眸中渐渐泛起一抹若有似无的阴郁,在这阳光漫天的日子里,带着万分的诡谲…
------题外话------
何慕是谁呢?
34.鬼牙的新功能
“喂,凌戈,你晚上什么时候回来,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好吗?”
电话内,巍然略带愧疚的声音通过电波传来,叶凌戈微微挑了挑眉。
“今天是我们相识300天的日子,也是和大伙相约一起看球赛的日子,所以求你凌戈,我们和好吧。”
“巍然,你知道臭不要脸四个字怎么写吗?”勾唇一笑,娇俏的脸上满是嘲讽讥诮,凌戈觉得他的话简直就是世上最可笑的笑话。
原本她对巍然可以说就没有任何的感情,再加上他和别的女人亲嘴,而且那个女人还是叶凌戈的好朋友,男朋友和闺蜜睡了,这世上最狗血的八点钟剧情居然就这样赤裸裸的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对于巍然这种世界级的渣男,凌戈只有四个字相送。
你丫滚蛋!
利索的将手机塞进牛仔裤的口袋中,叶凌戈伸手摘下头上的鸭舌帽,抬头朝着佳和宜园小区十一号楼二单元701号房间的窗户看去,彼时,夜幕初降,正是万家灯火炫彩斑斓的时间,而701却是一片黑洞洞的模样,似是死神席卷而过的沉寂。
衰败,鬼魅。
应该就是这里,一个月前被大火吞噬的唐乐家,或许是侦查瘾犯了,有些事,她想自己亲自查证。
轻轻压低了一下鸭舌帽的帽沿,叶凌戈帅气的打了一个响指,声控灯亮起,她迈开大步走进了楼梯间,按好七层的电梯,便毫不犹豫的直奔701而去。
传闻中,自从那场火灾发生之后,701的房子就成了坊间传说的鬼屋,无论是前来打扫的清洁公司还是来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的警方人员,但凡进入701的人都会在第二天遭受到一些不平常的意外,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并没有太过于在意,认为这些不过是巧合而已,可是后来,小区中但凡有人提到701那场火灾,那个人不是被车撞就是从楼梯上滚落,甚至走在路上被突然从天而降的不明物体砸中。
灵异的事件不断的发生,渐渐的开始人心惶惶起来,人们从之前对701火灾的同情慢慢的变成了无尽的恐惧和敬畏,没有人再敢靠近这里,甚至这场火灾人们就好像集体选择遗忘一般,不在提起和议论。
701成了鬼屋,火灾中昏迷的唐乐至今不醒,一个月前发生的火灾现场至今无人清理。
下了电梯,叶凌戈轻轻摩挲着下巴,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702房间的防盗门上贴满的黄色符箓,似乎和马王爷给她的黄纸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她琥珀色的眸子平淡无波,却隐隐间带着嘲弄。
既然这么害怕对面的鬼屋,为什么不干脆搬走,贴着一堆没用的黄纸就真的能阻挡恶灵的袭击吗?
天真!
淡定的留给702房间一个销魂的白眼,叶凌戈打开自己随身的小型侦查式手电筒,转身迈入了701黑漆漆的大门。
黑,不见五指,纵使拿着手电筒,叶凌戈也觉眼前的视野有些模糊,死寂尘嚣的房间内还残留着一股浓烈的烧焦味,刺鼻,甚至有些呛喉,依稀中叶凌戈仿若闻到一股煤气的臭味,她想,应该是火灾引起的煤气爆炸,大量的小分子化学物质附着在爆炸激起的尘土颗粒上,以致空气中至今都残留着煤气。
凌戈小心翼翼的进入房间的内部,运动鞋踩在地面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在空荡沉寂的房间内显得异常的诡异,前世叶凌戈也勘察过各种各样的案发现场,倒是练就了一颗强大无比的心,可谓是刀枪不入到一种人神共愤的地步,对于那些腐朽的尸体,她也是半点眉头也没有皱过一次的进行解剖实验。
只是那时,叶凌戈认为尸体就是尸体,他们不过是没有生命体征的一堆腐肉而已,而现在,自从能够见鬼之后,凌戈感觉整个世界都开始玄幻起来了。
一切侦查,小心为上,虽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总耐不住那些坏坏的小鬼搞什么背后的袭击,思考了片刻,为了保险起见,叶凌戈伸手掏出了之前黑无常颜昊送给她的僵尸鬼牙。
果然是宝物,叶凌戈的眸子亮了亮。
只见黑暗中,那颗圆润如玉石般的鬼牙竟泛出莹莹润泽的华光,似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竟无限圣洁,丝毫不像是僵尸鬼王口中掏出来的污秽之物,像是得到了净化。
凌戈似是捡到了宝,狗子那家伙果然没有骗她,不由得,她稍稍犹豫了一下,便将鬼牙按照之前狗子的吩咐含进了嘴里。
狗子说,含着它将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只是当叶凌戈将鬼牙含进嘴里,除了口齿间一片温润清凉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除了眼前的视野似乎开始慢慢变得清晰,原本的一片混沌与苍茫似乎在凌戈含了鬼牙之后开始慢慢消散,黑夜的黑不再黑,整个世界都好像自动打了光,甚至加了滤镜。
叶凌戈感觉,现在自己完全不需要什么手电筒了,因为此时她眼前的视野实在是太清晰了。
没想到这鬼牙还真好使,居然能够放亮人眼,让人的眼睛变得跟灯光一般,纵使在无尽黑暗的深夜也如同白天一般将整个世界看清,真不愧是千年僵尸之王的牙齿,功能给力啊。
“真是宝贝。”
真心的称赞,叶凌戈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自己手中半点屁用都没有的小型侦查手电筒,大摇大摆的朝着房间内走去。
现在视野开阔,彻底看清701火灾现场的叶凌戈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原本应该温馨无比的三室一厅现在却是满目疮痍,到处都是烧焦与爆炸后的痕迹,阳台处的落地窗也彻底粉碎,落了一地的玻璃碎末,至今都没有清理,厨房客厅也是一片残迹,因火灾炸裂的自来水管道至今也无人修理。
“滴滴答答——”有水滴不断渗漏而出的声音。屋内的墙面也是漆黑一片,带着烧焦的痕迹,客厅中央桌子上摆放着一个炸裂的鱼缸,缸中水早已蒸发,一条枯死的金鱼安详的躺在碎玻璃之间,彻底死绝,干枯,甚至没有半点腐臭的味道。
有些惨烈,有些颓败,此时的701确实像极了传闻中的鬼屋模样。
沿着房间内火灾烧焦的痕迹,叶凌戈慢慢的走到房间最里面一个次卧门前,微微皱了眉,这里烧焦的味道比外面更加明显,甚至房门烧毁的也更加的彻底,房门有些坍塌,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凌戈想,火灾发生的时候唐乐应该就在这个房间,而这些撞击应该是消防队员为了营救所造成。
破损严重的门,烧毁痕迹明显的房间,若是不出意外,这间房应该就是火灾发生的第一地点,叶凌戈暗暗推理。
伸手,推门。
她准备走进去侦查。
而就在房门打开的那一次刹那,凌戈猛地一愣,琥珀色的眸似乎在这一刹那映衬上了一片淡紫色的光。
因为她看到这外面看起来很普通的房间,里面却被一道淡紫色的光罩笼罩,带着无尽的鬼魅与灵异。
“难道…”
在看清光罩里面的情景时,叶凌戈原本淡然的眸子再也忍不住的剧烈颤抖起来,她感觉自己手心冒出粘腻的汗水:“这是…地狱之门?!”
------题外话------
地狱之门开启,新人物要登场了,他很重要!
35.地狱之门
地狱之门…
叶凌戈脑海中第一反应而出的词汇。
诡谲,阴森,惊诧。
她现在已经无法形容眼前的场景究竟是怎样的一副画面,紫色的光罩带着阴寒之意,原本普通的房间之内一个巨大的坑洞赫然呈现在叶凌戈的面前,有滚滚阴寒鬼气自坑洞之中翻滚而出,夹着闪电的厚重云层似一只巨口饕餮,似是顷刻间便能吸噬整个天地。
巨大的洞口就好像是一个连接另一个世界的入口,透过紫色光罩的阴森鬼气,呈现在凌戈面前的是另一个诡谲天地。
血光冲天,无尽地血色雾气在缭绕,阵阵腥风透过光罩隐隐传来,因为凌戈含了鬼牙的缘故,整个人的五官之感都被放大了好几倍,闻到这股血腥之气,她忍不住一阵作呕,但是由于她解剖过无数的尸体,对这种尸体的腐臭味已然习惯,稍稍拧了拧眉,忍住这冲鼻的味道,叶凌戈再次抬眸朝着洞口的饕餮看去。
眼前一切,俨然地狱。
猩红的血水,汇聚成河,而整片大地也像烧红的铁块一般,透发出通红的光彩,所有巨大地石柱、岩壁都闪烁着骇人地血芒。
现在这里森然恐怖,充斥着无尽地阴森气息。
大地在剧烈的抖动,一声声若有若无地沉闷魔啸,在深层地下不断传出,大地都猛烈摇动了起来,煞气充斥天地间。整片天空都不再明媚,天地间所有景物都笼罩上了淡淡地血色!
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大响,宛如天雷一般突然爆发了开来,地狱内血光冲天,腥味扑鼻,血水不断翻涌,大地在剧烈摇动,仿佛要翻渡过来一般,血光蔽日,那是一片阴惨惨地血色修罗世界。
一座座高大地魔像巍然而立,不过全部都沾染着猩红的血水,连绵成片的地恶魔城堡,形状和恶魔地头颅异常接近,矗立在这片阴森的炼狱中,无尽地骸骨在漂浮,七八座巨大的枯骨山高耸而立,滚滚而流的血河在雕像、城堡、骨山下呼啸而过…
一具具青紫僵硬的身体,挂在骨山上,吊在一个好似恶魔般的城堡前,死前遭受极刑地种种惨烈状态,还依然保持着。
这是一个独立地血色炼狱,自成一片空间!
而在这一片血色妖妖的空间之中,隐约中一双清美修长的眸泛着冷冷红光,似是斜蔑般朝着叶凌戈的方向看来,只一眼,无尽妖冶。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似乎集天地芳华于其中,清美似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妖冶似倾尽天下的妖孽,绝美、邪魅、诡谲、冷傲…
仅仅一眼,叶凌戈不由呆怔,似乎被那双眼睛所征服一般,有些痴痴望去,只是,她的眉头微微皱起,在与那双眼睛四目相对的刹那,她感觉这双眼似乎在哪里见过。
只是,似是昙花一现,海市蜃楼,就在叶凌戈刚刚将这眼前的一切收入眼底的刹那,似是一阵阴风刮过,云消雾散,眼前的修罗世界瞬间变了模样,原本地狱红莲开满的洞口似乎闭合一般,慢慢的向中间集中,似是一个巨大的吸盘,将眼前的森森之景尽数吸收,以及那一道寒光淋淋的紫色光圈,尽数以一种极其迅速的方式,消失在了叶凌戈的面前。
房间看起来还是普通的房间,带着烧焦的火灾痕迹,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仿若刚刚叶凌戈所看到的一切都不过是她的幻境而已。
她琥珀色的眼珠一改往日的淡定平常,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口中鬼牙泛起寒润之意,她精致的桃花眸中似是火光滔天,映衬起一片诡谲的地狱之火。
地狱?
难道这就是令人心生敬畏的阿鼻地狱。
凌戈只感觉自己周身一冷,曾经一个相信科学将近三十年的女法医,此时让她看到这个世界上原本只在神话中出现过的地狱,一时间,她有些无法接受。
还有那双一眼便彻底映入她脑海中的一双眸,诡谲、魅艳…
叶凌戈知道,她现在之所以能够看到这地狱的场景,估计大部分的原因还是来自于她现在口中所含着的这颗僵尸鬼牙。
想不到狗子还真是大方,居然舍得将这样的宝贝给自己,凌戈似乎忘记了刚刚见到地狱场景的惊悚可怖,变得有些兴奋欣喜起来。
只是…
叶凌戈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在701的房间中会出现地狱之门?
微微皱了皱眉,叶凌戈以很快的速度恢复到了严谨的侦查状态,抬眸朝着这间不起眼的次卧看去。
她想,这里一定和一个月前的那场火灾有着不可脱卸的关联。
这间房间并不是很大,将近有20平的大小,跟外面的客厅一样,这里也有着明显的烧焦痕迹,甚至墙面的烧焦程度以及空气中所凝聚的烧焦味都要比客厅更加的强烈,很明显,整个火灾中,这里的烧毁程度最厉害。
也就是说,这里很有可能就是火灾发生的第一现场。
房间内虽然受到很大程度的烧毁损坏,但是叶凌戈还是看出,这个房间内原本所摆放的两张床的痕迹,而在房间烧毁的堆积物中,叶凌戈发现了不少破碎的布料,和一些玩具的残骸,她想,这里应该是这家孩子的房间,而整个701是一个三室一厅的公寓房,其中一间次卧已经被改造成了书房,只有主卧和次卧两间卧室。
按照传统式的思维,主卧应该是男女主人使用,而次卧则是家里的孩子使用,也就是说,一直以来,唐乐一直和姐姐住在一个房间内。
可是,同样的房间内,同时发生的火灾,两个孩子都在房间之中,为什么当时火灾发生的时候,唐乐妈妈冲进房间所救出的孩子只有他一个呢?
叶凌戈伸手撷了一下烧焦墙面上的尘土,放在鼻尖的位置轻轻一嗅,她的眉头微皱,琥珀色的眸似乎闪过一抹明显的阴冷。
是高氯酸。
烧焦的尘土中掺杂着明显的白色物质,并且还有不易发觉的酸性化学物质气味,虽然在空气中浓烈的烧焦味和煤气味的掩盖下,几乎无法令人发觉,但是凭借多年的经验,叶凌戈还是很快的发现了这其中的不对劲。
在化学医学中,高氯酸是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若是与氟气反应便会产生剧烈的爆炸,而现在,正是夏季烈日炎炎之中,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开空调,而空调的制冷中最重要的化学物质便是氟利昂,空调制冷便会产生一定的氟气,若是长期开着便会慢慢的在空气中聚集大量氟气。
然后,高氯酸与氟气相遇,那便是“砰!”剧烈的爆炸。
火灾,爆炸,彻底烧毁的701…
好精巧的心思。
凌戈的眸,骤然冷了几分…
------题外话------
妖妖的化学学的并不是很好,尽量把一切写的科学合理,若有出入,望考据党,一笑泯之!
36.来自阎王的宠爱
原本叶凌戈只是为了调查一下那个小女孩被大火烧死的原因,想要查清楚为什么女孩要一次一次的在自己亲弟弟唐乐的病房和治疗中搞破坏,却没想到竟然会有这样重大的发现。
之前似是意外造成的火灾,现在看来,并不单纯,而且很不单纯。
她想,能够利用高氯酸和氟气的特殊反应而引爆这场火灾的人一定不是一般的普通人,且不说这种化学剂一般家庭是不会存放,单说这场火灾的引爆,其中的化学反应并不是像实验室里做实验那样简单。
氟气的浓度,高氯酸的配比,这其中的复杂程度,并不容易掌握。而且化学试剂引起的火灾要比一般普通的火灾冲击力要大的多,稍有不慎便会引起整栋公寓的爆炸。
而现在,能够精确的掌控高氯酸和氟气引起的爆炸程度,除非凶手是一个科学怪人,对化学药剂的研究已经达到了超神的地步,能够轻松的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化学知识,杀人于无形之中。
只是,这样的人,凌戈只在电视剧和电影中看过,前世她接手的案子中虽然也遇到过不少利用氰化物杀人的,但是能够这样精准的利用化学反应引起火灾的情形,她还是第一次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