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璟的怨念,秦樱自然体会不到。当然,就是体会到了,也一点儿也不在意。
本来按照秦樱的意思,是想留在乐源山的,可杜忘忧这会儿还在医院呢,再有刚刚“认祖归宗”,就是她想,家里哪儿也绝对通不过。
秦樱也就没提这件事,只把带来的东西和种子之类的交给秦澈:
“哥,这段时间,你们请人把房子盖好,还有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不能坐吃山空,让先种些东西吗……”
别人不清楚,秦澈却明白,虽然秦家豪富,可承包山林的钱,秦樱却是一点也没有假手于人,全都是秦樱自掏腰包。
因为这个,秦澈不是一般的有压力——
童年的经历,让秦澈并不相信家庭这种东西。
一门心思认定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谁有钱都不如自己手里有钱踏实。
秦家人刚认回樱樱,对她有愧疚,可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
总要把承包的这座山变成樱樱的小金库,让她有所依仗才行。
眼下没办法开源,秦澈就挖空心思想要节流。上山之前就跟秦樱念叨过不止一遍,让她什么时候过来,买些蔬菜种子或者大豆玉米稻子等的种子过来——
想要挣钱,就先从自给自足开始。
秦樱也是这么想的——
倒不是说她也想要省钱,而是秦澈和那帮兄弟的想法,她也明白。
真是不见收入,却还要领工资的话,他们会不自在。
可要是按照秦澈说的,先不给工资,等草药上市,见到利了再说,也不行。毕竟,就不说兄弟情不是这样维持的,就是跟着秦澈过来的这些大小伙子,结婚的要养家里,没结婚的也得攒点儿老婆本。
不发工资怎么行?
秦樱认定,不但要发,还要多发,让他们看到希望——
很多农民丢掉家里的地,最大的原因不就是因为土地上的收入太过微薄吗?
可只有从末世回来的秦樱,才知道粮食有多可贵——
末世中,最通行的货币就是粮食,至于黄金珠宝这类的,根本就和破铜烂铁似的,谁会多看一眼?
那会儿真是做梦都想吃一口黑森林蛋糕啊。
天知道瞧见那么多好好的土地抛荒,秦樱心里有多可惜。
甚至给自己勾画了一个蓝图——
等腾出手来,就尽可能多承包些荒地,建立一个可以提供最好吃粮食的商业帝国。
今天虽然来得匆忙,可幸好从医院回去时,秦樱顺路买了几包蔬菜种子,也用异能温养过了,索性就拿出来交给秦澈——
蔬菜生长周期快,澈哥他们很快就会知道,再没有什么比这些吃的东西更赚钱也更养人了。
之前还发愁,异能有限,能做的事情也有限,比方说她这会儿,其实只是相当于末世时刚进化出异能的初级水平。
现在却是把心放在了肚子里——
有了蓼星蓝的种子,早晚自己能升级。
“这儿种番茄……这一块种豆角,那边种黄瓜……”体内的异能让秦樱能最快时间和地上的绿植“沟通”,知道那一块地最适合种那种农作物。
做出安排之后,又给秦澈他们做了示范:
“……种子土下三寸,不能再深……还有水……”
末世时和其他异能者不同,植物系异能者最大的作用就是种地,种了那么多年,秦樱早就是个老把式了。
远远的瞧着秦樱弯腰锄地时熟练的样子,秦子昱眼睛又开始酸涩——
樱樱的架势,一看就是种惯了地的。
所以说其他大家闺秀讨论各种名牌高定奢侈品的时候,他家樱樱却在田地里挥汗如雨……
“澈哥你们先种上,我回去处理点儿事,很快就会再回来,到时候再带过来些其他种子……”秦樱交代了一番,这才往秦子昱的方向而去——
杜忘忧还在医院呢,想来这会儿检查结果也快出来了,怎么也要回去一趟,安置好了再过来。
“你还要来吗?”秦子昱神情里明显有些不赞同,“要是樱樱不想秦澈他们太累,不然大哥帮你再雇些人……”
会同意妹妹承包山林,最大原因是因为想要报答秦澈的心理。
可要是自家妹妹也要亲自去做,秦子昱就打心眼里不赞成了。甚至就是秦樱报考的农业大学,秦子昱和秦越商量后也一致认为,还是不去的好——
总不能樱樱都回来了,还要跟庄稼打一辈子交到吧?女孩子吗就该打扮美美的,享受生活就成。
“真的不用。”这个问题已经讨论过好几次了,秦樱觉得她有必要让秦子昱明白,她没有勉强自己,真的明白该怎么做,“我知道哥你们心疼我,不过我是真的喜欢这个,就如同哥你跟爸喜欢你们的事业一样。”
看秦樱神情郑重,还用上了“事业”这样的字眼,秦子昱也不知盖说什么好了——
两个弟弟面前,他和父亲秦越一样,管教起来绝不手软,可对着妹妹,无论她做的事情如何不能接受,别说大发雷霆,就是语气重了些都做不到。
好一会儿才闷闷道:
“那你什么时候累了,一定不要硬撑着。”
“谢谢哥。”秦樱脸上盈满了笑意,低头又开始研究蓼星蓝的种子。
秦子昱心情顿时更是复杂——
那可是沈穹的东西,之前亲眼瞧见沈穹真的摘下来给了秦樱时,秦子昱都吓了一跳。
说起来他和盛禹并沈穹年龄相当。
可三人之间却几乎没有什么交集——
这些年来,秦子昱的大部分足迹都在国外。而沈穹和盛禹却是在国内打拼。
只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秦子昱就对沈穹和盛禹两人的名字不熟悉。相反,这两个名字在耳边出现的频率不是一般的高。
但凡他从国外回来,不管是聚会还是商业往来,时不时就会听到有人提起两人的名字。
相较于年纪轻轻就主掌一县政令的盛禹,沈穹无疑是国内商界最耀眼的那颗星。
据秦子昱所知,沈氏财团本就家大业大,自打沈穹执掌后,就更上一层楼。
比方说一些攸关国家安全的重点项目,都有沈氏的影子。
以沈穹的年龄,能有这样的成就,也算得上是深不可测了。
曾经三人也不是没撞见过,可因为各有各的生活圈子的缘故,见了面也不过点点头,所谓泛泛之交,不过如此。
怎么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竟然沾了妹妹的光,以光速被盛禹和沈穹接纳——
因为救命之恩的缘故,两人都承诺,他们欠秦家一个人情。
能让这两人公然盖章这件事,意味着秦氏真想转战国内发展的话,面临的阻力约等于零。
而两人对妹妹秦樱的态度也是相当怪异——
盛禹那边就不用说了,明显是把樱樱置于羽翼之下的意思。
虽然他家妹妹确实招人疼,可盛禹这么不见外,还是让秦子昱有些不舒服。
更不可思议的是沈穹,这个传闻中有名的“冷血动物”,竟然真就把手腕上的串子给了秦樱。
据闻那串珠子可是沈穹的爷爷送给沈穹的。
而且沈穹的性子,这么多年了,其他追逐在身后的女孩子别说要他随身佩戴的东西,根本连一片纸都没人得到过。
到现在秦子昱还能回忆起,沈穹摘下串子递给秦樱时,众人跌落一地下巴的模样。
“樱樱很喜欢这样的手串?”秦子昱终究忍不住问道,“我知道哪儿出产的最好,不然我买了送你?”
就差明说让秦樱把沈穹送的那串还回去了——
沈穹可以不在意,他秦子昱却不能不放在心上。毕竟盛京这边世家的女孩子,但凡和沈穹沾上一点儿关系,就会以光速火出圈。
这要是让外人知道沈穹竟然把手串送给了樱樱,那妹妹还不得成为众矢之的?
“啊?”秦樱这才回神,等意识到秦子昱说了什么,摇摇头道,“也不是很喜欢。”
经历过末世,秦樱早明白生存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说首饰之类的,那是只有衣食无忧时才能考虑的事。
眼下好容易脱离了末世,也有了再次佩戴首饰的机会,那些别致漂亮的首饰还行,至于说这样颜色发暗一看就是男款的串子还是算了吧。
既然不喜欢,那你干嘛还要要啊。秦子昱神情满满的全是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