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e酒吧。
舞池里错落的光影映在青年那张白皙温柔的瓜子脸上, 他穿着一身酒吧老板发的工作服,手中端着的托盘里放着几瓶昂贵的威士忌,正往二楼的包间走去。
他叫程漾, p大化学系的高材生, 今年十九岁,正在读大一。
在他十八岁那年,他分化成了omega。
星际时代, 人类有六种性别,在男女两种性别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存续, 人类进化出第二性别。
这三种性别分别是alpha、bate、和omega。
omega是一种脆弱的存在,他们拥有繁衍后代的能力, 但是相应的代价是体力的缺失和精神力普遍较弱。
很少有omega会在酒吧兼职,因为他们随时有被alpha标记的危险。
尽管,联邦的律令明确规定了强行标记omega会得到严厉的惩罚。
但是还是有不少alpha铤而走险, 精虫上脑。
程漾长得恰好就是那种最容易被侵犯的类型, 温柔、漂亮,脆弱又纯情, 虽然只穿了一身工作服, 但是却透出几丝禁欲又诱人的味道。
当然,他并没有想来勾引任何人的意思。
他来这家新开的酒吧兼职, 单纯的因为他很缺钱。
催债的混蛋已经把讨债的电话打到了他的学校, 那是一笔常人难以填上的巨大窟窿。
当然,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 对有些人来说几百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想让这些有钱人帮他, 往往需要付出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代价”。
几天前, 他在网上意外得知了这家酒吧正在招人。
因为薪资诱人, 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这家酒吧投了简历,附上了一张大一入学时拍的照片。
大概是由于他的条件不错,又在p大就读,程漾顺利的被这家酒吧聘为服务生。
并且,他只需要在放学后七点钟准时来酒吧工作就行。
他很珍惜这份工作,因为它轻松来钱又快。
这个年纪的他温柔又听话,还要命的好骗。
在后来的几年,他周旋在很多alpha之间,才渐渐成熟起来。
他为什么要周旋在这些alpha之间呢?
程漾自己也不明白,明明他心里一直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
但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把他推向某种深渊,让他离自己喜欢的人越来越远。
程漾想,大概是他这个人天生命就不好。
就像他母亲曾经骂他的一样,他没福气,是个灾星。
所以父母才会离婚。
程漾的父亲程度嗜赌又酗酒,每每喝醉了都要殴打他和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名叫芳华,她是个固执又大胆的女人。
每次丈夫酒后都会借着各种由头打她,但她依旧敢对发疯的程度破口大骂。
这样日子过了很多年,那时候他初中,因为害怕他悄悄地躲在房间里。
但仍躲不过被暴打的命运。
后来,他的母亲逃走了,只留下程漾一个人。
她没有选择带走他,大概是怕他们都走了,程度会发疯。
是的,他的父亲是个极端的疯子。
他长相帅气,看起来像极了知识分子。
可是程度笑着喊他肥猪,说程漾胖成这样,就是为了当他练手的沙包。
同学们嘲笑他肥胖的身材,笑着告诉他胖成猪的人不会有人喜欢的。
大概是因为人生实在太乱七八糟了,于是程漾无所谓地活着,是个不怎么有求生欲的人。
他想,或许有一天,人们会在他家发现他的尸体。
他的父亲呢,会因为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入狱。
程漾一想到这件事就想笑,笑什么呢?
他不知道。
大概是丑人不配得到救赎,他身陷泥泞,但没有人愿意来帮帮他。
他以为自己已经放弃了,但或许,他还是想活下来。
所以他才能凭借还算不错的成绩成功考入s市第一中学。
这一年,他十六岁。
伤痕累累的十六岁。
程度因为嗜赌欠下了巨债,为了还债,他甚至想把程漾卖给赌场的老板。
因为他还没有分化,只要利用药物就能让程漾分化成omega。
omega是珍贵的,他们可以生孩子。
那是他第一次如此激烈地反抗他的父亲,他活得像一滩烂泥,可骨子里却有股不服输的劲。
让他给那些又老又丑的alpha当情人,他死也不愿意。
程漾想,他要当alpha,才不想成为那些混蛋的玩物,做脆弱的omega。
人们通常在成年时分化出第二性别,且第二性别往往和个人意志有极大的联系。
他一直以为自己一定会成为alpha,可是后来却遇见了她......
在一团乱麻的年纪里,她仿佛天神一般降落在他身边,拯救他于水火。
程漾知道这听起来有点俗,但是她确实是自己暗恋多年的白月光。
那是高一刚开学不久,他的父亲为了还赌场的钱借了高利贷,却欠下了更多的钱。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和那群人说了什么,一群不认识的alpha在他回家的路上堵住了他。
程度住的地方是s市最穷的一片,老破小的贫民窟,因为赌钱输的连裤底都没剩下,他只能住在这个没人监管的破屋子里。
这条路,是程漾回家经常走的一条路,叫做莲花路。
这条路的尽头,是s市的公墓。
“你就是程度的儿子?”嚣张的alpha手里拿着一支烟问他。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眼睛因为被拳头击打而蒙上了一层血色。
周遭的景物变得有些模糊了,一顿剧烈的拳打脚踢让他忍不住抱着头蜷缩在地上。
大概是习惯了这样的对待,他还有心思想些别的。
比如,s市的公墓有点贵,他买不起。
年少的他透过黑色的长发的缝隙望着那条路的尽头。
忽然看见一道深蓝色的身影走到他眼睛里。
江凌月那年十九岁,她辍学后,独自前往p城创业。
但是每逢父亲的忌日,她都会特地回来给父亲送上一束花,陪他说说话。
年少的江凌月在s市的贫民窟租了一间临时的屋子,这里的屋子价格便宜,离公墓又近,她打算住几天就回p市。
贫民窟是不大安全的,但她在成年后分化成了alpha,又身无分文。
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真有人来惹她,还不知道是谁吃亏。
彼时恰逢她祭拜完父亲,回去的路上发现几个欺软怕硬的alpha在欺负一个小孩。
年少的江凌月脸上挂着恣意的笑,除暴安良,人人有责。
她随手从路边用脚挑起一根长棍,握在手里,掂量了一下。
随后她走上前去,对着那群嘴里不干净的alpha们的后脑勺,一人一棍子。
她身手利落地将这群人打趴在地,还不忘了补上几脚。
“在你爷爷眼皮子底下欺负人,活腻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