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沈潘委屈道。“那我真走了。”“快滚。啰嗦什么?”“哦。”沈潘越说越委屈。两腿一弯。跪下来磕了头。前世里,三叔沦落成了个疯子时,他才知道,这人看似不羁却实在重情。养他十几载。不怨不悔。他连恩情都不报,那可还算个人?“切记。定要留心明玦。定不要妄进。徐徐图之,方才妥当。”沈潘不放心。再交代了一遍。“我答应你。”沈清慎重点头。“实在不行。”沈潘皱眉。“明琛若是耍横,你把他砸晕了带走算了。以后孤云野鹤的也逍遥。至少有命。”上一世,沈清带着一抔枯骨游山玩水的时候。可不还是可怜又心酸?“。。。。。”“你今日怎么老说胡话?”“我只是不放心。”“嗯。”沧桑过往烟云,他到底是放不下,解不开。只能等着命运顺着轨迹朝着他们倾轧过来。但愿他以往所做的努力有用。能让他们逢凶化吉。能让他们平安顺遂。第51章 刺激山花开满头。阳光遍染枝头。垂柳亭里,有人长袖惜别。“你走便走吧。为何还要带上马?”孙子锐叹口气。别扭地将一应包袱扔在马背上。“不骑马,那么远的路,我怎么去?走过去?”沈潘笑一声。重重地拍着孙子锐的头。“坐马车啊。”“。。。。”好有道理怎么办。“男子汉,好儿郎。做什么马车啊。”沈潘僵了半天。好不容易说道。“哦。”孙子锐给了他一个。“你说什么都是对的”的眼神。“嘿。你还不服气?”沈潘又拍一下。“你丫欠抽?”“哪里能啊。”孙子锐噘嘴道。“什么时候回来?”到底是舍不得。孙子锐抱着他胳膊。委委屈屈问道。“不知道。”沈潘思忖道。“说不定等我回来你儿子都打酱油了。”“哪,哪能啊。”孙子锐噎了一下。讪笑道。“说不定,等我回来。可给你带个嫂子。”沈潘哼笑一声。“嫂子?”孙子锐眼睛一亮。忽然脸色一凛。“你不是喜欢”“好龙阳。”沈潘直言不讳。“等我把他带回来。你可要给他敬茶。”前世那年,他镇守梧州。在那梧州小院里不止一次地搂着明琼想象。“日后待得凤连让我打到了盛都。我变带你去我兄弟府上祭拜。你喝不上他的茶,倒给他喝也是无妨的。”明琼总会含着羞,半敛眉。看着他嘿嘿嘿傻笑的样子,拧他耳朵。“谁要跟你回去给你当媳妇儿?”“不当不当。”沈潘忽然摆手。搂着明琼换个姿势。“我就这么一个从小到大的朋友。他若是知道我有你,还不告诉他。定然会爬上来,让人盖不住棺材板。”孙家那时候全家被诛。连着家产都被抄没了。如今的孙子锐才十六岁。正是年轻。正是个好年龄。“我给他倒茶?好呀。”孙子锐尤不自知。“男的?”“嗯。”“真的是男的?”“嗯。”“男的我也认他当嫂子。”孙子锐拍马屁。“好。”沈潘回答他。“情来情去情随缘,缘分来了是挡不住的。听我一句。若是欢喜,定要让自己无怨无悔。”“我走了。”沈潘骑上马。轻拍疾风。随着哒哒的马蹄声。渐行渐远。孙子锐还未回过神来。只看到一抹黑影,顺着官路,慢慢离去。影与人齐。“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孙子锐喃喃。苦笑一声。又觉得心里酣畅淋漓。好不轻松。。。。。。。。。。晨起喧嚣。一间驿店里,鸡声嘹亮。店里出来个人。看着满天的星光,扯着极为熟练的梧州腔,和店小二说话。“几时了,你们这鸡就叫了?”“客官。五更了。”店小二哈腰殷勤道。“大多数住店的行人都是五更启程。这鸡,也就这时候叫。客官是现在就走,还是天大明了再走?”“现在就走吧。”沈潘结了账。买了好些干粮往外有去。烈国处北。宁国是南。这五更天的初夏倒也没有宁国盛都的烦热。多了丝粗犷的疏意。连着天都显得更高一些。沈潘牵了马,走出驿店,随手拿出块干粮啃。梧州离边关不远。他乔装打扮,刚从宁国出来,就是这梧州。千里梦回,如今又踏上这土地,感到新鲜又忐忑。梧州是当年他镇守的地方。凤连未雨绸缪的时候,派他亲自来当了监察史,将梧州打探清楚。当年他出手凌厉,将梧州知府先斩后奏砍在马下的时候,震惊了整个朝堂。李淮安中饱私囊,鱼肉百姓。仗着出身李家。在梧州胡作非为。甚至出卖敌情。那时候自己年轻气盛。凤连刚以铁血手段积下威信,正是他们杀鸡儆猴的好机会。是也,沈潘砍了李淮安丝毫不手软。那个大贪官。从他府里抄出的银钱,比那整个梧州报上来的税都多。杀了算了。沈潘叹了口气。挠挠头。硬着头皮,问了声,追着他出来送他的店小二。“这梧州知府还是李淮安?”店小二正捧着手里的碎银子傻笑。听见沈潘说话,连脑子都不用带。“当然是李大人。李大人今年还娶了第二十七房小妾。那排场,那架势。红红火火的,哪里见过这架势?”。。。。。“好嘞。”沈潘抽了抽嘴角。打马直接往北去。天色渐明。沈潘从晦暗走到天色大明?看天边泛起的日日红色朝霞。。沈潘最近老是做梦。梦到梧州。梦到他曾经住的院子。当年他杀了李淮安,却不曾问他。他到底是否通敌叛国,和宁国勾搭上了。不然,他的明琼怎么会沦落至此?他的明琼。初遇他的时候,还是个丁点的少年。偷偷藏在他的门后。只一眼,就被他劫掠了去。从此不休。明琼是被人送上门的。送与他的。被人送到了他在梧州躲藏的屋子里。他明知道他来路不明。到底还是喜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