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经登机的几人,在叶子轩的一己之力下,将气氛变得十分尴尬。时间倒回到刚刚登机时,叶子轩把除了莫寻的剩下几人的机票通通扯过来看了一眼,最后把目标锁定在牧冉身上。“冉冉~”叶子轩站在一旁狗腿的把牧冉的背包先白琅一步接了过来,抬手放进了上面的行李舱,“小冉,帮个忙呗?”还没等牧冉开口,白琅立马将牧冉护在自己身后,满眼警惕的看向异常狗腿的叶子轩。“叫我女朋友干嘛?冉冉是你叫的?叶子轩你……”“滚滚滚别挡道!”毫不顾忌白琅“男朋友”的身份,叶子轩抬手将白琅弄去一边,“冉冉,哥和你换个座位行吗?你看你和莫寻又不熟,坐一起怪尴尬的……然后换座了你还能和白琅坐一起,对吧!”牧冉看了看手中的机票,目光在距离几乎隔着一条街的叶子轩和莫寻之间来回徘徊着。一瞬间,莫寻觉得自己掌握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你你你,你该不会……在追寻姐吧?”“嘘嘘嘘~保密!”“好好好,那就换了!哇你居然……”“嘘……”叶子轩好不容易换好座位,一个人拿着机票在队伍最后无声的狂欢庆祝了一番。转过身时,刚好对上莫寻打量的目光,叶子轩赶忙笑了笑,恢复了正经的样子。终于等到登机了,叶子轩暗暗开始在心里谋划等会的开场,怎么样能够既不尴尬还显示出自己的优秀。就这样一边盘算着,叶子轩跟在队伍最后走上了飞机。按照机票上的座位,叶子轩寻寻觅觅的走到莫寻的身边。他咳嗽了两声,准备绕到座位前面去打个招呼。然而……“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你为什么会坐到这来??”“我和我哥坐一起不正常吗?”看着叶子岚不亚于自己的震惊,叶子轩内心爆发出了一万句污言秽语。最后忍了又忍,叶子轩开口询问道,“我记得……你的座位不是这的?”“嗯嗯是啊!”叶子岚挥了挥手中的机票,“莫寻姐和我换了座位,她说要我和你坐一起有个照应,她喜欢一个人坐。”看着眼前一本正经和自己解释着的叶子岚,叶子轩连哭得力气都没了。站了一会会,叶子轩垂头丧气的坐进了座位里。飞机起飞后,他一直有意无意的看向左前方一个人坐着的莫寻,期望着莫寻能偶尔回头,在四目相对中碰撞出火花。然而事实总是残忍的……当叶子轩第七次借着手机的遮挡抬头看向莫寻的时候,却发现莫寻已经拉下一旁的遮阳板睡着了。几小时后,云在野拖着已经昏昏欲睡的戚风遥排队准备登机。就在快要到检票口的时候,云在野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戚风遥跟在云在野身后,看着云在野一手拿着机票一手正在钱夹里抽取着身份证,便好意的帮云在野拿出手机接了起来覆在云在野的耳边。虽然机场足够吵闹,但因为极近的距离所以戚风遥还是将电话内容听了个一清二楚。备注是“小太阳”的那个男生,在电话那段操着蹩脚的普通话,对云在野大声汇报着,“在野,把尺码重新发我一下,我好像把礼服搞混了!”闻言,戚风遥的脸上漫过一丝疑惑的神色。云在野心下一惊,赶忙将手机接了过来自己拿着,顺便把听筒声音关小了些。简单的敷衍了几句后,云在野赶忙挂了电话,将备忘录里的尺码发了过去,然后退出关机装包一气呵成。完成这一系列动作之后,云在野抬眼便对上了戚风遥试探性的目光。看来是瞒不住了……于是未等戚风遥发问,云在野便立刻秉持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精神自觉交代道,“好啦,这次去那边也不全是旅行。主要还是小太阳他吧,要结婚了,让我过去当伴郎,毕竟也是好朋友嘛……”戚风遥眯了眯眼,“这事有必要瞒着我?”“你不是吃过他的醋嘛,怕你听了不去就只能先斩后奏了……”闻言,戚风遥立马老脸一红没再开口。原来很早那次视频的时候自己吃醋的事情,云在野全都察觉到了……☆、第115章就这样,两个心神不宁的人,各怀心事的跟着人流走进了机舱。大概是漫长的等待会让人困倦,飞机起飞后没多久,戚风遥便靠在云在野的身上睡了过去。一旁的云在野拿着手机下了会五子棋,也感觉到一阵困意袭来,没一会便也进入了梦乡。“特别行动队”的一行人到达后,莫寻立刻根据云在野发来的信息联系到了已经在机场外面等候多时的小太阳。直到入住酒店之后,一路上都处于兴奋状态的凌晨还是在深夜保持着高昂的兴致。一旁已经昏昏欲睡的孟远很是纳闷,为什么这个学长看上去如此的激动不已,难道是自己老了吗?站在酒店的阳台外,凌晨兴致勃勃的拿着手机拍照录像,然后不停的跟不同的人发着语音。“你相信吗?我居然现在站在埃及的土地上诶!”“我可以去看金字塔了!”“好兴奋啊!你也很激动吧……”就在孟远靠着床头快要入睡的时候,一阵清脆的门铃声将他从昏昏欲睡的状态里拉了出来。还没反应过来,凌晨便小跑着过去开了门。打开门后,门外是同样一脸兴奋的小太阳以及他身后的两个大袋子。小太阳打了个招呼后,把身后的两个袋子递了进来,解释到,“这个是你们明天的服装,都是根据你们的尺码量身定做的,应该不会有问题。行程安排我也放在袋子里了,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告别凌晨和孟远之后,小太阳又分别去敲开了白琅、莫寻等人的房间,把明天的准备工作一一做好。半个小时后,小太阳成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发了条信息给云在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休息了。云在野和戚风遥到达酒店的时候,是北京时间凌晨两点,当地时间晚上八点。当戚风遥去浴室洗漱的时候,云在野看了眼小太阳发来的信息,然后轻手轻脚的出门把明天要用的道具悄悄咪咪的搬来了自己的房间。将明天的流程确认完之后,云在野将所有聊天记录都删除完毕,然后拿着睡衣走进浴室准备接替戚风遥的位置。两人都洗漱完毕之后,云在野把刚刚小太阳送来的礼服拿给戚风遥。“刚刚小太阳过来送衣服,说明天的仪式是从早上十点开始,地址会有司机带我们过去。”戚风遥接过礼服看了看,将信将疑的开口道,“我们是伴郎?这衣服不会过于华丽有点喧宾夺主吗?”幸好云在野早有准备,立刻接话道,“这还用得着你操心?人家是v magazine 的太子爷,要什么衣服没有?”说服戚风遥之后,两人便被随之而来的困意击倒,没一会便相拥入睡。第二天早上,八点钟的铃声叫醒了还有些迷糊的两人。看着戚风遥走进洗手间,云在野先是拿过手机确定特别行动队的队员都起床了之后,才慢慢悠悠的哼着歌走进洗手间洗漱。九点一刻的时候,云在野带着戚风遥下楼坐上了小太阳安排好的轿车,一路抵达了此次计划的目的地。看着周围大小不一的几座金字塔,戚风遥再次陷入了迷惑——原来外国人的审美,在结婚的时候好这口?大概是两人过于优秀的容貌加之有些异常正式的服装,让周围来来往往的游客都想要驻足停留一会。被很多人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戚风遥有些不太适应。他拉着云在野的那只手,微微有些用力。下一秒,云在野便立刻意识到戚风遥的问题,将人带去了一旁。“时间还有些早,我们去旁边走一走。”避开些许嘈杂的人群,戚风遥的状态才稍微放松了一些。指着不远处的一座金字塔,戚风遥开口问道,“那座最多的就是胡夫金字塔是吗?”“是啊,我们遥遥小朋友这么聪明呢?”闻言,戚风遥撇了撇嘴,“拜托,这个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好不好!”云在野没有接话,而是指向旁边一些的地方,“那两座叫什么知道吗?”“孟考拉和什么?”戚风遥记不太清了,有些迷糊的云在野。“旁边那座叫哈夫拉。”云在野将戚风遥往旁边带了带,避过几个遮挡物,“看到它前面的狮身人面像了吗?”戚风遥点了点头,等待着云在野的下文。“如果再走近一些,你就会看到那座狮身人面像前,有一块没有任何文字的墓碑。”“墓碑?”戚风遥有些惊讶,“给法老的吗?为什么会有墓碑?”“相传古埃及的历史上有一位帝王,他很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可是后来他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是他的一位同性大臣。这件事不知道怎么传到了这位帝王的子民们的耳朵里,他们一致认为是这位大臣会什么不为人知的巫术迷惑了国王,所以召集了几乎全城的百姓前来声讨这位大臣。”“后来呢?”“后来这位国王一心想要保护自己的爱人,不惜与自己的子民为敌。而这位大臣不忍心看到自己的爱人因为自己被众人讨伐,便投身于尼罗河自杀了。”其实死亡是必然的结局,但戚风遥还是有些疑惑,“既然那么相爱,为什么没有同生共死?”“因为古埃及的人信奉一个传说,两个相爱的人可以共享他们的幸福和好运。于是那个大臣便选择自杀,希望把自己余生的所有幸福和好运,都延续到自己的爱人身上,护他一世周全。”“那……那个国王还有三妻四妾吗?”“没有了,那是他此生唯一的爱人。自他离开后,再没有过任何一个人能以爱人的身份出现在国王的身边。”戚风遥没再开口,而是远远的看着那块毫不引人注目的无字墓碑。就在这时,他没注意到身后已经铺好了一条长长的红毯,红毯的尽头是一个玫瑰花的拱门。周围站满了穿着礼服的好友,准备着送上自己最真挚的祝福。看着面前微微有些出神的戚风遥,云在野从口袋里拿出早已预备好的戒指,单膝下跪跪在戚风遥面前,一旁早已在等候的小太阳赶忙送上一捧玫瑰。“风遥,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是在我高中的一次历史课上。那时我一直不明白,身为一国之主为什么会因为自己的一位宠臣而背弃他的所有子民。但是后来遇到你,了解你,爱上你,那一刻我突然就释怀了。我想……如果那位国王换做是我的话,我也会为了我的爱人而背弃我的所有子民。风遥,你就是我的爱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表白,戚风遥一时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他就站在红毯的一端,满眼感动的看着面前信誓旦旦说爱他的那个人。直到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呼声越来越大 ,戚风遥才如梦初醒般接过云在野手中的花束,看着云在野满脸笑意的将那枚戒指套上自己的无名指。不知什么时候,身后长长的红毯上已经铺满了玫瑰花瓣,远处站在拱门下的白琅和牧冉,好像手里拿着什么等在那里。云在野起身微微弯腰,将一只手放在戚风遥的面前,手心向上,满目热忱。“戚风遥先生,请问您愿意与云在野携手前行,共度余生吗?”戚风遥点点头,泛红的眼眶让他几乎说不出话。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这对爱侣的身上,从眉间发端到礼服边上的丝丝金线都被镀上了一层幸福的颜色。铺满花瓣的红毯上,眉眼如画的一对爱侣牵手走向尽头的拱门。等在那里的白琅和牧冉手上,分别拿着一本云在野自己设计勾画打印的结婚证。从内容到材质,几乎与普通的结婚证别无二致。直到站在拱门下,戚风遥还有些迷迷糊糊。太突然了,当他还沉浸在要给一个陌生人当伴郎的角色设定中时,自己突然摇身一变变为了这场婚礼的主角。其实早该意识到的不是吗?从突然决定的旅行到匆忙解释的婚礼,从莫名其妙的电话到身上这套看上去便华贵异常的礼服,并且两人的袖口上还贴心的绣上了彼此名字的缩写。好一会,戚风遥才缓过神来。看着周围欢呼起哄的人群,又看看面前满眼坚定望向自己的云在野,戚风遥突然记起不久之前自己偶尔看到过的一首诗——我是人间的万物枯荣众人的爱恨嗔痴天下独绝的月色北极的星辰凛冬纷纷扬扬的大雪海底翻腾的岩浆漠北恣意生长的蓬草晨昏的界限昼夜的起点宇宙的星移斗转我是你的爱人在众人的祝福声中,在无数游人的见证之下,戚风遥缓缓前倾将双臂环上了云在野的脖颈,双唇有些颤抖的抵上云在野柔软的唇瓣。云在野,你听到了吗?我是你的爱人,你至死不渝、此生仅有的爱人。——全文完——☆、say something to you(1)昨晚睡觉前和朋友聊天,我告诉她我的第一本小说算是暂时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句号。她问我还有没有准备第二本,我说有。不仅有第二本,并且第二本里面还有她的影子。她问我为什么会有她,女生在里面是不是就是个炮灰配角,我说不会,因为下一本不是耽美而是言情。她有些疑惑,问我为什么?其实这是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下来的下一本题材。首先说说我动笔的原因吧。《月亮错觉》之所以能够诞生,最直接的因素是这次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的疫情。我没有办法回到学校,所幸大学的课程也不太紧张,便借着这宝贵的机会开始把自己构思了很久的故事写下来。之所以是这个题材,大概与我本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我是一个无能的理想主义者。我常常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救世主一样的人物,去拯救这个世界上一切我看得到的痛苦。我希望我能有很大的力量和很强的影响力,去改变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一些偏见,以及为此而痛苦不已到群体。同性恋,便是其中之一。1973年,同性恋从dsm的病例中被删除,这意味着这一小众人群被官方权威认可。他们不是病人,他们只是一个比较小众的群体。当我在课堂上听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我一直在想,1973的那一年,是不是每位同性恋者都欣喜雀跃,因为他们被认可、被接受。可后来我发现,并不是。不只是1973,乃至现在,他们仍然没有。这也是我接下来的第二本小说改变题材的原因,因为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更好的方式去保护或者为他们辩解。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都觉得自己哪怕不是一个同性恋的支持者,也至少会尊重他们。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我们的社会中,其实有足够的研究证据可以表明,同性恋的人群占总人群比例的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五。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每一百个人中,就有4到5个人是同性恋。可是我们看看自己的身边,从我们出生到现在交往过多少个人,遇到的同性恋者又有几人呢?很少,非常非常少,几乎没有。这是为什么?研究结果出错了吗?不是的,遇不到不代表没有。更大的可能性时,他们在隐瞒自己的性取向,以求得大多数人口中的“正常”。再来看,我们所知道的同性恋,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或者说,被我们大多数人可以接受和尊重的同性恋,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是一代文豪,是千古一帝,是万众瞩目的明星,是事业有成的精英……为什么是他们?因为我们这个世界接受同性恋,仅仅是近二十年的事情,即便如此,现在社会上也有相当大数量的人在用有色眼镜看待同性恋群里。也正因为此,同性恋者必须努力,他们忍受着别人的目光,必须证明自己,所以他们看起来,会更加的出类拔萃。因为环境被迫他们不得已。压力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或许生存的困难让他们变得更加优秀。只有足够足够优秀且强大的人,才有勇气敢于向这个世界的偏见反抗,才有可能得到包容和尊重。所以我想问问一些貌似在支持同性恋群体的人,如果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一对同性恋伴侣,是一对外貌平平,衣着简陋,籍籍无名毫不出众的人,你还会以同样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吗?思及至此,所以我改变了第二本的题材。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能力,把这个人群的故事讲的更生动更真实。我一直认为,好的作品是有作者的真情实感甚至亲身经历在里面的。只有这样的描写和情节,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体会到何为“感同身受”。但是我不是这个人群,我周围也没有这样的人,所以我写出来的人物太单薄,故事太贫瘠了。我可能写出来的只是我想当然认为的,只是我站在一个局外人所能体会到和意识到的。但我想这其中应该还存在更多细微却又难以忽视的问题,我需要再去积累和了解,才能写出更真实的故事。关于《月亮错觉》和改变题材的问题,暂时就说这么多。以上都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还请大家指正,评论我一定会看,错误或有冒犯的地方我会改正的。☆、say something to you(2)和上一章一样,这章也不是小说内容,还是闲聊。这章是想和大家聊聊我的第二本故事。这是一本校园言情,比较有特色的是,它会是一个人物形象特别多元化的小说,并且人物构建会比《月亮错觉》更加丰满一些。写这本小说的初衷,其实也有一部分也是来源于我自己。在《月亮错觉》接近完结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构思好了两组小说大纲,都是耽美的。但后来决定落笔的时候,却换成了《还是太喜欢那个他了》。因为我本身的专业,所以我会很重视在心理学中被定义为特殊人群的一些小众群体。第二本文的主角,就是另一个小众群体——性单恋者。具体的就不在这里多说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主要想说的是,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有原型存在的。他们没有多出众,只是平平凡凡的生活在你我周围的某个人。我希望在看《还是》的时候,可以带给你们这样的观感——你看这个人,她的故事/性格/想法观念和我好像。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孤单一人的时候,总会有不被理解的时候,总会有渴望陪伴的时候……在那些所有让你觉得难熬的时间里,我希望《还是》这本文可以陪着你。希望里面有一个与你相像或者被你喜欢的人物,可以在你所有不快乐的时间里陪着你,帮你解决一些问题,给出一些意见。哪怕做不到那些,但至少可以感到你的难过悲伤,然后安静的与你共同分担,把你的不快乐分走一半。再者,《还是》的诞生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纪念。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遇到更多的人,经历更多的事情。所以一些以前觉得自己会念念不忘的事情,其实早就在那段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会在午夜惊醒,那一定是因为我又在做梦,梦里能到了一个许久未曾谋面的人。有一句话说,当你梦到一个许久未见的人,那么他/她大概是在遗忘你了。我太害怕被人忘记了,因为那比死亡更可怕,它会抹去一切你曾经存在下意义。所以我想要动笔,把那些我曾经经历过和憧憬过的美好,都一一记录下来。想想看,为你曾经喜欢过的少年,和你的至交好友去写一本书,这不失为一件浪漫的事情。当他们一一出现在你的笔下时,你就不会再日夜担忧,不会再害怕遗忘。因为有更长久的文字,替你记得他们。还会有同宇宙一样漫长的时光,在你以后离开的日子里,替你去爱着他们。别害怕死亡和分离,那都不是你人生的终点。愿你在人生的漫漫长河里,能够遇到一个一直把你记在心上的人,他/她一定很爱你。ps:后面开始更新番外啦~☆、番外1叶子轩最近很郁闷,郁闷到嘴角处硬生生被急上火了。到也没什么大事,主要就是莫大老板太难追了,其次就是白琅和云在野两个小王八蛋每天在他旁边秀恩爱。“喂,冉冉~下午有没有空啊……那我去接你,我们去看电影吧!”“风遥啊~东三环新开了一家火锅,下午要过去嘛?”就连一旁的凌晨,都和自己的小伙伴打起了电话——“喂,今天出去骑行吗?好好好那我去擦一下车!!!”看看,听听,这都是群什么人?这说的都是人话?要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主要这挨千刀的白琅收拾的人模狗样准备出门时,还转过头看了自己一眼。“子轩,别放弃啊!赶紧去找你的梦中女神!!!”梦你妹的女神!老子梦里都没见过她呜呜呜,我实在好惨一男的!所幸,云在野还存有了一丝良知,抬手挡了挡,将嘴贱的白琅赶出门去。转回身,云在野一边换着衣服一边开口问叶子轩,“不过你俩到底怎么回事了啊?”“害,别提了!”叶子轩摆了摆手,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一头砸向了桌面,发出一声闷响。“在你和你家那位的婚礼上,我寻思着趁热打铁,在那么美好的氛围中表白应该成功的几率大一点。结果……当我在仪式结束之后去敲她的门时,硬生生被她按着头赶了出来……”闻言,云在野正在系纽扣的手顿了一下,带着满脸疑惑看向叶子轩,挑了挑眉示意他继续往下说。“主要吧……我去的时候看她房间门没关,就直接进去了,结果她……她在换衣服……”“咳咳,咳,咳咳咳……”一旁整理衣服的云在野差点手一滑用领带勒死自己。好一会,云在野才把呼吸平缓下来,默默抬头看了一眼一旁满脸坦然的叶子轩。“叶子轩我告诉你,我要是莫寻我答应了你才真是有鬼了!!!”系好领带,云在野头也不回的出了门,叶子轩那种人,让他自生自灭吧!半个小时后,凌晨也推着他心爱的小车车出了门,宿舍里只剩下叶子轩一个孤家寡人。当叶子轩抱着手机快要玩到吐的时候,他终于下决心准备再接再厉。他就不信了,自己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还搞不定一个酒吧老板?一个多小时,叶子轩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你看你看,自己稍微捯饬一下,拉出去还是非常有排面的!回过身,叶子轩从阳台进来打电话给莫寻,准备约她出来共用午餐。“喂?哪位?”今天早上六点才关门回家的莫寻,在睡了不到五个小时的时候,被一通倒霉的电话吵醒,现在她的心情非常不好。“啊莫寻,是我,叶子轩。”一听这个名字,莫寻本来就忍了又忍的起床气再次被折腾起来。“有屁快放!”“……中午有时间吗,我们一起……”“没时间,没事我挂了,再见!”还没等叶子轩反应过来,电话那头便只传来了一串忙音。看了看手中被挂断的电话,叶子轩顿感一阵悲戚,扯下刚刚别好的胸针狠狠的摔在桌面上,刚刚梳好的头发也被抓成乱糟糟的一团。果然,还是以失败告终。看来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非常重要了,如果自己先打电话再选择要不要捯饬自己,那么……至少自己不至于站在镜子面前臭美一个小时。经历了漫长的痛苦和恢复后,叶子轩勉强打起精神,将头发梳回了不久前的一丝不苟。既然都已经收拾好了,那么不出一趟门也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了。再怎么着也该去趟食堂,让食堂的热心大妈将自己赞美一番!思及至此,叶子轩立马又觉得生活有了奔头。正准备出门时,叶子轩接到了云在野的电话。“子轩,这会有时间吗?”“有,你说怎么了?”“我书架上有个文件夹,里面是我帮风遥找的资料,忘带了,你帮我送校门口行吗?”“黑色的这个?”叶子轩一边走到云在野的书桌前翻找着,一边聪书架上扯出一个文件夹来。“不是,是蓝色的……”“哦哦好。”叶子轩又看了一遍,翻出来另一本,“明清小说研究?”“对对对,就那个。”“行,待会见。”挂断电话后,叶子轩拿起手边的文件夹准备出门。走到门边,他顿了一下又回过身来——得把云在野的桌面整理干净,不然那个人回来又要号召大家大扫除!就在把不久前被自己误拿出来的那个黑色的文件夹往书架上放的时候,叶子轩眼眸一垂瞥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莫寻。那是云在野实习期间的案例,同为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叶子轩自然明白最基础的咨询伦理规范。但是……因为是莫寻,所以他太想去看看了。十分钟后,欢快的手机铃声在空荡的宿舍里骤然响起,将有些出神的叶子轩拉回了现实。“子轩,你过来了吗?我已经在校门口……”“噢噢噢……”叶子轩像是如梦初醒一般,赶忙答应着把文件夹放回原位,“马上马上,我换了件衣服!”没几分钟,云在野便看到了气喘吁吁向他们跑来的叶子轩。接过文件夹,云在野将叶子轩上下打量了一番,扬了扬下巴开口道,“我出门前你不就是这身打扮?”“呃,那个……我……”看着神色怎么看都不太自然的叶子轩,云在野试探性的问道,“有事?”叶子轩没开口,点了点头。没再思索,云在野直接开口,“莫寻?”叶子轩还是没有开口,仍旧点了点头。略微思考了一下,云在野转头看向了戚风遥。从眼神中确定了戚风遥的想法后,云在野拍了拍叶子轩的肩膀,“走吧,一起去吃饭。关于莫寻……风遥比我更了解一些。”半小时后,叶子轩以“电灯泡”的人设与云在野和戚风遥走进了火锅店。正值饭点,火锅店里人声鼎沸。三人选择了一个稍微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耳边令人头大的喧哗声才稍稍平息了一些。点好菜后,云在野把一杯茶水放在叶子轩面前,直接开门见山道,“先说说吧,关于莫寻你了解多少?”叶子轩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停了一下,显然他没有料到云在野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如果云在野问他有多喜欢莫寻,那他还可以掰着手指说出个一二三来,可是……了解?他好像真的不太了解。思考了一会,叶子轩露出一个稍显局促的笑容,“我对她的了解啊……女的,比我大三岁,同校学姐,酒吧老板……酒量好?”听着叶子轩的回答,云在野内心再次受到一万点暴击,抬眼看向一旁的戚风遥,无声的炫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