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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1 / 1)

就感觉,人世间的烦恼离自己很遥远。才刚刚下了车,进了大门,没有走上两步路,他就看到了一个人,堂堂楚氏集团的大老板,掌门人,年轻的企业家,楚歌同志,穿着一套休闲的家居服,像个还在大学里上学的年轻学生似的,青涩又单纯地坐在路灯底下的花台上,低着脑袋百无聊赖的用手指在草地上逗蚂蚁玩。听见了声响,蓦地抬起头来,一双燃烧着灼热情感的眼睛直勾勾地望过来,仿佛一颗爆炸的星球发出绚烂夺目的光,刺得刘振宇的眼睛有些发疼。“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忍着往后退的冲动,刘振宇站在了原地。“等你啊。”楚歌轻轻一跳从花台上蹦了下来,他把裤腿卷到了小腿的位置,上身就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年轻人姣好而生机蓬勃的身材透着一股天然的吸引力,他两三步走到了刘振宇跟前,刘振宇不自觉地就想往后退。太近了,近得他能感觉到迎面而来的属于年轻人的滚烫气息,与灼热的情感迸发,像翻腾的海浪,避之不及,迎头落下。平日里总是忍不住毒舌几句的年轻人这会儿莫名乖巧,虽然刘振宇心知楚歌这会儿是心里怀着其他想法,还是忍不住把现在的楚歌和记忆里那个乖巧的八岁小孩儿联系在一起。陈凯总是问他,为什么就不能忘了过去往前看,为什么就那么执着于化解和楚歌的矛盾,分开就分开了,各自过各自的生活不好吗?用得着楚歌一回来,一开口,不问三七二十一的让结婚就结婚了。为什么啊,刘振宇也在心里这么问自己。大概是,和小楚歌在一起的那些年给予他这辈子最美好最温馨的记忆。他忘不了被他从冷冰冰的地上捡起来的婴儿,有着热乎乎的一张小脸,生活很累很辛苦,但只要回家看到总能让他开心的小楚歌,似乎也没那么累了。放学以后,刘振宇通常会出去打工,去餐厅里帮忙洗刷盘子,踩着月色回到家的时候,总能看到坐在门口眼巴巴等着他回来的小楚歌,软软糯糯的小楚歌每次一看到他回来,像张开翅膀的小鸟似的朝他飞奔过来,扑进他怀里,甜甜的充满朝气的喊一声:“哥哥回来了!哥哥我好想你啊!哥哥累不累,小楚帮你背书包!”拨开那些刺人的话语,刘振宇知道即使是长大了的楚歌,内心也和小时候一样,是温柔的。“你不让我去接你,就只能坐这儿等你喽。”这话听着一股委屈味儿。“走吧,回去了,外边儿风大。”刘振宇轻轻笑了笑。本来想自己一个人走一走,散散心,静静地想想回去怎么和楚歌谈谈两个人的关系,这会儿楚歌就在他旁边跟着,刘振宇根本没法儿集中注意力。“喂,媳妇儿。”一直跟在刘振宇背后的楚歌突然轻轻喊了一声。刘振宇顿时愣了一下:“什、什么媳妇儿?!你别乱喊。”背后的狼崽子高高地挑起一边的眉毛,三两步跑到了刘振宇的面前拦住了男人的路,理直气壮,但不像从前那样气势凌人蛮不讲理的模样,有意无意地耸拉着一双隐形的狼耳朵,装作无辜:“我们都结婚了,你就是我媳妇儿。”咧嘴一笑,伸手就要去抱人。“小楚,我当初答应和你结婚是为了帮你。”原则问题上绝不退让,刘振宇动作灵活地避开了楚歌的拥抱,看了一脸失落的楚歌一眼,又偏过头看着路灯下他们两个人交叠在一起的影子,正色道,“我们的婚姻,虽然有法律效应,但是你和我都很清楚,是没有感情基础的。这种感情不是亲情,不是友情,也不是愧疚或者弥补的感情,是婚姻所需要的----”被拒绝了拥抱的楚歌也不恼,他接了刘振宇的话:“爱情。”“对,爱情!”刘振宇用力点头,他恋爱经验少,但也知道什么是爱情,什么不是。“宇哥,你这话对了一半,也错了一半,我知道你现在对我的感情里没爱情,但我对你的感情一直都是爱情胜过一切。”往路灯上一靠,楚歌双手抱在胸前淡淡笑了笑,眼睛里闪着光,“那时候你骗了我,把我送走了,一直没来找我,起初的时候是期盼,失望,孤独和痛苦。到了十四五岁的青春期,我越来越恨你,恨你救了我又抛弃了我,对你的憎恨甚至超过了对亲生父母的憎恨。”刘振宇身体微微一颤,心里发疼。楚歌继续说道:“我虽然在国外,但一直有收到你寄来的明信片,头几年的时候一直小心翼翼的保存着,十四五岁恨你恨得不得了的时候,你寄过来我就撕碎了,晚上又从垃圾桶里倒出来慢慢拼好。”“小楚……”刘振宇一惊,眼里是抑制不住的疼惜。“十七八岁的时候,我开始做关于你的梦,有时候是梦到记忆里十七八岁的你,有时候是梦到电影荧幕里演戏的你。思念到了极致就成了恨,可恨一个人怎么就会在梦里不停的梦到?怎么会在梦里,做着情人之间才会做的那些事?”过于直白的话语让刘振宇红了脸。“其实生在楚家也有一个好事,叛逆的青春期过的比较快,被逼着快点成长。这个成长的过程里,我知道你过去有多不容易,上面有年老的外婆和不能自理的妈妈,下边儿还有一个捡来的孩子,理论上我能理解你做出的选择,对你,对我,对所有人都是最好的选择。”楚歌拉着刘振宇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胸口上,薄薄的背心底下是年轻人滚烫的一颗心:“可我就是原谅不了你,感情是没办法控制的,我没回过你明信片,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回。难道要我告诉你,我每天夜里都会看着你的照片,你拍的电影打-飞机?”感觉到刘振宇一瞬间的窘迫,楚歌用力握着刘振宇的手不让对方挣脱开:“哥,我爱你。”“我爱了你好多年了,刘振宇。你现在对我没有爱情,没事儿,感情嘛,没有就去培养培养。”楚歌微微扬起他棱角分明的下颚角,恢复了刘振宇最熟悉的嚣张狂妄的那一面,“哥,郑重告诉你一件事,我要追你。”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留言^^☆、了解第三十一章楚歌的嚣张狂妄败在了一扇门上。“不是说好了再也不走了吗?刘振宇你开门,我要进去!”怀里抱着个枕头,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等着晚上和爱人相拥而眠的楚董事长,连人带枕头的被撵了出来,在门外发出不甘心的抗议。卧室的门打开了一条缝,门缝里刘振宇露出一只眼睛:“有你这么追人的吗?这要在上个世纪,你这是妥妥的流氓罪,回自个儿屋去,早点睡。”“哎哎哎----”砰的一声,卧室的门又关了,居然还反锁了。“当初就不应该分房睡,楚歌你说你做什么君子好人,霸王硬上弓得了。”在门外磨磨蹭蹭地杵了一会儿,确认刘振宇确实是不会开门给他进屋子里,楚歌碎碎念着,用力捶了捶怀里的枕头,这一身的精力也只能往枕头上撒气了。让他霸王硬上弓,舍不得。让他揍刘振宇两拳,舍不得,估计还打不过。回到房间把被他揍了好几拳的无辜枕头往床上一扔,楚歌伸展开双臂仰头往后倒了下去,身体重重地砸在了柔软的床上微微弹起又落下,陷进云朵一般的被褥里。他抓过一旁的枕头抱进怀里深深吸了一口气,洁白的枕套上似乎还残留着属于刘振宇的气息,明明他们用的洗发露都是一样的,但刘振宇身上的就是特别好闻。鼓足勇气面对面的和刘振宇说出了告白的话,说出了他一直藏在心里压抑了好多年的感情,楚歌突然就释然了,轻松了。所有害怕刘振宇不接受这段感情的忧虑,在那个男人一如既往的温柔目光里被融化。楚云承认是他故意回来的。就算是冒着被楚歌用眼刀戳个千疮百孔的危险,他也要亲眼来看一看公开关系以后的楚歌,他哥恋爱起来是个什么样子!果然很蠢。楚云看着他眼中从小到大如同齐天大圣一般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嚣张至极的他哥,印象里几乎没有任何绯闻以至于私底下被怀疑是不是那方面有问题的他哥,前不久还一副死傲娇模样给刘振宇甩脸子的他哥。主动帮着刘振宇一起做早餐,一边给他眼刀子让他有多远滚多远,一边在刘振宇转过来的时候瞬间换上自以为迷人的放荡不羁的笑容。这是齐天大圣遇上了如来佛祖的五指山,还是唐僧的紧箍咒啊?啊,老天爷,救救我,我的眼睛要瞎了!是不是一旦把傲娇皮给撕了直面自己内心的男人,都会变成这样一副蠢兮兮自以为很有魅力的模样?!楚云无语地捂上了自己的眼睛。“楚云你给我滚过来拿餐具,就我们在这儿忙着你在那儿坐着合适不合适?!”楚歌一声吼,楚云立马乖乖的跑过去帮忙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就怕他哥突然一个发神经,公报私仇把一堆家里的事务交给他,就像那热爱自由的鸟儿,生生被关进了黄金制造的笼子里。再怎么金碧辉煌的笼子,那也是笼子。“来了,哥!”“小楚,你别这么凶。”刘振宇被这两兄弟的日常相处给逗乐了,看到楚云和楚歌虽然是同父异母的两兄弟,但相处又打又闹关系很好,打心里替他们觉得开心。这豪门里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有很多因为利益关系闹翻了的,能有楚云和楚歌两兄弟这种深厚感情的,真的不多。“还是嫂子对我好,哥,你听到了没,嫂子让你对我温柔一点!”楚云冲楚歌眨眨眼睛。楚歌偷偷给楚云竖了个大拇指,又偷偷瞅了眼刘振宇瞬间无语的表情,嘴角的笑意差点没绷住。吃完了早餐,楚云被楚歌扔进厨房去洗碗。“他平时懒得很,你别惯着他。”楚歌这么对刘振宇说道,他是喜欢看刘振宇在厨房忙碌的样子,小时候觉得安心,长大了……现在觉得可口。虽然是看得见,吃不到,每天这心里啊,痒的慌。“宇哥,我们去花园走走?”楚歌又说道。刘振宇自己倒是没什么事,他问道:“你不用去公司吗?”“最近的一个会议在早上十点,来得及,你不想和我一起散散步,谈谈心吗?”虽然楚歌的恋爱经验少,有时候也会情绪上头犯蠢,但堂堂商业帝国的掌门人又怎么可能真蠢。“宇哥,过去一年的一些事,我想和你谈谈。”“……好。”刘振宇还真拒绝不了。过去一年?走在花园里的时候,刘振宇好好想了想他和楚歌过去一年里经历了哪些事。先是很多年没联系他的楚歌突然找到了他,提出了结婚的要求。“结婚”以后,楚歌说,将来万一被人发现他们“结婚”的事实,不被拆穿是假结婚要住在一起,刘振宇也同意了,他还挺高兴,可以和楚歌住在一起,就有了多多接触楚歌的机会。再后来,虽然刘振宇有时间就往他们两个人的家跑,能住家里就住家里,但见到楚歌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次也基本都是不欢而散。楚歌太忙了,这是过去一年里刘振宇的印象。“我那时候太忙了,一个毛头小子空降集团最高位,多少人不服啊,我不得不忙,不过我这么厉害的人,最后那些家伙还不是被我收拾得服服帖帖。”楚歌拉着刘振宇在花园里的一把长椅上坐下,紧紧挨着,从刘振宇身上传来的温暖比清晨的阳光更让他感到安心。刘振宇什么都没说,就安安静静的听着,看着阳光下朦胧的轻纱一般的细碎粉尘。不管楚歌对他说这些,是追求的手段还是为了其他什么,刘振宇都很高兴,他和楚歌终于有了能安安静静坐下来,互相了解对方的机会。楚歌对过去一年的辛苦说得很简单,但刘振宇知道,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在楚氏集团站稳脚跟,哪有楚歌说得那么简单?“但其实我经常不回家还有一个原因。”楚歌凑近了刘振宇的耳朵,“宇哥,你猜猜是什么?”英俊的年轻人突然靠近,心跳也骤然加快,刘振宇拿出他影帝级的表演,表面上装作淡定的样子,淡淡笑着摇了摇头:“我猜不出来。”目光划过刘振宇发红的耳朵,楚歌抿着嘴唇笑了,语气颇为不正经:“宇哥,你不知道我读书的时候有多受欢迎,那些男男女女的没少给我塞情书。”“你长得这么好看,又优秀,当然很多人喜欢你了。”刘振宇发自内心的这么觉得,甚至还有一丝骄傲,但想到楚歌过去交过女朋友,或者男朋友,这心里又跟吃了颗野杨梅似的酸酸的。“可我没谈过一次恋爱,这是实话。一个原因是我太忙了,从十八岁以后我就确认了一件事,将来一定要和你在一起,不只是谈恋爱,我要和你结婚,但前提是我也有足够的资本,足够的能力去为这段婚姻保驾护航。”楚歌说这段话的时候很平静,就像在说,他今天在路上买了一份报纸。这一瞬间,刘振宇终于是确确实实的认清了一个现实,他记忆里的小楚歌,长大了,成熟了,是一个有思想的真正的男人。“还有一个原因,当然是我心有所属,不过那会儿那些人不理解也不知道,私底下还猜测我是不是那方面有问题,我要是那方面有问题,过去一年也不会经常不敢回去,”前一秒还是沉稳睿智霸气十足的楚董事长,下一秒就露出一双可怜兮兮的眼睛,脑袋靠在了刘振宇的肩膀上,唉声叹气,“看得到,碰不到,吃不到,太考验一个人的忍耐力了。”刘振宇一时语塞:“小楚……”楚歌适时地站了起来:“我去上班了,晚上有一个活动,新开的酒店今天开幕,本来我一个人去也行,不过现在人人都知道我们两个人结婚了,宇哥,就麻烦你晚上和我一起和出席剪彩活动了。”以楚歌伴侣的身份。☆、亲吻第三十二章刘振宇没有参加剪彩仪式,他还是不想他和楚歌的关系变得太高调,主动和楚歌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楚歌看起来倒没有什么失落的样子,很轻松爽快的就答应了刘振宇的要求,头顶闪亮闪亮的好感度表明楚歌确实不是装出来。在休息室里等着接下来私人晚宴的刘振宇,却被一种怪异的自责给困扰着,他不是一个喜欢去麻烦别人,或者给别人带去麻烦的人,用陈凯的话来讲,就是一个太过独立自主,能自己解决的事情就不会去找别人,简而言之,总在为别人考虑,不懂得照顾心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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