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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 / 1)

但是伽尔兰知道----那其实就是所谓的强迫症患者啊!正是因为对这个人的强迫症极为了解,伽尔兰才能猜到,这个人是绝对不会准备备用的考卷----考卷出问题了,就会被歇牧尔判出局。所以,他故意装作不小心弄脏了自己的考卷,让这门成绩彻底废掉,这样一来,他就不用费尽心思地想着怎么在各项测验中给自己弄出一个不出众的成绩了。而且……这个而且先放在后面,作为众人眼中第一个出局的候选者,在其他少年偷偷看过来的或是幸灾乐祸或是嘲笑的眼神中,伽尔兰心里无比淡定。这样就行了。他如此想着,但是表面还是要装一下。所以,他露出一副乖乖的小模样,用想说又不敢说的神色看着侍从官上前将他的那张染黑的羊皮纸收起来。然后,他又露出怯生生的小表情,瞅着歇牧尔小声开了口。“我可以离开这里吗?”小孩弱弱地瞅着歇牧尔问道。歇牧尔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坐好。”说完,他就转身走到前面去了。那唇抿得紧紧的,看起来很是不快,众人都以为他是因为被这小孩冒犯才不快,看那散发出来的低气压,几乎都是实质性了。难得看到歇牧尔阁下如此生气啊。众人都如此感慨道。被歇牧尔甩在身后、作为罪魁祸首的伽尔兰低下头,看上去一副乖巧的模样。没有人看到他低下去的脸上,嘴角微微地上扬,还有桌下那只在愉快地画圈圈的小脚丫。众人都认为歇牧尔是因为被他冒犯才这么生气,唯独伽尔兰心知肚明,歇牧尔根本不会在乎他这么一个小孩子的冒犯。而歇牧尔之所以散发出那种近乎实质性的低气压,真正的理由是----这位祭司大人在以极大的毅力强忍着自己身上被弄脏的衣服。是的,别人不知道,但是伽尔兰却知道。这位祭司大人,不只是强迫症,还有强烈的洁癖。每天早上晚上雷打不动地两次净身,洗澡比他还勤。虽然是个面瘫平常看不出什么表情,但是经常和歇牧尔在一起的伽尔兰不止一次看到过,只要长袍上不小心沾上一点灰尘,歇牧尔就会忍不住皱一下眉,眼底会有难以忍受的神色一闪而过。后来伽尔兰一时好奇,查了下歇牧尔的出生日期。……很好,果然是处女座。就算只是沾染上灰尘,歇牧尔都难以忍受,那么现在被自己泼了一身漆黑的墨水,而作为这场考试的主持者,他的强迫症责任感又不允许自己提前离席。所以,他现在只能强忍着身上的污秽继续在这里站下去。看歇牧尔此刻皱着眉脸色阴沉的模样,想必他此刻心里不舒服得厉害。很好。歇牧尔不舒服了,伽尔兰表示他就开心了。虽然这一世不打算再做什么王弟与歇牧尔以及赫伊莫斯牵扯上,但是在临走之前,他觉得,以不懂事的熊孩子的身份,小小地报复一下的歇牧尔还是可以的。小小地报复了一下他那有洁癖症的原导师,伽尔兰心满意足。但是,现在他还要装乖,所以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空无一物的青石桌前,不再搞事情。伽尔兰是坐在最后一张桌子上的,只有他一个人,从后面往前看,能看到所有其他的候选人。他坐在椅子上,脚尖无趣地晃了晃,实在闲着没事干,他就偷偷去看离他不远的赫伊莫斯。黑发的少年还在飞快地写字,伽尔兰隐约瞅到那羊皮纸上都快要被写满了,看来赫伊莫斯这个学识测试的成绩应该不错。嗯,也是,毕竟是最终被选出来的两位王弟之一。…………他还想这些做什么?甩了甩头,伽尔兰将什么王弟、什么赫伊莫斯、什么歇牧尔,全部都从脑子里甩出去。这所有的一切都和他再也没关系了。他明天就会离开这座城市,然后,再也不会踏足此地一步。他要将这些东西彻底地抛到脑后,忘记得干干净净。将视线从那群奋笔疾书的少年候选人的方向移开,伽尔兰转头,看向另一个方向。透过宽敞的大殿,透过矗立的圆柱,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湛蓝色天空,还有隐约可以看到的碧蓝的海的轮廓。他看着那广阔的天地,还有在天空中掠过的白鸟。他想,那就是他崭新的人生。这个世界,这片大地,有着无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或许,在他这个身体长大之后,无拘无束地游遍这片大地,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就这样幻想着、憧憬着这个只属于他的未来,他能活下去的未来,孩子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点笑意。…………………………………………大殿里很安静,只有沙沙的书写声没有间断过。在刚才那一场闹剧结束之后,所有的候选人都深深地低着头,将全部心思放在眼前的考卷上,就连那个一贯顽劣的小胖子也是如此----虽然他的羊皮纸上至少有一半都是空白。沙玛什的祭司大人站在中间,沉着脸,一动不动。浅色的长袍上从胸口到脚底都晕染着数条墨痕,乍一看上去像是在长袍上故意绣上了特殊的黑色花纹一般。他散发出来的低气压让众人下意识站地稍微离他远了一点,然后,众人的目光缓缓地在众位年轻的候选人身上扫过。他们以各自的眼光对这些候选者们评估着,判断着,想要猜测出其中最后的胜利者将会是谁。坐在最后一张长石桌那里发呆的金发小孩,再也没有人去在意。对众人来说,那个小孩已是弃子,没必要再白费功夫,浪费他们的精力和时间。那孩子,已经毫无用处。就在这片寂静中,突然,啪的一声。那是沉重的长靴靴底踩踏在青石板上,所发出的低沉的脚步声。原本还有些细小的交谈声的大殿瞬间鸦雀无声。有人从大殿的大门中走来。炽热的阳光簇拥在那个身形高大的男人身上,让男人像是从光的火焰中走来。这一刻,众人肃然而立,就连答题的少年们都慌慌张张地起身站好。这一瞬,大殿之中静可闻针。在那个人大步走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恭敬地低下了头。那个人从炽热的阳光中走来,他的身边像是带着呼啸而过的风,掠过他棕色的短发,从他一侧的肩上垂落下来的火红色披风在他宽厚的肩膀后面高高飞扬而起,宛如在他身后燃烧着的永不休止的赤色火焰。他就像是一头浓密的鬃毛在风中起伏着的雄狮,傲然踏入了属于他的领地。卡莫斯王,亚伦兰狄斯的王,年轻无畏的王者,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英雄。他的英勇和强大,令所有看见他的人都对之敬仰。他的伟大,让所有的臣民都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他的脚下。这一刻,所有人都站起身来,向这位英勇的王者低头,向其致以崇高的敬意。可是,唯独那一处青石桌边上,正扭头看着外面天空神游物外的小孩坐着没动。卡莫斯王的目光朝那个没有起身迎接他的小孩看过去,他金棕色的眼像是狮子的瞳孔,如灼人的火炭一般,锐利慑人。歇牧尔皱起了眉,其他人憋住了呼吸,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在王前失仪,忽视王的威严……就算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也不能轻易宽恕。…………看着大殿外面明亮的天空,正在出神的伽尔兰突然听到脚步声。那个响亮沉稳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大殿中显得极为突兀,感觉到似乎有什么不对的他下意识转过身来。一阵风忽然从他身前呼啸而来,火焰般的披风高高飞扬起来,在他眼前掠过。金色的眼猛地睁大,孩子的瞳孔中映出了一张熟悉的脸。此刻突然出现在他眼前的,是昨天和那头雄狮一同出现在他面前的棕发青年。一双大手伸过来,探入他的双臂之下,抓住他。他在错愕之中被这个体型高大的棕发青年高高举起。“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王弟!”年轻而强大的王高声说,在众人之前,一锤定音。他将小小的孩子高高举起,举过头顶。他仰着头,和孩子那双大而明亮的金色瞳孔对视,在旁边众人大惊失色的眼神中,卡莫斯王对伽尔兰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卡莫斯以众神赐予我的荣耀起誓,我将守护你,如同守护我的王国亚伦兰狄斯那般。”棕色的发如雄狮的鬃毛飞扬在空中,在那飞扬的金棕色发中,年轻的王冲被他举起的孩子咧嘴一笑。他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之下露出,他强健的臂弯上,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泛着深色的光泽。他硬朗的脸上,灿烂的笑容犹如传说中太阳之神沙玛什闪耀的光辉。“我以我那至高的王座,在众神的注视下,在此立下誓言----”这是诸神见证下的一刻,年轻的王者那浑厚而响亮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天空。“我将为你和亚伦兰狄斯而战,我将守护你们,直至我的生命回归众神之手!”作者有话要说:卡莫斯王:亲亲抱抱举高高~~伽尔兰:???歇牧尔:?……!!!!围观众人:全体当机。被强迫做见证人的亚伦兰狄斯众神:………………(虽然命运的轨迹似乎没错,但是总感觉哪里不对。)第12章 王之番外亚伦兰狄斯,众神的晨星。你是云端之上的国度。你是众神手中的光辉。你是高山之上的日月星辰。你是大海之上闪耀的最美的明珠。亚伦兰狄斯,我看见你火红色的旗帜高耸云霄,我看见你矗立在天地苍穹之间。伟大的英雄卡莫斯,你在亚伦兰狄斯的大地上诞生。你是黑暗中燃烧的火焰,你是指引我们走向荣耀的光芒。我们虔诚地臣服于您的脚下。您是众神之子,身披烈日,脚踏烈焰。日月星辰妆点您的发,雄风呼啸在您的左右。卡莫斯王,我亚伦兰狄斯的英雄。强壮的身躯犹如巍峨高山,镇守在亚伦兰狄斯的大地之上。你是战场威猛的雄狮,血战沙场,无人能敌。你的一声怒吼,令众生颤抖匍匐在地。卡莫斯,我们的王,我们的英雄。我们为你欢呼。你是亚伦兰狄斯的无上荣光----…………亚伦兰狄斯,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的国度。它是一个人口众多、气候温暖的国度。它有着丰富的物产,北方是挺拔的高山,挡住了北方冰冷的寒风,南方是温暖的海洋,从南方吹来的暖风宛如女神多情的目光温暖着这片大地。恩基,厄亚,这两条长河自北而南,斜斜地贯穿了整个亚伦兰狄斯,带给众人取之不尽的丰沛水源和可以种植作物的肥沃土地。这两条河流宛如母亲,用她们的乳汁,哺育着亚伦兰狄斯所有的生命。卡莫斯,霍莫亚斯之子,亚伦兰狄斯的王。当作为王子的时候,他那放肆不羁、嗜好玩乐、不务正业的个性令众人头疼不已。偏生先王就只有他一个独生子,王座的继承人没得选,他的一位导师甚至还叹息着说历代王座说不定就要没落在卡莫斯王子手中。在先王霍莫亚斯被毒杀之后,他以不满十八岁之龄坐上王座。彼时,内忧外患,亚伦兰狄斯遭遇天灾,国内动乱,盗贼四起,邪教兴起,境外众多敌国趁机入侵,眼看着就要国破家亡----这位刚刚登上王座的众人都不看好的浪荡王子,在初登王位之后就不顾众位大臣的拼死劝阻,率领他的军队杀向了战场,一场死战,成功赶走了在同一时刻入侵亚伦兰狄斯的三大敌国。随后,他开始救济灾民、剿灭邪教、镇压国内动乱、驱逐国内的盗贼,一系列动作下来,稳稳地守住了岌岌可危的王国。他成了亚伦兰狄斯所有民众都为之欢呼的英雄。赞颂他的歌谣在整个亚伦兰狄斯响彻。----亚伦兰狄斯之王,他英勇无畏,他强壮威武,他所向无敌,他是至高无上的王者,他是伟大的王国守护神----唱着这首赞歌的所有亚伦兰狄斯民众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年三大敌国入侵,其他王国在一旁虎视眈眈,眼看就要亡国的时候,在所有人都感到绝望的绝境之中的时候----是他们的英雄卡莫斯王带着仅有的五万军队,在国境线上和十六万的三大敌国联军疯了一般地血战了九十多天,死战不退,硬生生地力挽狂澜,守住了亚伦兰狄斯。他秉承着他身为王的誓言,守护了他的王国,保护了他的人民,没有让敌国的军队踏入国境线一步。那一场战争惨烈的程度,让周围不怀好意等着渔翁得利的众国都为之震撼,更是发自内心地对这位年轻的王感到赞叹。卡莫斯麾下五万军队拼死厮杀到两万都不剩,死伤惨重之极,就连身为王的卡莫斯本身都几度重伤、险死还生。当然,那几个敌国也没讨到好处,损失了起码三分之一的军队,补给也消耗得干干净净,不得不灰溜溜地回了自己的国家。这一战虽然打得惨烈无比,但是也因此而震慑住了四周蠢蠢欲动的他国。面对着宛如疯狮凶猛无比的卡莫斯王,和他麾下同样疯狂得杀红了眼的战士们,那表达出来的一股破釜沉舟不怕死的强悍气势……本想尝试着在亚伦兰狄斯身上咬下一块肥肉的他国都在犹豫了不久之后,就一个个地退缩了回去。他们都觉得,别吃不到肉,反而被那头不好惹的凶悍狮子狠狠撕咬掉一块血肉,那可就麻烦了。毕竟,万一自己受了伤,那蹲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敌人恐怕就毫不犹豫地扑过来了。在亚伦兰狄斯的民众的传闻中,他们的英雄王身高十丈,虎背熊腰,目如雄狮,威风赫赫,宛如传说中的巨人神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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