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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1 / 1)

“北洛他在辟邪族的人际关系很不错,城中的辟邪大多受过他的指点,很多同族因此在战场上获益匪浅,保住了性命。”待到外人离去,玄戈对缙云解释,“北洛他很擅长剑术。”他颇有深意地道。“……辟邪练习剑术并不容易。”缙云道,妖族信奉肉身强大胜于外物,最初他应邀来天鹿城传授剑术时,很多年幼的辟邪连剑都握不稳当。“是啊,确实颇为困难,但城中的辟邪大多自幼练剑,虽然一开始会比较困难,但人型,很多时候要比妖形便捷许多。”玄戈说,他们的父亲在得知小儿子是缙云转世后的脸色十分古怪,想来也是在小时候吃了练剑的苦头。缙云没有接话,他望向那盘旋向上的螺旋式道路,若有所思:“那里?”为什么他看到那高高在上的椭圆形平台时有种想要上去打个滚的念头?这个念头一旦生出便一直不下去,就好像有爪子在心里一下下挠一样。“那里是乾坤阵枢,天鹿城大阵的阵眼所在。”玄戈说,北洛以前最喜欢就是变回原型趴那儿晒太阳打瞌睡摸鱼。他看了眼失忆的弟弟,确定从他眼中看出了跟小时候想爬木架时一模一样的渴望。“我带你上去看看吧。”玄戈握住他的手,没等对方拒绝,直接裂空拽着到了乾坤阵枢的顶端。“…………”缙云忍不住想槽一句“你们辟邪都是这么独断专行的么”,但他没说出口,因为阵枢顶端的景象异常壮丽,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整座天鹿城乃至周围环绕的大海都在他的脚下,仰起头,则能看到蔚蓝无垠的天空,和偶尔飞过的鸟雀。“这儿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他坐在乾坤阵枢的边沿,俯瞰其下金绿白三色交辉的建筑群,道。“嗯?”玄戈发出个单音询问。“从前,这里是一片光秃秃的山崖,因为靠近大型空间通道的缘故,有非常多的强大妖魔在此盘踞。”缙云回忆道。那时这一处与魔域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阴暗混沌,遍地是各种妖兽争斗死去后残留下来的累累白骨,辟邪举族跋涉到此,踏着血与火建造出了最初的天鹿城,而如今,受辟邪妖力改造……整个城池都沐浴在光明之下。“终究是不同了啊……”这已经不是他们的时代了,他前所未有地清楚这一点。作者有话要说:emmm……接下来是玄戈大型作死现场。玄戈:反正弟弟失忆后脾气特别老实坦诚,所以可以各种占便宜以及问真话呢~(*^▽^*)当然,等北洛想起来后他就完蛋了→_→☆、第九十七只毛绒绒因着身上伤势未愈的缘故,缙云在天鹿城中住了下来。北洛殿下完好无损地归来了!得知这一消息的天鹿城上下无不欢欣鼓舞。如果说玄戈是天鹿城的王,是天鹿城上下的支柱的话,那么北洛更是令辟邪们爱戴的存在,特别是在经历过魔族来袭之后,有多少辟邪在战场上存活,他们就有多感激北洛对他们曾经的苛刻训练。若无那般认真不放水的训练,他们无法在如海的魔潮当中存活下来。平日刻苦训练只为在战场生死刹那赢得活下去的机会,经历一战后,再无辟邪会对北洛的苛刻提出异议。缙云因此感受到了全城辟邪发自内心的热情相待,这令他多少有点儿无所适从。曾经的缙云是令人畏惧的存在,他在战场上杀戮无数,获得了累累凶名,人们畏惧于他的杀人如麻,以及他白化后异于常人的发色,以至于有传言他被凶剑迷失了神智,成为嗜血的妖魔。被视作怪物的日子并不好过,他曾一度以为,像自己那样的人,只有死去后才会成为英雄……但天鹿城中的辟邪却不这么认为。他们欣喜于他的存活,毫无芥蒂地接纳于他,哪怕……他们接纳与喜爱的对象是“北洛”。这令他开始好奇起这个“北洛”来:玄戈的弟弟,天鹿城的王辟邪,依据其他辟邪的描述,那位与王面容相似的双子堪称潇洒与恣意的代名词……拥有与自己截然相反人生的辟邪么?缙云轻笑,心底有些羡慕。他在玄戈的屋中见到了曾经的佩剑太岁,据玄戈所言,那是他弟弟得到的剑,“你拿着会很合适,算是物归原主。”玄戈说,不动声色地留意弟弟的反应。可惜,他的弟弟并没有想起来。他只是以手拂过剑身,目光感慨,然后说:“既然太岁有了主人,那便很好,我用不上了。”他告诉玄戈,自己本就打算过,自己死后,人族如若没有能驾驭太岁的继承者,就把剑送到天鹿城交由辟邪。“剑中有灵将生,留在天鹿城对它有颇多好处。”他说。“但我觉得你用着会非常合适,宝剑赠英雄,这可是你们人族的说法。”玄戈说,他浅笑着凑近弟弟,呼吸近在咫尺。缙云轻微地皱了皱眉,罢了,看在这身体的份上,他忍了……结果他的忍让令玄戈愈发得寸进尺起来,平时总找借口地与他“弟弟”亲近,或是晨时替弟弟梳起高马尾,或是趁着没人时牵起弟弟的手,各种暧昧小动作搞得缙云尴尬不已,偏偏又因为觉得自己理亏,只能无声忍耐。这样隐忍的弟弟真的很美味啊……玄戈忍不住想,有那么一丢丢欺负失忆弟弟愧疚的他稍微反思了一会儿后,然后继续动手动脚→_→玄戈为辟邪族的王,每日公务繁忙。天鹿城受魔族攻打遗留下来的安抚与重建已经步入正轨,他所需要做的除了维持天鹿城现有的秩序,同时带领着族人尝试开拓创新。这需要的绝非一时一力一人之功。据经常来往人界的无异等人所说,人界的博物学会已经能舶船远航到海外之地,在那里,有着迥异于中原的风土人情,生活习俗,乃至统治制度。这是身处魔域的辟邪所未听说过也从未见过的。玄戈此前就曾经与北洛探讨过,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生存方式终究不可取,天鹿城的大阵终究是死物,如果无法找到彻底修缮大阵的方法,那么他们不妨尝试找寻别的路径,兄弟俩当初便商量着,要找机会派一些熟悉人界的辟邪跟着远航,去看看更多地方。如今哪怕玄戈找到了在遥夜湾梦域内大梦千年的黄帝,但改变,终究也是可以继续去进行的。偶尔听到他谈及这想法,缙云不可置否,只说了句人是一直在探索前行的,妖族能这样也很好,以前的姬轩辕也提到过类似的话。这令玄戈在喜悦于哪怕弟弟失忆依旧理解他做法之余……内心又有那么点点复杂。怎么又是姬轩辕!!!以前不知道时只单纯以为弟弟是对人族黄帝时期感兴趣,放到现在回想起来……根本就是从小时候起北洛就经常在念叨黄帝吧!什么黄帝制的缙云烧饼,什么黄帝布置的天鹿城大阵,什么黄帝葬于鼎湖……一想起黄帝居然在自己的陪陵处留下缙云的衣冠冢,玄戈觉得自己几乎要维持不住微笑了……好气哦,但是还不能吃醋。郁闷生闷气的玄戈在晚上悄悄啃散了弟弟的小辫子撒气……----是原型啃的----原因是哪怕缙云对玄戈诸多忍耐,依旧接受不了人型的玄戈跟他睡一张床……但毛绒绒就可以!弟弟还很喜欢他那身皮毛,每天都会枕着睡!玄戈因此发现,不论有记忆与否,他弟弟对兽形态毛绒绒的容忍度都比人型要高上非常多,就算头发被啃散了,缙云也只是抓着被啃秃的发梢挑了挑眉,然后拿出骨梳来很熟练地给他梳毛揉爪子剔牙!不得不说那种被人仔仔细细从头顺毛到尾骨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玄戈眯起眼,努力克制住想要弓背伸懒腰并在喉咙里咕噜咕噜声的冲动,歪头询问弟弟:“你似乎对顺毛很在行?”以前慈幼房的崽子们就都喜欢变回原型来找他顺毛,玄戈就不止一次看到弟弟身上爬满了小辟邪,可惜轮到玄戈想跟兄弟舔毛增进感情的时候他弟弟就嫌弃多了,大多是无情地对他一爪子糊脸_(:3」∠)_“嗯……之前有过类似经验。”缙云这般解释道,毕竟在魔之骸呆了十年,帮奎梳个毛剪爪子上的指甲什么的都是家常便饭。“是那时候的王辟邪么?与我相比如何?”玄戈极为自然地询问,王辟邪会下意识地将其他同类视作有威胁的竞争对象,这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就算是几千年前的先祖也没差。缙云不明所以,但他还是挺认真地思考了下,然后比划道:“大概体型比你大不少,奎的毛色是漂亮的亮银色。”“…………”不不不!我们王辟邪的本体是很大的!!!而且金色的毛色也很好看啊!!!金灿灿的特别威风,被迫缩小了体型趴床上的玄戈生气磨牙想。任何物种对体型大小都带着天生的介意,他决定改天就带着弟弟去光明野给他看自己真正的原型!!!当然,特别记仇的他转头就把某在梦境里弹琴撸鹿的祖宗的踪迹透露给了来魔界溜达的某玄禄,想知道故人的消息吗?某人不光活着,甚至还在鹿溪里跟一大群鹿群快乐生活哦!至于姬轩辕会不会因此被某长寿鹿一蹄子踹脸,这就跟玄戈一点关系都没有~于此同时,又有一行人辗转来到天鹿城。晴雪来到魔域时,心境与前一次大有不同。在她履行了与北洛的约定,教会天鹿城辟邪医术与自愈之法后,便被天鹿城辟邪送回到人界。在那里,晴雪以辟邪骨为媒介,将暂存于玉璜中的荒魂引出,重铸血肉,复生了对她而言十分重要的百里屠苏。人界与魔域间的消息并不同步,若非听偶尔来桃花谷探望的茶小乖提起,晴雪甚至不知道天鹿城遭遇到了始祖魔的攻打。但既然知晓,她便不会坐视不理。她曾在天鹿城停留了十年,在那里获得不少友谊,同时也获得了真心相待的朋友。哪怕是迟了,她也想去那里帮上一点点忙。与她同行的除了想起前尘,执意跟随左右的屠苏,还有恰好到桃花谷拜访旧友的青丘狐国女王襄铃。九尾狐襄铃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会因为尾巴尖儿被熊孩子揪秃而沮丧哭鼻子的小姑娘了,在回到青丘这几百年间,她见证了人界沧海桑田变迁,尝遍了世间喜怒哀乐,继而明白人和妖之间,终究相隔甚远。她曾眼睁睁看着少年懵懂时的友人在数十年间从俊彦青年至垂暮老翁,最终归于琴川一坡黄土……昔年懵懂无知的天真狐女终于明白了所谓仰慕、憧憬与爱恋间的区别……只是一切都已经过去。妖族的寿命很长,长到她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来阅历人间,八百年间,她成长的步伐变得坚定而自信,最终一步步成为青丘国新的女王。只不过,在昔年友人面前,已经长成美貌且气场强大御姐的襄铃依旧会为友人得偿所愿而发自内心地欣喜。“既然晴雪姐姐和屠苏哥……咳,屠苏要去,那我当然也要去那魔域瞧瞧咯,恰好我族里有只小崽子也提到过辟邪呢。”襄铃把玩着手里的羽扇,把脱口而出的“屠苏哥哥”再度强行咽了回去,怎么说……现在再喊人家哥哥实在有种自己在装嫩占人便宜的感觉……当然,襄铃她是永远不会承认自己年龄大的!她永远是十八岁美少女,敢瞎说把她喊老的全都等着吊在青丘国门口挠脚心吧!!!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在一行人到达天鹿城后,会被一只毛绒绒的,幼小的,脑袋上扣着个古怪骨质面具的辟邪幼兽给拦住了去路……作者有话要说:嗯……正在化灵的太岁感应到了“情敌”的存在,被刺激得直接化灵要与屠苏一决胜负!→_→(没多少戏份,纯粹好玩写的玄戈在持续作死中,嗯……反正账后面算,暂时让他嘚瑟会儿好了→_→☆、第九十八只毛绒绒处在光明野的缙云忽的“咦?”了一声,他方才感受到手中的太岁流光一闪,仿佛有什么东西从剑里蹿了出去。“怎么了?”玄戈将异种的魔核一剑粉碎,回过头来关切询问弟弟。“不,没什么,大约是我的错觉。”缙云皱了皱眉,想了又想,觉得大约是自己的错觉,于是摇头道。因为心心念念想给弟弟看自己原身的缘故,玄戈终于找到个机会屏退周围侍卫,拉起弟弟一起去往光明野。当然,玄戈王上找到的理由是很冠冕堂皇的,他言说光明野最近不甚平稳,有不少魔族伺机欲入侵疆域,因此想请缙云跟自己一同前去巡视并驱逐魔族云云。缙云想着自己伤势渐愈,且距离要离开的时间越来越近,入能多走走看看都是好的,且除魔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于是欣然点头应允。站在一旁听完兄弟俩对话全过程的岚相脑袋上几乎要具现化出黑线来。需知道自从始祖魔被宰了后,如今周围的魔族一个个安静如鸡特别安分乖巧,哪怕是大魔群居的碑渊海都只忙着修城池,半点不来找天鹿城麻烦,哪会有魔想不开往天鹿城撞……所以这时候巡视光明野真的会有魔族嘛???不过出于对王族的崇敬以及某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他决定闭嘴不多话安静扮壁花。只在内心感叹这次北洛大人没有跟玄戈大人杠几句真是难得的好脾气。因为想到要是巡猎,缙云特意换了一身方便行动的猎装,衣服是他自己做的,材料则是他在天鹿城某奸商处购得,艾黔难得碰上一笔生意乐得美滋滋,恰巧对象还是天鹿王族,不敲上一笔简直枉为奸商!至于会不会被秋后算账……一分钱一分货,他的东西贵是贵了点但质量绝对有保障╮(╯▽╰)╭玄戈本想对弟弟说辟邪的衣物材质特殊不易损毁不用换别的衣服,可看到北洛切实穿着效果后机智闭上了嘴,先一步无声捂住鼻子。露柰子是好文明,真的。可惜之后的巡视没能如玄戈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他还没来得及变回原型向弟弟一展自己威武的身姿,两人就在光明野的边境遇上了不知怎么一头瞎撞进来的异种魔。玄戈:!@#¥%……&*!!!!!好气哦!!!愤怒地把那只滑溜溜长着触手的独眼异种给切成了渣渣,玄戈一转头,发现弟弟正站在一边研究异种那剩下还没来得及化灰的触须,甚至还拔出了太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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