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随从见到这副人间惨相,望了一眼他们魂不守舍的国王,也惴惴不安,不敢言语。令人压抑的沉默后,莱蒙忽然说道:“你们几个,快速给财政阁传信!”随从当即掏出纸笔,道:“有什么吩咐,陛下?”“告诉财政阁,派出车队,拉几车物资过来这边,越快越好!”十几日后,赈灾的车队终于到来,安抚无家可归的流民。在此期间,莱蒙亲自头戴金冠,向民众们道歉,并许诺再不会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他连日奔波在几大灾区最前方,累得头晕目眩,却只是咬牙硬挺,想尽可能补偿由以前的昏庸酿成的惨剧。然而,即便是亡羊补牢,也有大批人死在这场灾难中,再也无法生还。日暮泣血,莱蒙望着一座座荒凉的坟茔,见那些墓碑上停歇着叫声喑哑的渡鸦,哀伤的牧歌正从群山另一侧传来,渺漫地诉说着昔日的欢笑与幸福。“是我的错……请宽恕我的罪孽吧,我无辜的子民们。”残阳仿佛淌出鲜血的黄金,国王跪倒在尘土弥漫的大地上,满目苍茫,眼眶泛红,在胸前画了几个十字。他泪流满面地将额头贴向地表燥热沉重的土块,忽然听到了身后传来轻轻的脚步声。莱蒙一怔,转头一看,看到了银发男子静默的身影。罗站在不远处,静静注视着他,嘴角弯出一抹恬淡的微笑。“我一直相信……”他轻声道,“亲眼见到这个悲惨的世界……你是不会无动于衷的,莱蒙。”罗微笑着抬起手臂,想要扶对方起身。他的手臂再度成了朦胧的虚影,仿佛即将消失一般缥缈无形。国王站起身,再也抑制不住地奔上前,将对方紧紧拥入怀中!“为什么?为什么----”他哭泣道,“我分明不想做选择,从来不想!罗,你说----这可恶的世界,这该死的命运----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想与你在一起,永远不分离而已……】渡鸦飞离静默的墓碑,嘶哑地嘎嘎大叫,扑棱着翅膀,血红的双眸里映着二人相拥的身影。罗抱着哭泣的国王,听到那一声声肝肠寸断的“为什么”,靠在对方颤抖的肩头,胸腔传来心碎的泣声,默然流下一行热泪。****在离开皇宫时,罗没有带任何人,只骑着一匹马。离开帝国的皇城后,他便将马儿放回了无边无际的平原,任其驰骋。那时,他遥望着骏马自由奔跑的背影,远眺一望无尽的蔚蓝天幕,顿觉心境开阔。他想,世间万物看似失衡,其实很公平,皆有生有死,有根有源。既然他是这世界的一员,弥留之际,也该落叶归根。他回到了昔日“罗”被领养后,所待的那个小村子。经过莱蒙的治理,这边已经变成了一个富饶的村庄,民风淳朴,众人安居乐业,再无人寻衅滋事。罗剪去银色的长发,染成普通的苦茶色,从镜子里一望,和昔日的亡灵罗一模一样,只是悚人的眼洞变成了湛蓝的眼睛。他穿着最朴实的衣裤,涂黑面庞,说自己是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依旧受到了村民们热情友善的接待。村长为他安排了住所,罗重回到那所承载了无数记忆的小屋。他看着安谧温暖的小院,绽开一抹笑,卷起袖子,熟练地修葺篱笆和房檐,将领到的鸡崽和猪崽赶进圈里,弄好了一个小家的雏形。他将菜籽播到地里,每日没别的事情,就与其他农民一起,勤勤恳恳地下地耕耘。有些人家看他相貌俊俏,踏实肯干,想将女儿许配给他,罗一概淡笑着回绝,孤身在那间小屋子里居住。他说,我有我一生的挚爱,除了他,我别无所求。话虽如此,他每晚在入睡前,都会察看自己的身体状况。一开始是手臂,后来是肩膀,再后来是腹部。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正吞噬着他的肉体,预示着他化为虚无的未来。对此罗安之若素,吹熄蜡烛,一个人躺在床铺上,望着墨蓝色的夜空,阖上双眼,陷入了一场温柔甜美的梦境。梦里,有他的爱人。罗以为余生都将在梦中与爱人见面,谁知在一个月后,村里来了一个新的流浪汉。“打扰了,请问你们见过一个叫‘罗’的人吗?”“你问我是谁?嗯,我是他的爱人……啧,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告诉我他在哪里吧……”一个红发青年背着一只破烂的包裹,披着破披风,踩着双破皮靴,破破烂烂地来到了村庄,只有脸上的笑容明亮得犹如晴空之阳。“嗨,伙计,我是‘莱蒙·骨刺’。你可以把我当做一个痴情的诗人,或是深情的音乐家。我不是什么可疑的坏蛋,流浪到这里,只想寻到我的挚爱……”那时,罗正汗流浃背地在田地里劳作。他扛着锄头回到家,一推开门,就被满院歇斯底里的鸡叫吓了一跳。“喂,小东西,别乱跑啊!我又不是想宰了你炖汤----”他怔怔地注视着院内鸡飞狗跳的场面,还有那个忙得不可开交的红发青年,手里的锄头咣当落地,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红发青年听到那声响动,捉鸡的手蓦地停在半空。他直起身,望着门边的爱人,良久,拼命揉了把脏兮兮的脸,笑道:“你回来了……哈哈,还是你这副样子,我看的时间比较久,罗……”话音未落,对方已扑进他的怀里,泪如雨下。莱蒙揽过罗的后脑,进行了一个漫长的深吻。两人额头紧贴,捧着彼此的面颊,靠在一起,不愿有片刻的分离。罗仰头望着他,哽咽道:“你不是该在皇宫么,莱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莱蒙温柔地拭去他的泪迹,叹气道:“这也是我想告诉你的事情,罗……”说着,他撩起了衣摆。罗怔然看着眼前的红发青年,在一层单薄的衣料下,看到了与自己一模一样的,逐渐淡化消失的躯体。“这……”罗难以置信地喃喃自语,“这是……怎么回事……”他惊愕地抬头:“为什么你也在消失,莱蒙?!”莱蒙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眼底闪烁着温柔的光。他道:“我想你,想啊想,我就消失了。”罗痛心地摇摇头,再度抱住了对方。莱蒙拍着他的脊背,感受着小村庄宁静的风声,轻声道:“不用担心,皇宫那里,我已经处理好了……索尔国王的退位不需要大张旗鼓,新的继承人已经被接入皇宫,等时机成熟,就能立为新王。”莱蒙捧起罗的脸,笑道:“现在,远在王城的事情,已不是我们要考虑的了。与其担心那些,不如想想怎么把那些乱跑的鸡崽赶回鸡窝吧。”****他们终究厮守在一起。他们一起眺望破晓的天光,纷乱的云影,还有黑夜浩瀚的星海,十指紧扣,形影不离。众人只知他们非常相爱,却无人知道他们走过了多么坎坷的路,流了多少悲伤的泪水,才拥有此刻的幸福。后来,他们离开了村子,说要前往更远的地方,走到世界的尽头。红发的青年曾笑着说:“虽然这世界可恶透顶,但只要在碎石瓦砾里翻一翻,还是能拾到鲜花的。”临行前,有孩子跑到高高的山坡上,看那一双身影迤逦在斜阳下,消失在山的另一边,就像一场即将消散的幻梦。孩童们沿着宽阔的草地奔跑,在灿金色的夕光中,哼着红发青年常常弹奏给他们听的童谣,随风吟唱的诗歌,与蒲公英一起流浪在空旷的山川。【找到了。什么?永恒。那是太阳与海,交相辉映。我永恒的灵魂,注视着你的心。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日暮,霞光满天。残阳将海面照出粼粼波光,温柔的海浪拍打在湿漉漉的礁石上,在金色长滩遗下色彩斑斓的软贝。洁白的海鸥在蔚蓝的海面展翅翱翔,就像一道道圆滑的弧线,涂抹于黛色的晚帘,消散了梦的痕迹。莱蒙与罗高高坐在山崖上,凝视着世界的落幕。他们依靠在一起,双手交握,感受着拂面的海风,以及难得宁静的时刻。他们的腿脚残缺不全,早已无法站起,只能并肩而坐。那些淡化的虚影犹如雪白的泡沫,仿佛被风一吹就会破碎。但他们脸上却挂着平静的微笑,拖曳于大地的影子融于一体,回应着命运的呼唤。“罗。”“嗯。”“我觉得……”莱蒙眼中闪烁着夕阳的光芒,笑道,“我现在真的很幸福。”罗睁开眼睛,嘴角弯起一抹笑:“我也是,从未有一刻比现在更幸福。”莱蒙望着逐渐沉没于地平线的太阳,道:“夜晚就要降临了。你说,当梦醒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呢?”罗淡笑道:“大概,我们会消失吧……比起那个,我更想知道,消失以后,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又会变成什么样子。”莱蒙笑了,在光芒彻底溶进黑暗的一刻,亲吻了罗逐渐消失的嘴唇。“世界消失以后……”他轻声说道,感到身体内涌起一股柔软的触感,顶撞着他的皮囊,将那些粘连的细胞与组织,缓慢撕裂,揉搓为风中飘浮的纤尘。“你我即永恒。”最后一粒纤尘飞走时,他们化为了光。在那一瞬,苍穹与大地被那一束光芒割裂了形体,分崩离析。天空仿佛流淌的颜料,海浪变成粘稠的冻块,山峦如泥巴般滑落。它们拧成螺旋状,相融相消,逐次分解为更小的物体,回归了本原,化为混沌的虚空……………………………………我多想告诉你,那束光去往了哪里。但实际上,我也不知道。因为,我醒了。****“你终于醒过来了。”我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石床上。洞外飞雪弥漫,洞穴潮湿,石床本该冰冷彻骨,我却感到了一丝温暖,在我的躯体上蔓延。一个黑斗篷的女人站在洞口,凝视着洞外的冰天雪地,仿佛已在同一个位置,等了许久许久。我活动着僵硬的骨节,怔然摸索着鲜红的发丝,爬下石床,站到洞外,任凉薄的雪花落在光|裸的皮肤上,化为水渍。我只觉体内温暖如火,永不消散的光芒正闪烁在我的皮肤上。女人声音冷淡,自始至终偏着头,没有看我一眼。“现在,已是千年之后。”作者有话要说:最后的诗歌一定要是兰波小男神镇场qwq!下章大结局!放心,女法师和莱蒙也没有感情戏哈!(滑稽)第128章 渡(上)我叫约翰,其他人都管我叫“懒汉约翰”。我出生在一个最黑暗的时代。大陆资源匮乏,草木不生,河床萎缩,四处都是尘土飞扬的荒原,动物和人的死尸堆积成山,在稀薄的空气下腐烂发臭。在这种情况下,出生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更别提活着了。剩余的人本就日渐稀少,还硬是分成了东西两个部落,每天为争抢物资奋力厮杀,抛下更多的尸骨。至于我为什么被称为“懒汉”,大概是因为我从不参与那些儿戏般的战争。我吃风化的岩块,喝死人尚未凝固的血液,用白骨和筋制成一架竖琴,每天躺在一块石头上,听黑鸦为我伴奏,拨弄着琴弦等死。但我就是死不了。多少为了活命而抗争的人都死去了,只有我这个懒汉活着。我体内没有多余的水分供我哀悼死人,只能弹两下琴弦以表沉痛。其他人为了寻找更适合生存的地方,早已离开了,只有我还留在这里,日复一日地弹琴等死。直到有一天,在空旷荒芜的原野上,横尸万千的血海中,我遇到了一个人。“你在弹琴?”他对我道,声音嘶哑,却很年轻。我吓了一跳,没想到在这鬼地方还能遇见活人。他穿着一件很肥大的破斗篷,拄着一根弯曲的拐杖,手掌干瘪,显然跋山涉水让他吃了一番苦头。一个陌生人,坐到我身边,而我未觉出任何异常,甚至有些亲切。他道:“拜托你弹一支曲子给我听吧。若是可以,告诉我这里为何荒无一人。愿主保佑你。”这人疯言疯语的,我差点要笑出声了。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个人,不想赶他走。我胡乱弹奏,给他讲述这里发生的一切,那些尸山产生的根源。他凝神听着,一曲终了的时刻,对我道:“我要走了。”我说道:“往东一直走下去,你就可以看见迁徙的人了。”他点点头,问:“你不走么?”我摇摇头:“我是个懒汉,我不想打仗,不想杀人。”他道:“你跟我走,我保证不会让你打仗。”我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他也不强迫我,拄着那根拐杖,缓慢地向东前行。我看着那蹒跚的身影渐行渐远,苦恼地揪扯着自己的头发,唉声叹气。在见过另一人后,我竟连最简单的“寂寞”都无法忍受了。“请您等等我!”最终,我----“懒汉约翰”抱起骨琴,第一次撑起那惰怠的躯体,朝着那个身影跑去。****我跟随的人是个疯子。也是一个奇迹。说他疯,他可真疯得可以。在遇见迁徙大部队的那一天,正好赶上东西两个部落开始交战。昏暗的苍穹下血肉横飞,最耀眼的就是锐器的冷光。那些人的吼声几乎把我的耳朵震聋,腿脚更是挪不动一步。我刚想找个地方瘫着,等这场浩劫结束,修复一下我的骨琴,却看见他直挺挺地朝那两伙人交战的中心走去,义无反顾。“回来!”我惊恐地喊道,腿脚仍然软在原地,“你疯了,你会被杀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