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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1 / 1)

“哟吼,母猴玛茜,你这是要――”男孩发现了离帐的她。在对方露出那蛤|蟆般的笑容前,玛茜先一步将刀捅入对方的喉咙。“呃唔噢――”男孩的尖叫很快淹没在玛茜的手心里。黑发的“玛茜”死死盯着他,一手如烙铁般堵住男孩的嘴,另一手将餐刀在对方喉咙里转了个垂直的角度,鲜血四溢,软骨割裂,皮肉撕裂的声音沉闷而黏腻。在对方气息消散的那一刻,玛茜抽回手中的刀子,想,或许团长说的没错。这世界上的确有很多人乐意做那只听话的“猴子”,因为成为“猴子”能衣食不愁,更好地活下去。只要时不时挨上几鞭、几句训斥,在舞台上打几个滚,举手卖乖,“猴子”甚至能活得比一个“人”都舒服。黑发的女孩默默想着,唇边露出一抹冷酷的笑意。----他们不作为“人”而活,自然也不配作为“人”而死。----我没有杀人,我只是杀了一只滑稽扮丑的公猴子。她攥着那柄血淋淋的刀,走得回头再也看不见马戏团的圆顶帐篷,突然将刀子扔掉,趴在灌木丛里呕吐起来!她浑身酸软,虚弱地倒在爬虫乱钻的泥土上,哭了起来。她的父亲不是杀人犯,而她,一个“杀人犯”的女儿,终究成了个杀人犯。所有人都没有说错。****简陋古朴的教堂里,满地都是干涸剥落的墙皮,窗户两侧的风铃发出刺耳难听的叮当声。一位老神甫慈爱地看着女孩,道,“有什么烦恼,尽可以向仁慈的上帝倾诉,亲爱的孩子……”“上帝,你好,上帝。”她安静地注视着神像,道,“上帝,我是母猴玛茜,我想死。”女孩玛茜回到了她昔日的故乡,那座充斥着贫穷的小村庄。女孩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走上一个小土坡,坐到枯草地上,仿佛终于找到了令自己安心的归宿,喘着气,注视着天际尽头如织锦般瑰丽沉静的晚霞。苍穹波澜壮阔,人间死水一潭。她回到了自己的家,在墙壁的涂鸦上认出了曾属于自己的名字----“菲琳”。原来如此,她叫菲琳。她不是杀人犯的女儿吉莉安,不是母猴玛茜,她最初的名字,是“菲琳”。“菲琳,上帝会体谅你的苦难,他会给予你最好的补偿,前提是你不轻贱他赐予你的生命……”每当她走进教堂,老神甫都会苦口婆心地拉她坐在一起,打消她轻生的念头。女孩麻木地听着那些所谓光明的箴言,问,“神甫,您这一生中,真的吃过苦么?或者说,最重的苦楚又是什么呢?”神甫吃了一惊,似乎没想到女孩会如此发问。他叙说了自己的平生,女孩听得很认真,待对方口干舌燥地讲完,只平淡地笑道,“就这样啊,您还真是幸运啊。”为什么?为什么都是没吃过苦头的人,凭着一个天生纯洁、未经摧折的灵魂,向世间传播福音呢?他们真的知道苦难的分量么?连自己都没有受过苦,又怎么能感同身受地安慰其他人呢?但很快她发现,受过苦的人却无法彼此理解。他们都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惨的人,从而完全丧失了对其他人苦难的同情。女孩在神甫的絮语中频频摇头,尽管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她的内心却寒风肆虐,冷彻骨髓。“菲琳,你要明白。‘希望’不是手中的提灯,它是暗夜汪洋中的一座灯塔。”老神甫说这句话时,菲琳正在书房擦拭一本本硬壳古籍。她弹去修士袍上的绒毛,看那些纤细的尘土在阳光里飞舞,熠熠闪光,就像钻石的碎屑。“有什么区别呢,神父?”“手中的提灯,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就能随时地照亮你脚边的黑暗。在这时,黑暗是不变的,沉甸甸地压上人们的脊背,变的是这一点光源。它是移动的,变化的,只属于你一人的,只为你自己指明方向。”“灯塔不一样。当你漂泊海上,见证了自己在天地间的渺小,为这份无边无际的黑暗感到恐惧,便会明白灯塔那一束微光的可贵。那束光投向四面八方每一个角落,微弱而渺茫,是无数迷途之人的坐标。它无法到达你身边,无法被你握在手心,但它永远停驻在那个固定的角落,为你发光,为你导航。让你明白大海变幻莫测,而它却始终如一。只要它在,你便倍感安心。”女孩平静地问道,“那万一灯塔也灭了,该怎么办呢?”老神甫信誓旦旦地说,“不会的,灯塔是上帝的双眼,除非上帝蒙住自己的眼睛,不再注视他的造物,否则灯塔之光便永不熄灭……”****老神甫和善的声音消失在了冰冷的棺木中。他死去的那一天,晦暗的苍穹下起毛毛细雨,闷雷如同咕嘟的奶泡,破碎在群山万壑之后。这个村庄里的人很冷漠,为老神甫送葬的人不超过十个,还有一半是要花钱雇佣的搬运工。然而那天夜晚,天幕澄净,群星璀璨,如无数明澈的眼睛注视人间。教堂里阒无人声,蜘蛛在角落里慢悠悠地吐丝结网。一个女孩踏着牛奶般的月色,持着一根燃烧的蜡烛,步入这座无人看管的教堂,仰头看向一座双手合十,眉眼慈爱的神像。“你蒙住了眼睛。”“你该死。”啪嚓一声,她掂起一块石头,打烂了瓷制神像的脸。第79章 菲琳(下)在去找那个名为“罗”的男孩之前,她曾浑浑噩噩地考虑过死。她不知道自己对那个男孩的执念从何而来,只觉得如果到死也没和对方说一句话,一定遗憾万分。罗并不知道她的存在,然而她却已经悄悄观察了对方很久,近乎疯狂地对罗的一切了如指掌。起初是教堂的偶遇,她抱着一叠经书,看见那个叫罗的男孩站在窗外,紧张又羞涩地触碰一只扇动双翼的白蝴蝶。然后就是神甫的祝祷弥撒,她躲在柱子后,看男孩罗坐在角落,湛蓝色的眼眸中涌动着小心翼翼的虔诚,高举双手,俯身长拜。偶尔那个男孩会哭,她对此惊愕不已。以往她所接触过的男孩要么冷血自私,要么恶劣暴戾,但罗是个奇怪的另类。她压根没见过像罗那么能哭的男孩,不仅能哭,还很爱笑,笑得甚至让人觉得有点蠢----生活根本没那么多快乐可言,他笑什么呢?女孩菲琳便一天天躲在教堂的阴影里观察着男孩罗。罗在他人的葬礼弥撒上会哭泣,在他人忏悔祈福时会微笑。老神甫和男孩罗彼此欣赏,凑在一起就像一对其乐融融的祖孙。但只有一个场合,罗是又哭又笑。那就是“婚礼”。不知为什么,凡人夫妇们的结|合让他欣喜若狂,又热泪盈眶。菲琳刚开始只觉得罗像个渴望爱情的傻子,直到老神甫和罗对话道:“你为什么对婚礼有诸多感触呢,罗?”罗答道,“不瞒您说,神父,其实不只是婚礼,婴儿的降生同样令我感到快慰。但婚礼毫无疑问更具有神圣的仪式感,因为夫妻彼此要发下誓言,携手同心直至生命的尽头----每当我想到这一点,就无比感动。”“为什么,因为誓言的忠贞么?”男孩沉吟道,“不是……是我觉得,我们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灵魂,期盼与其一生依偎,同心合意。因为世界太广阔,而人类太渺小,渺小则催生了永无止境的孤独。也正是因为渺小,我们紧密相连,形成一只巨网,才得以覆盖世界……”神甫道,“你认为婚姻是消除孤独感的关键么?”罗低声道,“曾经我以为是的……但后来我发现,即使是共有一个神圣誓言的夫妻,也难免会有争吵,能同甘共苦而毫无怨言的少之又少。他们共同养育他们的结晶,却无法弥补个体间的差异与隔膜……只能说,无论如何,两个始终独立的灵魂,很难做到完美的交融罢了……”在“神”之前的罗和在“人”之前的罗完全是两个模样。在神面前男孩有多么机敏,在人面前他便有多么迟钝。他总是被其他男孩欺负,而他也就一声不吭地容忍了那些欺辱,好像让那些男孩变成这副恶劣的模样都是他的错似的,好像他是活该受到这些苦楚似的。他的脸上几乎没有刻骨的恨意,就算生活肆无忌惮地压榨他的骨髓,他也能笑着原谅它。她想,说不定他,这个叫“罗”的男孩不会对她冷眼相待。她会问他“你是怎么看待杀人犯的女儿”,如果连罗都露出了嫌恶和恐惧的表情,她便去死。****----“你是菲琳。”菲琳想,即使世界里有罗,她对世界也提不起半分喜爱。罗的双眼因为他的家人全瞎了,每次她看罗伸着手臂摸索,只能上前扶住对方,帮他一点点确认周围的环境,心头一点点涌起对罗的家人的愤懑和怨怼。她问,“你恨你的弟弟和妈妈么?”罗缓慢地顿了脚步,沉默片刻,摇了摇头。他苦涩地说,“他们也都是很悲惨的人,跟我一样。我为什么要恨一个跟我同样悲惨的人呢?”因为他们害了你啊----这句话菲琳没有说出口,一种莫名的羞愧感让她陷入沉默。罗继续摸索岩石和树木,摸到一朵野花还会欣喜地凑上去嗅闻香味。她一直耐心地陪着对方闲逛,直到罗满含歉意地说,“抱歉,菲琳,我行动不便,麻烦你了。”她回答说,“没关系,罗,从此我就是你的眼睛。”她依稀记得罗在听到这句话时怔愣片刻,随即便笑了,笑容令灿烂千阳黯然失色。“谢谢你,菲琳。”那一刻她无比感激上天没有夺走她的眼睛,让她可以永远睁开双眼,永远见到面前之人的纯粹笑颜。然而,她终究没有成为罗的眼睛。就在她以为平静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某一天,又有几个男人神出鬼没地走入她的家,二话不说将她捆了起来,载到了马车上。菲琳挣脱了封口的布条,听到马车外罗焦急的叫喊,“菲琳!菲琳!你在哪里?是不是被人抓走了,啊----”噗通一声,男孩大概是摔倒了。他本就看不见。她见马车里其他男人直勾勾地盯着车窗外的男孩,冷汗浸透衣襟,支支吾吾地说,“让……让我跟他说两句话吧,我不会暴露消息,之后我任你们处置。”菲琳没想到那些男子会如此通情达理地让她和男孩告别。她编造了一个理由,说是远房的亲戚带她暂时离开,处理一些事情,让罗不要做什么傻事。期间,那些男人的匕首就顶在她的后腰上。她最后对男孩说道,“罗,你放心,我还会回来的。我们约好要一辈子在一起,我一定不会失约……”“不必了,菲琳,不必了。你有你自己的生活,不必管我。”男孩悲伤的脸上挤出一个笑,“你一定要幸福,菲琳。”男孩的身影在她的视线中越缩越小,模糊消失。菲琳用了很大力气才克制住自己,不在对方追赶马车时流泪。――只有在你身边,我才感到幸福,罗。她警惕地注视着马车里的男人,一路上谨慎地开口询问,可人人闭口不言,气氛森诡又压抑。在马车上奔波一日,她终于又被带到一间黑屋子里,只是这间小屋很干净,每日提供三餐,让她不愁饿肚子。她的双腕像囚犯一样被铐住,长长的铁链嵌在灰黑色的墙壁里。除了活得像个囚犯,她没有任何生命危险。她整日盘算怎么逃出去,但无济于事,那些人虽然不守在她左右,可她莫名觉得他们一直在盯着她,就像盯着笼子里的一只鸟。直到有一天,她半睡半醒,听到木门后有人窃窃私语。“这么多天……差不多可以了吧……”“不行,‘眼睛’里显示的……还差几天……那个男孩虽然已经崩溃了,但还没有被带走……”“还要多久……夏天就要结束了……那个叫托曼尼的色老头应该会带一些合心意的孩子回王城……”“嗯……按‘眼睛’的说法,应该就在四天后……”“他真的会跳下马车?……”“肯定会,‘眼睛’何时出错过?”“万一跳车没死呢……”“那就用剑,亲手杀死……他必须死去……这是那位大人的命令……”****啪嚓几声,光墙如裂隙的玻璃化为漫天碎片。时间仿佛被拉长,周遭的光焰碎片缓慢地浮动着,平滑的断面闪烁出雪亮的光泽,仿若银白色的蝴蝶翩翩飞舞。菲琳被罗一掌击中,喉中咳出一口鲜血,如一只折翼的鸟儿从空中跌落。“咳……”她下落的冲击将大地凿开一个深坑,烟尘弥漫,而她气若游丝地躺在土坑底,仰望着一角干冷的苍穹,再也凝聚不起青白色的光焰。莱蒙·骨刺的灵魂,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么……她在奄奄一息之际,虚弱地笑了笑。她六岁时就杀掉了第一个人,十七岁时屠杀了万疆帝国王城近万人。杀戮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而艾略特就是她的主人。在她从某个冰冷幽暗的水槽中清醒过来时,第一个听到的就是那个男人优雅柔缓的声音,像极了醇美的红酒,每一个音节都透着微醺的醉意。“菲琳。我是艾略特·德·斯图尔特,你未来的主人。”她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接受了自己成为亡灵的事实。从亡灵的角度来看,艾略特是个千载难逢的优秀的主人。他懂得培养、教化自己的亡灵,在亡灵原本的意识基础上,融入他自己的观念,也不会像拴一条狗般将她拴在身旁。跟莱蒙·骨刺恰恰相反。红发恶棍总想控制罗的一切,色|欲熏心又暴戾恣睢。而艾略特只简单地给她指明方向,对她给予了足够的尊重。“菲琳,你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亡灵。”在艾略特的精心培育下,她果然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亡灵----一个草菅人命,能灵活使用力量,视屠杀为理所当然的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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