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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1 / 1)

“更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我死!”说着,他神色一变,手背忽地暴起青筋,拔刀劈向灰蒙蒙的城墙!铿锵一声,眨眼间碎石飞溅,灰烟升腾。我被他狂怒的模样震在原地,几乎是下意识地说道,“不!莱蒙,我会竭尽全力保护你的性命!”“算了吧!你倒是能忍能扛,对方的刀刃不插|进你的胸口,你就不知道反击!你以为我会指望你这种家伙的保护么?!”“那不一样,莱蒙。”他的话尖锐地刺入我的心脏,而令我更难过的是他冷血凶暴的双眸。我恳切地说,“对我一个亡灵来说,一点伤害的确不算什么,当然可以忍耐。但如果有人威胁到你,我一定----”“我他妈才不信一个连蚂蚁都不愿踩的家伙,会为了我砍一头大象!”莱蒙的表情狰狞得仿佛有一只鳄鱼在咬他的手臂。他狂躁地朝天吼叫一声,一把用力推开我,甩着披风走了下去。对我来说,心意被否定比辱骂本身还要难以接受。我黯然垂下头,揉了揉酸涨的眼眶,快步跟在他身后,想起了那三张属于他的阿尔卡纳牌。魔鬼,高塔,以及死神。“大象”又如何?若你真被逼到了绝境,只要能换取你的平安,我宁愿肩负起所有污浊不堪的罪过……我默默地想着,湿意却逐渐涌上眼眶。我想抱住他凶戾而孤寂的脊背,却害怕他会恼怒地推开我,将由恶语煅铸而成的匕首深深捅入我的心脏。我可以忽略一切唾骂,唯独来自莱蒙的侮辱会令我心痛万分。“莱蒙。”抱着一线微弱的希望,我唤道。他不理会我。我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依旧不死心地问道,“那假如我替你复仇……你能够放下手中的刀么?”“不可能!”他冲我怒目而视,喊道,“我是疯了才会这么做!要是你想让我快活点,就给我闭嘴,罗!”****我们告别了守城的士兵。莱蒙在城下又猛灌了一大壶热酒,看得其他士兵叹为观止。其中一个年轻的士兵不小心将酒泼到了他的披风上,我吓了一跳,忙为他擦拭衣襟,将他拉走。一路上莱蒙凶着脸一言不发,很想找茬的样子。如果瘸腿赖格在估计他们俩就要干一架了。莱蒙不好过的时候也不会让别人好过,恨不得把所有目之所及的人暴揍一顿,连我也不是很想靠近他。但如果那股邪火他发不出来,他会憋出病来的。无论是他受罪还是别人受罪,都不是我想看到的结果。莱蒙发泄的方式只有两个,暴力,以及情|事。对我而言他更喜欢用后者,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被他压到了小巷的暗道。酒精激发了他的恶意,他粗声骂道,“他妈的,你就像个荡|妇!”这话像个耳光抽在我脸上。我被我醉意醺然的主人抱起。他凶狠地咬我的脸,我猛地推开他,从小巷跑了出去。他狂笑的声音如魔鬼的套圈朝我掷来,“宝贝儿,想跑?最好别让我抓住你!”我急促地踩在雪地上奔跑,只要我变成亡灵态,他便休想抓住我。但我不敢。被他抓到是种恐惧,不被抓到又是另一种的恐惧。我无法离开他,而我的每一分抗拒不过会使我们之间的裂隙更大罢了。“主人。抱歉。”终于,我在满头冷汗中选择妥协。我停下脚步,转身面向他,忽然感到了从心底涌上的酸楚。他冷笑着靠近我,肩头扛着刀,诞于我心底的陌生感就像一道黑刺环绕身侧。我被他压倒在地,冰冷的脏雪紧贴面颊,看他将斫骨刀震慑地插|入泥土。“你不是要跑吗?跑啊!”他揪起我的衣领,酒气扑到我的面颊上。这是外面,黑夜里仿佛有无数只眼睛盯着我们,我看到不远处一扇窗后突然熄灭了烛光。细碎的雪屑落到我们身上,亡灵身体冰冷,可此时我感到心底有什么比我的躯体更冷。莱蒙手劲极大,怒骂不止,头一次给了我一个耳光。他想撕我的斗篷,但我紧紧地将它裹在我的肉体上,仿佛在卑微地守护着最后一道保护壳。“你知道么,每次看到你那副鬼样子,我都后悔选的亡灵是你!”他双目血红地冲我咆哮,“那个死女人告诉过我,我们的灵魂不太相配----但我不介意,只要你听我的话!”我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保护你的安危,才是我的第一职责……”“还他妈保护我,就你这个犹犹豫豫的样子?”他怒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当初那个死女人把我的魂浆喂给你时,你他妈基本全给我吐出来啦!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我手下不收杂人,更不会允许我的亡灵是个畏首畏尾的软蛋,以后你再跟我说一句丧气话,我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砰地一声,什么铅块坠落的声音从莱蒙头顶传了过来。我怔忪抬起头,见莱蒙迷糊地晃了几下脑袋,身子栽到了一侧的雪堆里。在我们身后,菲琳攥着拳头,面容冷峻而恼怒。莱蒙倒在地上嘀嘀咕咕地吐着脏话,她像拎鸡一样把他拎起来,嗅了嗅他的衣襟,恨声道,“哪儿来的酒鬼,欺负我的朋友?”说着,她砰地又给了他一拳,把他彻底打晕了。我恍过神来,来不及问菲琳怎么出现在这里,忙过去把莱蒙扶起,拦住怒气冲冲的菲琳道,“不,菲琳,你误会了!他不是酒鬼,他是……他是……我的……”“妈的你个臭婊|子!”莱蒙的怒吼在空中炸开,他狂怒地将斫骨刀拔起,双目血红地朝菲琳砍去----铿锵一声尖响!凛冽的银光在他们之间爆裂开来,菲琳手持一柄砍柴的利斧,抵着莱蒙的刀刃,目光比斧刃尽头的寒光还要锋锐。莱蒙猛地瞪大眼睛,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甚至打了个酒嗝。菲琳盯着莱蒙布满血丝的双眼,冷笑道,“臭流氓,清醒了?”莱蒙一张脸变出了好几种颜色,嘶声道,“你他妈……”“我管你是罗的什么人。”菲琳同样睁大眼睛盯他道,“听着,他不反抗你不是因为打不过,而是不想打。你最好有些自知之明。自己是只井底的青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还真以为头顶看到的就是全世界……”“呜呕----!”菲琳话音未落,莱蒙面色青紫地抽搐几下,猛地将酒液吐到了她的身上。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吧……觉得莱蒙混账的小天使,请翻到文题默念三声 _(:」∠)_觉得罗圣父过头的小天使。还请想一想,对一个三观还算正常且有忏悔之心的人,被另一人逼着杀人会有什么反应,罗同样有痛苦纠结的权利_(:」∠)_过渡章结束,下章小队就进皇宫了,回到主线=v=第39章 天谴宿醉的感觉糟糕透了。我醒过来,身下是柔软的床褥,窗外的天空阴沉得就像床侧乞乞柯夫的脸。我活动了一下酸软的四肢,感到头颅里似灌满了热铅,胃部绞痛阵阵,像被人扯出来揍了几拳。我撑身坐起,蹙眉问,“发生了什么?”“幸亏你的头发还没染成金色,否则整个下城都要知道他们的国王是个午夜撒酒疯的流氓了。”我抬高音量道,“我做什么了?!”“你自己去问那个小亡灵吧。撒旦啊,有时候我都感激他是这么个黏糊糊的软柿子,否则你俩迟早完蛋。”他呼了口烟,给我递了碗马尿似的羹汤,“喏,醒酒用的。”我拧着脸喝完了乞乞柯夫专门炮制的醒酒汤,头脑倒是清醒了,胃差点没恶心得翻个个儿。我系着腰带,依稀记得昨晚我带罗去了人蝠长城。他在谈话中又犯病似的浑身抽搐,我看他似乎要窒息,便凑近吻了他。之后的记忆仿佛被一只手抹去了。真他妈糟,上一次喝醉是什么时候?我都记不清了。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和意志,比毒辣的皮鞭还要立竿见影,其他人或许可以肆无忌惮地寻欢作乐,但我是个自己跳进弑君者陷阱的猎物,比谁都需要保持警觉。不过,既然昨晚跟在我身边的是罗,应该没什么大碍。我推开门,迎着黎明初露的第一缕曙光,见波波鲁那个疯修士站在院子里,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疯规傻律。他的脑袋上长出了黑油油的头发,修士袍系得一丝不苟,左手持《天经》,右手持十字架,五官端正严肃,倒有几分样子。罗规规矩矩地端坐在一旁,像个耐心求教的学生,一边追随着波波鲁夸张的肢体动作,一边点头思索。罗道,“波波鲁,你……你的一些话,对修士来说,的确很特别。我小时候也听过一些神父的箴言,但他们都……呃……”波波鲁,“你说的没错,罗兄弟!因为这个,我已经被我的修道院赶出来啦!”罗惊道,“真的吗?!”波波鲁点头道,“是的。在修道院里,他们就视我为‘异类’。他们称我的言论有异端的征兆,勒令我闭门思过,直到对主的领悟与其他修士达成一致才行。我所有的思悟在我的老师眼里都是一堆垃圾,跟我同时进修道院的伙伴很多都成为教士啦,只有我还在原地踏步。我的老师说,我必须写出一篇与教义相近的谮录,才能顺利晋升----我拒绝了。那是对主的亵渎,真正的‘主’不会狭隘地听取片面之言,只有魔鬼才喜欢对人们的嘴巴施以枷锁。”罗认真地说,“你的思悟是否为真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是个勇敢而诚挚的修士,波波鲁。”波波鲁激动得手舞足蹈,就像寂寞的病患在窗边看到了一只漂亮的小蝴蝶。“谢谢你的认可,罗兄弟!虽然你是个亡灵,但你似乎并不像古籍描述得那么可憎哩,我也该改变先前对‘亡灵’的古板印象了。”这俩小东西的对话听得我差点发笑,“罗!”他在我唤他时瑟缩了一下,转而乖顺地望向我,被我抱到膝盖上。哦,管它昨晚我做了什么,我觉得已经没必要知道了。波波鲁惊喜地叫道,“早安,王子殿下,没想到您已经这么大了!”我瞪他一眼,“你他妈疯病又犯了?”“您不记得我了?!”他一惊一乍地凑到我眼前,掏出一枚金章,“我曾是教会的一员!如果您是莱蒙小王子,那我参加过您的受洗仪式,那时我应该……应该不到十岁……”“哦,我知道了。”我把他那张贴近的大脸推开,“据我所知,教会已经向新国投诚了,看来你们的主还比不上铜臭哩。要是不想让我把你那蛋壳脑袋打碎,就别瞎嚷嚷,老实跟我走。”****我和那三个残废打好招呼,雇了几辆马车,准备前往王城。芭芭拉那边我给她留了足够的食物和钱币,并打算回去后派人修缮一下那个小救济院。临走前一个黑衣服的女人来找罗,两人靠在角落低声交谈半天,直到我不耐烦地放了只拔掉毛的鸡过去闹场,他们才分开。听说罗待在下城时一直住在这女人家里,还说这女人是他童年的玩伴。妈的,罗看起来像个天真烂漫的傻子,谁想到招蜂引蝶的本事一等一。那个单眼皮的短发女人阴森地盯着我,神情很像一些穷凶极恶的囚犯。要不是身形还算纤细,说那是个男人我都信。我的登基日定在十天后,祭祀的高台已经竣工,森严的木架搭着冷光熠熠的金属架,外面包了一层厚实的瓦楞纸,涂上石膏色的油漆,就当作是大理石板砌成的台阶。法洛斯费了不少心思,经常到场地监工,防止劳工们偷奸耍滑。高台建造得结实又牢固,我完全不必担心会一脚踏空摔个马趴。因为没有金线滚边的红地毯,所以宫廷聘请了民间的画师,在方砖铺就的地面绘上鲜艳明亮的红色,金色的涂料交织其中,就像由天边星辰连成的粲然溪流。鉴于兀鹫城长年冰封,陪衬红毯的鲜花也被替代成装填过鲸油的花蜡。若是格森还在,看到隆重庄肃的登基庆典被设计成这样,一定会嫌弃得睡不着觉。但我不介意,仪式而已,形式其次,它背后的意义才重要。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五日,国库的存粮被拿出一部分,分给全城的民众。那是最热闹的一天,所有旧国的子民都知道他们将有一位仁慈慷慨的国王登基。为新王歌唱祈祷的颂歌彻夜不绝,游|行欢庆的队伍高举火炬,于沉夜划开一线白昼。我坐在宽阔的落地窗边,披着国王才配穿戴的红色绒裘,头戴金冠,凝视着漆黑夜色的燎原焰流,分离再交汇,呈现出万疆帝国旗帜的图腾。由火焰勾勒出的光明轮廓,如镶嵌在黑岩表面的熔痕,在魂烬之巅,恶龙爪下,将我的胸膛烧为灰烬。我拨弄了一下胸前精致的金系扣,望向床边的罗。他安静地坐在天鹅绒床上阅读,鲜红的帷幔垂在他瘦削的脊背后,眼洞深处窜动着幽幽光焰,连烛光都不必浪费。为了让他在宫中不至于无聊,我派人搜遍了整个兀鹫城的爱情小说,堆在我寝宫的书柜上,随他看个痛快。就这样,我迎来了属于我的登基日。****老实说,很糟糕。原本在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三日,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天空阴沉得像被注满了灰蓝色的铅水,云朵硬得仿佛冻裂的干泥板。我骑马在登基高台附近逡巡,烦躁地盯着见鬼的苍穹,罗跟在我身侧,在我几次想找守卫撒气时忙不迭把我拉走。乞乞柯夫观测了一下天气,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我难以入睡,便一连几日待在宫中的图书室里,翻阅账书和法典。埃利森那个贼老头动作麻利,在我给他使绊子后没几天便填齐了账录,搜刮了一堆不知从哪儿来的开销充数。我合上厚厚的账书,嘭咚压飞的纤尘都能给我的脸覆层膜了。罗为我添了一杯热茶,我揉了揉酸胀的双眼,抽出法典,在牛皮封面上看到了一个烫金的名字。纽金特·布莱克。等到了不必靠法典熬时间的日子,阴郁可恶的天气依旧没有改善。庆典日一早,法洛斯就召集军队,准备绕城巡视。他穿着那副从刺青城堡找到的,只属于银麟骑士的铠甲,金棕色的头发扎在脑后,手持圣剑‘基督之血’,看上去炯炯有神,凛凛生威。我坐在鎏金马车里,手扶着窗框,温文尔雅地朝我的民众挥手,看他们一张张憔悴苍白的脸上洋溢着欢笑。我忽然便感到了头顶皇冠的重量,它用它的方式禁锢、压抑着我愤怒的发顶,时刻提醒着我该有的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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