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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1 / 1)

他知道该把这封信交给谁了。****“出巡村庄”的计划顺利极了。我得说,自从我戴上那只沉甸甸的金冠后,还是头一次玩得这么尽兴。我和赖格,阿姆以及艾厄,在兀鹫城的监牢挑了四十多个穷凶极恶的囚犯。在某个万里无云的蔚蓝天穹下,属于莱蒙国王的“神猎军”浩浩荡荡地从兀鹫城出发,马蹄踩着雪原上的碎冰,呜嗷叫着冲向了那些刁民的村庄。法洛斯跟个婆娘似的骑马待在城门口,目送我远去后才离开。我让他安排一些士兵在城门口候着,等领取我们胜利归来的战利品。“这次可是大丰收!”断臂阿姆笑呵呵地说道。他的脖子上缠着一节一节的香肠,这个残废边骑马边大快朵颐,那张嘴简直忙不过来了。本来么,抢劫村落光凭我们四个也不在话下。更别提现在如虎添翼,扫荡村庄就跟扫地似的,那些迟暮帝国的猪民几乎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我吹着口哨,领着我勇猛的军队回城,感到从头顶洒下的阳光舒服极了。专司烧杀抢掠的神猎军风光地进了城,后面拉了足有二十余车的粮食,每车都载到了极限。我看到城中的民众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我不动声色地戴上遮阳的黑方镜,挡住我的大半张脸,只让我那头火焰般的红发在日光下招摇。听法洛斯说,等到了正式登基的时候,我的红发将被染成金色,以示索尔家族的血统。真是个令人不快的主意,但我也没法拒绝,只能趁现在还是个恶棍时快活几日。冬霆军行事干脆利落,没让我多等,很快就把物资收回王城,按计划归入国库,准备日后在庆典日发给民众。我和残废三兄弟各背着一只包裹,像几个横行乡里的恶棍,走在下城区肮脏破败的街道上。下城区的贫民们见了我们几个,都不约而同地停下手头忙碌的事,像躲瘟疫似的躲到一边去了。“呵,莱蒙,你这方镜可挺像样,我看街上的小娘们儿都在瞅你哩。”瘸腿赖格走在我身侧,盯着我的黑色方镜,嘿嘿直笑,脸上挤满褶子。这瘸子倒是识货,这可是宫匠精心打造的护目方镜,可挡风沙和烈日,即使在暴风雪中也能一视千里。我心情不错,就懒洋洋地说了声,“别跟我整这些谄媚的屁话,瘸子。回去我让人给你打一副就是了。哦,阿姆,艾厄,你们两个要么?”断臂阿姆拧着眉毛,挺古怪地瞧了我一眼,“不了,戴着跟个瞎子似的,又不好看。”“确实,跟你那张猪脸不太相配。”我翻了个白眼,看独眼艾厄一直在旁边不吭声,就拿胳膊肘戳了戳他,“诶,艾厄。你哥刚才骂你是个瞎子。”“……”艾厄这才瞥了我一眼。我呲牙道,“我他妈不叫你瞎子你就没动静。拿烟出来,我抽一根。”他无奈地看了我一眼,从包裹里拿出烟匣子。我咬着烟卷,缓缓地吸了一口,苦涩又辛辣的烟雾顿时从我唇边逸出。“莱蒙。”好半天,这独眼瞎子终于发话了。我耐心地凑耳过去,想听这沉默一路的家伙有什么话要说。他道,“艾略特其实拥有乞乞柯夫另一只眼睛,对么?”我漫声道,“原来你知道。”艾厄道,“我们现在的一切计划和行动,应该全在他的掌控之下。”我感到心头一阵烦躁,恶声恶气地说,“所以呢?”“我只是搞不清他的意图。”他沉声道,“我们抢掠他的地盘,他却不闻不问,也不派兵驻扎,就像是特地让我们去抢似的……”“那只能说明他是个傻子。”我冷笑道,“我管他在盘算什么。我只知道我现在需要粮食,而他的村庄有新鲜无毒的粮食。至于他在搞什么鬼----我知道他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但这不代表我们就要坐以待毙!假若事到临头,我会尽一切所能去扇他的耳光!”我们终于在下城区找到了其他人暂住的房屋,一间不大的四方庭院,灰色的瓦砾铺在檐顶,麻雀踩在栅栏上叽叽喳喳地鸣叫。我已经挺久没见到我的恶棍同伙了,那个疯修士还好,真难想象芭芭拉那个蠢女人能容忍这种小屋子。还有我的小亡灵。我唇边咧开一个笑,愉悦得心旷神怡。我背着包裹,戴着黑方镜,推开门,第一眼便看到罗在院子里,搓着小米喂家禽。他不再穿那身床单似的黑斗篷,而是穿着灰色的高领毛衣和洗得发白的棉绒长裤,脚上套着一双沾有泥污的黑皮靴,显得身材高挑,修长挺拔。“咻~”哦,他被长裤勒出的浑圆挺翘的臀线可他妈性感死了。我朝他的背影吹了声口哨,我的小亡灵愣了一瞬,转身看向我,即使有那条漆黑的蒙眼带,我也能想象到他的目光该有多么地惊异。“莱蒙!”他惊喜得几乎手足无措,小米全撒在了地上。老实说我挺喜欢他这种纯粹得不掺一丝虚假的傻样,只要不是在恶斗中。我咬着烟卷,笑嘻嘻地呼出一口烟,张开双臂,正等着我的美人来投怀送抱----“哥!”一个咋咋呼呼的毛小子忽然从屋子里蹿了出来,扎着个短辫,腿脚麻利地蹦了出来。我眯眼看向这个棕发小子,依稀记得荒骨沼泽的法师跟我说过的罗的往事。没想到这次全在兀鹫城齐活了,齐得好啊。“见鬼!你们谁啊?到我家来干什么?!”毛小子看见我们几个杵在门口的恶棍,惊得一哆嗦,差点坐地上了。我朝他抬了抬下巴,皮笑肉不笑地说,“喂,小子,你是罗的弟弟?腿挺好使的啊,是吧赖格?”瘸腿赖格凶狠地说,“啊?老子最他妈烦上蹿下跳的小崽子!”罗的神情骤然紧张起来,上前一步,不露痕迹地挡在他弟弟面前。我心头一阵厌烦,适才涌起的那点柔情蜜意顿时烟消云散。“莱蒙……他是我……我的弟弟,杰里米……”罗吞咽了一下,表情僵硬地对那个小子说,“杰里米,这些也是……我的伙伴……”“什么?!”长得像只小耗子的杰里米从地上蹦了起来,吓得不轻,“哥,你都遇到了些什么人啊!老头子,修士和那个比老虎还凶的女人就算了,怎么还有这些----”他朝我们凶神恶煞的面孔偷瞄一眼,很识时务地把剩下的话吞回肚子。我大摇大摆地上前几步,狰狞一笑,“喂,小耗子,为了你哥,你他妈最好对我放尊重点。”那个叫杰里米的小子瑟缩一下,一边躲到罗的身后,一边还在探头探脑地注视我们。我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惊飞了木栅上歇脚的麻雀,“小耗子,你妈妈还活着么?告诉她,大老爷来了!”作者有话要说:莱蒙:喂,小耗子,为了你哥,你他妈最好对你未来的哥夫放尊重点。杰里米:我靠怎么回事?!哥!你怎么跟了一个比你还矮的矮子?他的年纪似乎还没有我大哩!罗:……莱蒙:我看你是不想要你膝盖以下的部分了,耗子脑袋。第37章 结束与开始“这位女士,我要您的儿子。”我坐在罗的养母对面,漫不经心地翘着腿,叼着烟,将黑方镜推到头顶,露出一个假笑。眼前这个老女人贼溜溜地转着那双眼珠,视线停留在我身上的时间还不及我手边的包裹。安静坐在一旁的罗说道,“妈妈,这位是莱蒙·骨刺。他是我的……我的……”我好整以暇地瞥他一眼,想知道他能说出个什么来。他的脸上浮起红晕,小心地看着我,又忧虑地看向他的养母,似乎在对我不敬还是令养母惊愕的抉择中左右为难。我干脆将他抱在我腿上,他的身体颤抖了一下,随即又是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这个女人倒没太大的反应,只是眸中闪过一丝光亮,“哦,您……很喜欢我的儿子么?”我道,“当然。他是我的奴仆。”罗的身体僵硬了一瞬。他彻底沉默了,我在桌下抚摸着他纤韧的腰,感到小腹又燥热起来。他的养母道,“这位少爷,不瞒您说。罗在您之前一直跟着一位叫托曼尼的富商老爷,当初这位老爷一眼就相中了罗,对他宠爱极了。”我道,“哦?那烦请您告诉我,那位托曼尼老爷有多宠爱罗呢?”罗扶着我双肩的手臂轻颤不止,我解开他棕色的皮带,将手向下探索,像开辟一张地图般开辟着诱人的风景。罗轻吟一声,揪紧了我的衣衫。这个女人摆起一副虚荣的架势,笑道,“托曼尼老爷很喜欢孩子,经常让村里的孩子去他的山庄,给他们裁制漂亮的衣服,端上美味的食物。能有幸被接去他的山庄的孩子很多,但只有罗是他每天必唤的。除此之外,他还给了罗很多精致的礼物……哦,对了,罗,你还记得那只漂亮的小玻璃球么?”“我不记得。”罗想从我怀里挣脱出来,我将他按住,贴着他的耳廓,低声道,“不准走,罗。你给我看好了……给我好好地看着……”他随即默然不动了,揪紧我的衣衫。我好整以暇地转过头,面对那个贼溜溜的婊|子,似笑非笑道,“您的儿子那个时候已经成了个瞎子吧?托曼尼老爷的眼光还挺特别的。”这个女人瞪眼道,“哦,您这话对我的儿子来说可太失礼了。您难道不喜欢罗么?”“我当然喜欢。但他的确是个瞎子,不是么?”我眯起眼,“要是他有眼睛,恐怕比现在还要迷人。看不到他那双动人的眼睛我觉得很遗憾,所以想知道他是怎么瞎掉双眼的。”女人的神色凝滞了一瞬,对罗道,“罗,那你亲自告诉这位少爷,你的眼睛出了什么事?”“……”罗默然垂着头,忍受着我的肆动,手指紧紧地扳着我的双肩。他深吸一口气,急促地说,“我……是我……我自己割下的……”“小傻瓜。”我轻声道。罗的唇边逸出一声沉闷的呻|吟,他的养母关切地说,“罗,亲爱的孩子,你怎么了?”我暗暗嗤笑,瞥向女人道,“女士,那位托曼尼老爷现在在哪儿,你还知道么?”“哦,我可不知道。自从罗被托曼尼老爷带去王城,已经有十多年没联系过我和杰里米了。包括万疆帝国出事,我们也从未重逢,在这个兀鹫城还是第一次见呢。”这个贱货说着,还挤出一丝惆怅和心酸,“罗,你这孩子可真让妈妈和杰里米伤心哩。”你个假惺惺的臭婊|子。我在心底嗤笑一声,冷冷地盯着眼前这个老女人。呵,他当然无法联系你们,你的儿子早就跳下马车被刺死了。我想起亡灵城堡那个黝黑的水池,当初罗莹白的尸体就被系在绳子上,如吊在绞刑架下的囚犯。如今我在怀里抱着他,凝视着他难过隐忍的侧脸,还有那轻微抽搐的嘴角。我想恶毒地痛骂这个单纯的傻瓜,让他看清这一切,看清他所谓“亲人”的嘴脸,却有心无力,最后也不过想给这个无聊的故事画上一个无聊的句点罢了。我冷冷道,“那位托曼尼老爷把罗带走时,给了您多少钱?”这个女人立马精神起来了,“哦,三十……不,八十索尔币!本来是一百二十索尔币,但因为罗的残疾,谈到了八十……”咣当一声,我将一块纯金的铸条扔在桌上,淡漠地说,“这些大概值二百索尔币,您觉得够么?不够的话,过几日我再派人给您送几块。”“哦!够了,当然够!尽管我得说,我亲爱的大儿子现在比小时候更漂亮,但我瞧罗很喜欢您,所以这些就够了。”金条的圣光映在这个女人的瞳孔之间。她哆嗦着捧起金条,跟捧孩子似的紧紧揣进自己怀里,激动地攥住了罗的一只手。罗甩开了她的手。这个女人尴尬地笑笑,继续用充满母爱的目光注视他道,“唉,瞧瞧你……罗,我亲爱的孩子,这次你跟这位莱蒙少爷走了,一定记得时常回来看我和杰里米,可别忘了你的妈妈和弟弟啊!”去你妈的莱蒙少爷,是莱蒙国王。我亲了罗的面颊一下,淡薄的皂香裹着他灵魂的芬芳从毛衣领传了过来,真是让人迷醉。他神色复杂地看向自己的养母一眼,随即黯然转过头,伏在我的肩头不说话了。女人拿了钱就飞快地离开了,脚步跟要飘起来似的。这间小屋只剩我和我的亡灵,那几人都在院子里吵吵闹闹。我环视了一圈屋子的陈设,角落里有张小床,床的另一头铺着干草堆。据说这是他弟弟住的屋子。门虚掩着没有关,也没有锁,但我不介意,不如说有点兴奋。“嗯……”罗伏在我肩头,喉中不知是呻|吟还是哽咽,一贯的压抑低沉。我从他的灰毛衣里取下零星的草屑,将他抱到了床上。“罗。”我唤他,他的侧脸埋在枕头里,哽咽不止。我凝视着他,忽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说什么呢?说我们挺久没见了,说我在刺青城堡被恶龙咬伤时很想亲吻你,说我讨厌你的养母和弟弟,说你不止值二百索尔币,说我即将成为国王了,你感到高兴么?从玻璃窗映入的阳光融化在我们的身体上。我将罗的衣物一点点褪去,他白皙修长的身体暴露在粲然日光下,就像洁白晶莹的脂膏。这动人的画面带给我刹那的迷惘,顿时万千思绪化为乌有,什么也懒得想了。****芭芭拉在这段时间找到了新乐子。我们去找她的时候,她待在一家孤儿救济院,正在教几个长辫子的女孩跳舞。我打量了一下救济院破烂的石砖和歪斜的门槛,木门上划满刻痕和孩子们的涂鸦,篱笆上插|满童趣的纸风车。这家救济院规模不大,据说本来只是个小的避风棚,后来这些无家可归的小泥猴们找到这里,才得以在寒冷的兀鹫城里苟且偷生。下城区不少姑娘可怜他们,经常来这里给他们送些食物充饥,也有些主动来照顾孩子们的生活,比如芭芭拉。她一开始的说法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但我看她现在可是乐在其中了。院子里咋咋呼呼地蹿着一群脏乎乎的野孩子,有几个安静地坐在屋子里玩积木,不时悄悄地转头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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