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他妈冷。我抖了抖披风上的雪屑,呼出一口湿润的白气,绵软的雪堆在我脚下沉闷地吱吱响。从远方纵横交错的冰川扑来的凛冽寒风几乎能冻住我的眼眶。冰铠森林的每棵树高可参天,以冰雪为甲,像个站姿挺拔的秃头战士,阴沉地盯着每一位入侵者,犹如暗夜中无数闪闪发光的眼睛。我们越靠近森林的边缘,罗的不安就越重。我听到他压抑的喘息和迟钝的脚步声,便拉着他的手臂,穿过枝桠纷乱的树林,直到一片敞亮的白色世界出现在我们眼前。罗惊叹一声,我用手指着镶嵌在钻石般闪耀雪地上的一道黑蜈蚣似的城墙,嗤笑道,“那就是人蝠长城。”是的,人蝠长城,仅仅看它一眼,记忆里那股森寒的窒息感就包裹住了我,像把我封闭在了一滴水中。高大绵延的灰色城墙像两条坚固的手臂怀抱着它身后的兀鹫城,我能看到城墙上隐隐闪耀的火光,像寒夜里孤寂的泪珠那般忧郁动人。罗蹙眉问,“那些挂在城墙上的黑色的东西是什么?”“是人骨。”我说,“昔日万疆帝国子民的人骨,贫苦的百姓,被俘获的战士,忠心的臣子,都被挂在那里,用人骨充填被时间侵蚀的城墙间隙。喏,我想这就是你所感知到的亡魂的源头吧。”万疆帝国的尸骨之城,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仍可见到它。罗紧张地望着那仿若蚕蛹般系在长城上的尸骨,喃喃道,“这太残忍了……”我嗤笑道,“残忍?战争就是这样,谁叫艾略特是赢家呢?要是我胜了,恐怕玩得要比他更尽兴哩。现在兀鹫城里大多是旧国的子民,不肯向新国投诚,就被丢在了这里。除此之外,每年迟暮帝国也会流放些罪犯和异教徒到这座城里,简而言之,兀鹫城就是一锅混了老鼠屎的残羹冷炙,各种货色一应俱全。”罗默然不语,不知在思索什么。我想起他也是昔日万疆帝国的平民,虽然七岁就死了,但那时旧国仍在。在他被豢养于荒骨沼泽的十多年,这个世界早就变了个样子,包括我自己。****沉闷的马蹄声跺在雪地上,刀刃出鞘的刺响令我精神大振。嗷呜----幽冷的狼叫响彻荒野。潜伏在冰铠森林里的养狼人行动了,一群脸上涂着夸张古怪油彩的野人,脑袋上插着乱七八糟的鸡毛。狼群在他们的马后疾驰。据说这帮匪徒每过几个月就要到夜狼村抢夺食物,要是今晚之前他们爱怎么样怎么样,但现在可不行。于是我站到了他们的马前。群狼闻到我的味儿立马像狗似的吼叫起来,野兽只要被豢养就成畜牲了。我跳上一块还算大的岩石上,对那些虎视眈眈的野人咧嘴笑道,“不行,朋友,你们现在可不能下去,那些猪已经进了我的圈了。”为首的那个野人不知瞎嚷嚷了些什么,反正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能看到他挥动的那柄大刀上刺目的寒光。我上前几步,“不好意思,我没听清,能再说一遍么?”话音刚落,我抽出斫骨刀砍了那家伙的油漆脑袋,动作快得连我自己都眼花。那些野人又惊又怒,纷纷拔刀冲着我哇哇乱叫。狼群先一步嚎叫着朝我扑了过来,在黑夜中那一双双幽绿的眼就像魔鬼的瞳仁。我笑嘻嘻地举起刀,将那些狼砍了个四分五裂,断裂飞起的肢体散落在雪堆上。跟畜生较劲可没什么骄傲的,于是我转而将刀尖对准了那些凶蛮的野人。妈的那些大象般的巨怪,我平生最恨也最喜欢和这些空有一身蛮力的家伙拼斗。真他妈冷。鲜血随着斫骨刀泼到我身上,我感到寒意从我的骨缝里逸出,舒服得让我想唱歌。另一个浑身黑得像条泥鳅的野人嘶吼道,“葡达马----里撒!”我没搞清楚这俚语的含义,但我看见从头顶的巨森上多出好几支箭头,随即如一簇分叉的银白色的闪电朝我袭来----“啊!!”有趣,即使语言不通,但惨叫声都如出一辙。我看到巨镰冷冽的光晕在上空显现,罗如幽灵般飘在空中,眼洞里逸出两道幽蓝色的光芒。野人和他们的畜牲彻底倒在地上,把白雪染成了热腾腾的红色。我扔掉头顶插满箭簇跟个刺猬般的肉盾,割开野人头子的喉咙,让血液装满了我的水囊。罗落到我身边,靠着一棵树虚坐下来,一声不吭,似乎刚才那个割麦子般割人头的冷酷死神不是他一样。我难得愉悦得吹起口哨,摸了摸罗的脑袋,“干得真不错,我亲爱的亡灵。”“嗯……”罗望着我,脸色苍白得骇人,就像敷了满脸的石灰。“莱蒙……”他用虚弱的声音呼唤着我,像被谁打了一拳似的按住脑袋,痛苦地说,“我……头痛……”噗通一声,他倒在了地上。作者有话要说:手痒了来一发摸鱼~=v=第22章 兀鹫城无数只手阻挡着我的镰刀。我看见莱蒙受困,森冷的力量顿时涌上了指尖。微光凝成的巨镰又一次拉长,我伸臂欲挥,头颅却传来剧烈的阵痛,像被下坠的铁块击中。我扭过头,看到了一张张狰狞的脸,脸下的躯体犹如透明的胶皮,七扭八歪地向我聚拢。【邪恶的亡灵……又要滥杀生灵了吗……】那些面庞扭曲成黝黯的漩涡,一只只白雾般细长的手指环绕在我身侧,就像失控疯长的蔓藤。我顿时明白----那是亡魂。虽然平时我也能看见一些亡魂的实体,但这次却有些不同。它们的目的很明确,攻击我,阻止我,在我即将挥下镰刀时发出尖锐的叫喊。我被这些偏激的亡魂挤在中央,它们透明的手紧紧勒住我的脖子,捂住我的口鼻,仿佛要使我窒息脱力。它们边阻止我边哀声哭泣,无数幻影如万花筒里模糊的光影,在我面前张缩摇曳。“不,不----”我猛地摇头,在它们回荡不绝的怒吼中说道,“我要保护我的主人,你们休想阻止我!”【你的主人是魔鬼……你在为魔鬼效忠……】“他不是魔鬼,他就是莱蒙!我的主人!”幽凉的声音纷乱地叠了好几重,就像密密麻麻的蚁群钻入了我的脑袋。我艰难地撞开那些亡魂围成的障碍,莱蒙已在那些野人的冷箭威胁下。我举起仿若千斤重的镰刀,那些揪住我刀柄的亡魂们随我抬起的手臂一同被举起。它们虚无缥缈的身体与我接触后有了沉重的实感,我惊异于他们的执念竟强烈到这种地步。男亡魂对我拳脚相加,女亡魂则用尖锐的指甲抓我的脸和头发,还有孩子们,像一群仓鼠爬在我的腿上,啃咬我的每一处皮肉。【亡灵,多么自私恶毒的存在。你们凭借不死的躯体,与生者的灵魂缔结。明白死亡有多可悲,生命有多宝贵的你们,却依旧肆无忌惮地屠杀……】【下地狱去吧……与你那狼心狗肺的主人一起,在无边无尽的深渊里,被魔鬼的利爪碾成碎片吧……】朦胧间,我似乎看到扛着刀的莱蒙,一身腥血地站在黑暗中,转头望着我。我呼唤着他的名字,他盯了我一会儿,忽地露出一个笑,朝我伸手道,“过来,罗。”我朝他奔去,在即将触碰到他手指的下一秒,一双狰狞的铁爪却蓦地将他挡住,隔绝我的视野,如绞盘一般猛地收紧!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我听到了莱蒙的咆哮与惨叫。****“莱蒙!”我猛地睁开了双眼。一间古朴简陋的卧室映入视野,四面的墙壁灰暗干裂,油漆剥落的橱柜就像两幅色彩斑斓的地图。我缩起身子,后背卡上凸起的床柱,下意识惊叫了一声。床头有一盏锡制的牛角小灯,上面有一只棕黑色的灯罩。波波鲁躺在另一张床上,面容憔悴地熟睡,《天经》无精打采地摊在胸膛上。乞乞柯夫踩着咯吱咯吱的木地板,坐到床边,打量着我。“小亡灵,你醒了?”“呼……呼……”我听到自己的喘息声,手指僵硬地颤抖不停。他瞄了一眼我的脸色,递过来一个铁瓶,道,“抓住它。”我哆嗦得就像木筛上的米糠,费了很大的劲才把瓶子抓稳。铁瓶里的热水让我舒服多了,我将面颊贴在暖和的瓶壁上,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吞下了喉中的哽咽。乞乞柯夫瞥了我一眼,“你梦到了什么?即使在昏迷中也不停地哀叫,波波鲁为你念了一天一夜的经文,等你平静才撑不住睡下……”我感激地望了一眼黑袍修士的睡脸,问道,“乞乞柯夫,莱蒙在哪里?”乞乞柯夫古怪地笑道,“莱蒙?我倒想问你哩,原本的计划可是你跟着他。但他突然让波波鲁把你带进了兀鹫城。”我急道,“兀鹫城?他为什么要把我送到这里?他说不定会遇到什么危险,我该和他在一起!”眼前的老人嗤笑一声,摇头晃脑道,“莱蒙从不会让拖后腿的家伙一起行动。小亡灵,你还是多加把劲,多上点心吧。”我抱着双膝,尚未从那个噩梦里回神,“乞乞柯夫……莱蒙一直在通过杀戮复仇,对么?”老人道,“那可是他活着的唯一目的了。”“可我做了一个梦……”我艰难地吞咽了一下,道,“梦里,莱蒙最后会……”死。乞乞柯夫盯着我。“喏。”他漫不经心地咂烟斗,“我想没什么大不了的。复仇的某种可能性罢了。”不一会儿,门忽地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响亮清脆的声音道,“见鬼的,本来都快大功告成了,都怪那个该死的婆娘!”蜜色头发的女人怒不可遏地冲了进来。芭芭拉穿着深蓝色的绒裘大衣,白皙的脸被包裹在柔软的绒毛中,一双杏眸炯炯有神。她见到对坐沉默的我和乞乞柯夫,露出一瞬打破寂静的怔愣,“哦,你们两家伙是怎么了?意念交流?小死鬼,你感觉好些了吗?”她的声音让我清醒不少,“芭芭拉----”“我在这里,别叫。”她坐到我身边,蹙起精致的眉眼,抚了抚我的额头,咯咯笑道,“还好,一如既往的死人凉!波波鲁把你背进来的时候慌得像只没头苍蝇,我还以为你被五十辆马车来回碾了一百遍呢!”乞乞柯夫吸着烟斗说,“不太顺利?”芭芭拉翻了个白眼,“哦,本来就快要谈成了!那个老板见了我就跟苍蝇见了肉,我抛个媚眼就能跟使唤条狗一样对他呼来喝去----然后他那膀大腰圆的婆娘就来了。那头母熊先把那窝囊废骂了一顿,然后拧着一张丑脸对我下了最后通牒,让我们明天必须离开!”我愕然道,“离开?”乞乞柯夫拧起眉毛,“兀鹫城的旅店的规矩,每位客人只准居住五天,且不许续租。”“这是为什么?”“我想大概是为了防止恶性事件发生,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和平之城。”乞乞柯夫呼出一口烟雾,沉声道,“必须在明天之前找到新的住处。”芭芭拉嫌弃地说,“这地方真见鬼了,比没翻修前的花牌镇还古怪!要不是莱蒙的命令,我才不想多待呢!”想起莱蒙,体内某个部位仿若被绞紧般抽痛不已。我下意识抚上那疼痛的根源,发现是心脏的位置。“正好你醒了,小死鬼。”芭芭拉干脆利落地绑起浓密的卷发,神气活现地说,“跟我出去打探旅店的情况吧,说不定还能碰见莱蒙呢!”****走出旅店,湿冷的空气如扑面而来的水汽。我绑着蒙眼带,仰头望向潮湿阴森的天空。北境的苍穹就像散落着灰烬的海平面,硬而干瘪的灰蓝色,有点像乞乞柯夫的眼珠。一出门就是狭仄喧哗的集市。家禽闹哄哄地在街上逡巡,孩童在街头巷角围着茅草堆和水井玩耍。从锅炉上溢出的热气凝成干冷的白雾,来往的人群涌出一种晦暗的脏色,就像浸脏衣服的水流。这种环境对我而言并不陌生,甚至熟悉到压抑。十几年前我就生活在这种地方,只不过每日都要下田劳作,照顾家人,在黄昏时赶去交易所兑换粮食和钱币……而现在它对我来说,已是充满陌生与沉痛的回忆罢了。我叹息一声,摇头将黑色的思绪逐出头脑,感受微凉的空气。“嗨,列侬!昨天你家的母猪顺利产崽了吗?……真令人高兴,神一定眷顾于你……哦,奎拉里,我得说你染的布料质量棒极了,不像那些劣品,随便一搓就像打翻了颜料瓶……弗恩,你今天的生意也不错,这个味道香极了……”我跟着芭芭拉的脚步,看她熟络地跟四周的人打招呼,就像跟阔别多年的老友们寒暄一般,偶尔在那些男人们盛赞她时发出妩媚的娇笑。“哦,这怎么好意思呢~您真是太客气了!”她笑靥如花地从一个老板那里接过了一个包裹,走过来,将一只香喷喷的纸包塞给我,“给,小死鬼。这是烤洋芋,撒过盐和辣椒粉,能香掉你的舌头。”“谢谢你。”我没告诉她我的舌头尝不出任何味道。我只明白我很高兴,很感激,就像见到莱蒙递给我的玫瑰糖和彩虹饼干一样高兴而感激。她捧着热腾腾的洋芋,咬下一块软糯的芋肉放在嘴里细细咀嚼,喃喃道,“咒语前后就仿佛是两个世界……”我道,“芭芭拉,你曾经见过那些人吗?”“没有。”她得意地说,“那又如何?这不影响我施展一下我压抑良久的魅力,只要我想,所有人都会喜欢我。”我道,“这……很简单吗?与他人连系在一起……”她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连系?嘁,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且有些连系十足地惹人反胃呢。”“可那是存在的依据,不是吗?……我是说,假如把每个人看成一粒沙,一棵树,画纸上的一抹颜料,那其他人就是同样的沙,同样的树,同样色彩斑斓的颜料。无数粒沙聚成坚固的宝塔,无数棵树铺就广袤的森海,而交叠的颜料令一纸空白变成不同的世界。每个人和其他人也是一样,只有经过这种蛛网般的‘连系’,才称得上‘存在’,才能组建编织出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