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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1 / 1)

结果一晚上醒着的时候不知怎地,嘴就是停不下来。现在褡裢里只剩下可怜巴巴的两块红薯一把肉干。不吃了。宋虔之听出男人的答话带着笑音,大窘,只得自我安慰,笑吧笑吧,你想吃还没人给你带呢!侯爷,南州离咱们这里远吗?那汉子问。还好,比京城里这里近多了。宋虔之顿了顿,问他,你想去?我自己不怎么想去,只是想带我老爹去南州转转,从前听说南州有个行宫,地界也繁华,想带我爹去逛逛,吃茶看戏,过三五日净享清福的日子,也带孩子们去开开眼。鞭子在空中打出一个漂亮的圈,伴随一声清响,击在牛股上。要是驾着牛车去,走一个月官道就能到,马车就更快了,二十天,快的话十七八天也能到。宋虔之道,你多大年纪了?虚岁三十二。有孩子了?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单手比出三根指头。三岁?宋虔之恍然想到,音量忍不住提高,三个孩子?男人点头。大的已经帮忙下地干活,他烤酒的手艺比我还好,打算以后开个酒坊。只是我们寻思着离开竹介,就没想好去哪儿。家里有老人,往往对故土感情深厚,想要离乡背井的并不多见。只是不便由宋虔之来问。男人自顾自说下去:原本我们就不是竹介的人,祖上是军户,获罪发配来的,族人都在郊州。你父亲也愿意离开这里?宋虔之问。男人一哂,点头:正是父亲提出来的,他说他烤酒烤了一辈子,竹介产酒,但主要供给给循州,全镇的人都烤酒,难以出头。不如另外寻一处水质好、温差大的地方落户,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既然儿子有这个手艺,不如趁我还身强体壮,带着他们,把家安好,让他可以专心搞酒方子。说不得将来皇宫里还要钦点咱们家的酒做贡酒呢?宋虔之跟着笑了起来:是,家里老爷子没意见,那你就按自己的想法做,等到老了,可就挪不动了。那侯爷可知道适宜产酒的地方?宋虔之露出认真神色,想了一会,道:平日没怎么留意,不过我帮你打听一下就知道,等回去南州后,我叫人送信给你。哎!男人喜形于色,不住舔嘴皮,想说点什么感谢宋虔之,却又说不出来话。宋虔之抓了两块肉干给他,移开目光,省得他尴尬。路上说着话,时间便过得快,后来宋虔之想起,同男人问了竹介土酒加漱祸的事情,男人显然知道,但言谈间宋虔之才了解到,在竹介他们只把漱祸当成酿酒的一种材料,因为竹介当地有一片山林上的崖壁附近很容易挖到漱祸,土酒所用的方子,乃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当地人家家都会酿。宋虔之嚼着肉干想:看来他们压根不知道这酒喝多了上瘾,日常三五日才喝一次,且含量不高,一直没出事,就流传下来。宋虔之旁敲侧击地让男人回去指点他儿子试试不加漱祸,多研究水质和烤酒的时间、所用的谷物。这么一路拉拉杂杂,不知不觉便到了循州城门外。人群分成两列,排成长龙,大部分都坐在挑来的箩筐上,一脸无聊地等天亮,几个老头围在一起吸旱烟。烟丝燃烧出的白气与晨雾交织在一起,乳白色一片缠绕在人与人之间。城门开得迟,排队直到接近正午,三架牛车才到城门口,守城校尉见到牛车上的东西,验过之后,立刻放了行。男人朝宋虔之说,季宏嗜酒如命,平时半个月就要让送一次,这次恐怕肚子里酒虫早就已经大闹五脏庙了。你们什么时候离开?宋虔之小声问。往常都要在军府留一顿饭,次日才回。宋虔之想了想,大概不是季宏好心给一顿饭食,而是如果酒出问题,还能找得到人。不过次日征南军已经攻入城中,倒是无妨。他点一点头表示知道了。进城后宋虔之跟车队不到半里路,便与他们分开,照胡崇天给他画的地图,寻到城中一户人家,他靠在墙根下等了一会,没有见到人出入,四周也无人监视,这才上去敲门。开门的胡崇天一脸焦急,把宋虔之拽进门中,赶紧关门,插上门闩。快进来,把衣服换了。胡崇天带宋虔之进了一间屋子,这家人简直家徒四壁,空气里散发着泥土的味道。宋虔之换上一身循州军的号衣,看见桌上的破碗底上腻着一层黑色的膏状物,他拿手刮下来一点,闻到锅底灰的气味,便往脸上均匀地抹开,连脖子、手背和手腕也抹了一层。再见到宋虔之时,胡崇天从头到脚把他打量了一遍,眉头始终紧锁着,眼含紧张。什么时候换人?宋虔之把裤腿扎进鞋子里,戴上循州军的帽子,帽子遮到眉沿,有镜子吗?有水缸。宋虔之便到水缸旁边,就着倒影看自己的样子,把头发抓得乱一些,又用锅底灰盖住脖子皮肤与号衣分界的地方,手指往衣服里伸,尽量让黑色的部分均匀自然。水缸四周长满毛茸茸的青苔,缸底游动着一尾黑色的鱼,不知道是什么鱼,足有半条手臂长。侯爷胡崇天犹豫道。嗯?宋虔之转过身来,把手从衣服里拿出来,将腰带松开重新扎好,注视着胡崇天。您必须得到军府里去吗?胡崇天担忧地问,而且就您一人?对,我得盯着季宏。宋虔之说。胡崇天的目光充满怀疑,他嘴唇抿成一条线,迟疑道:要是您信得过我老胡,就实话告诉我,您的计划是什么?宋虔之静静看了一会胡崇天,没有说话,神色说不上严肃,眼神充满探究。胡崇天:如果您打算刺杀季宏,即便您混到他身边去,最好也不要这么做。军府之中布满机关,光是守卫季宏的人,里里外外就有数百名好手。我知道侯爷有的是本事,但若在阴沟里翻船,岂不是得不偿失?我没这么想过。宋虔之看着胡崇天,眯起眼睛露出笑容,刺杀他,犯得着让我去吗?胡崇天讪笑道:是,那是小的想多了。你回过家了吗?宋虔之随口问,实则在暗暗观察胡崇天的表情,从胡崇天脸皮上闪过的僵硬抽搐,虽只有短短一瞬,仍落在了宋虔之的眼睛里。去过了。家人都好吗?都好。短暂的沉默后,胡崇天又道:季宏把弄花坊那条街全铲平了,军眷都未受牵连,他应当是怕城里人心不稳,暂时不打算对军人们的家眷下手。我家里人还得了间铺子。胡崇天的话戛然而止,让宋虔之先坐会,又问他渴不渴,之后进灶房去烧水。水还没开,要与宋虔之对换的士兵就已经回来,他要在家里待两个时辰,之后去军府衙门换值。胡崇天显然与他说过,士兵见到宋虔之没有露出丝毫意外,他生得确实也黑,宋虔之现在觉得他混进去没太大问题了。胡崇天还有旁的事情,没呆多一会就先走了。那士兵回家之后,在灶房里翻出两块窝头,他不舍地看了一眼手里的窝头,还是问宋虔之吃不吃。我不饿。宋虔之抓出两块肉干,给那士兵。士兵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顾不上烧水来泡,便囫囵个塞在嘴里。两块肉干明显拉近了宋虔之与士兵的距离,那士兵挨着宋虔之旁边,在石阶上坐下,沉默无语地看着不远处的一棵老树,树上站着一只不知道什么鸟。士兵嘴巴不停咀嚼,起身把小半块窝头掰成两半,放到离人两米外、生着薄薄青苔的地上。等士兵回到石阶坐下,鸟在树上歪着头看了他半天,终于没有敌过食物的诱惑,扑扇翅膀飞下来,将窝头啄碎,甩着脑袋一点一点啄食,倒显出优雅风度来。宋虔之看到士兵脸上露出傻笑。眼前的士兵脸很黑,眼珠也很黑,尽管脸上带着疲倦,一双眼珠子却像是在水里浸过,亮得很。士兵吃饱之后,不跟宋虔之说话,进了屋。没多一会,鼾声如雷从里屋传出来,宋虔之坐在石阶上,环顾这一间破屋,只是一个可以栖身睡觉的地方,泥瓦糊成。他无聊地坐了一会,起身出去,一路买点小食,一面跟人说自己打听到有亲戚已经混到校尉,就是一直打仗不得空,没寻着亲戚家住在哪里。逢人问姓名,他就报胡崇天的名字。结果没打听出胡崇天在哪儿,无意中听到前几日季宏带兵回城后,铲了一条街,把那条街分给军眷经营,怪就怪在,还派人看着。不少人摇头叹气,有一书生,气质斯文,偏偏裤脚高高挽起,还挑了一担书叫卖。那人见宋虔之穿兵服,不想与他说话。宋虔之故意拽了几句文。书生才嘀咕了这件分铺面让军眷去做买卖的事,最后叹一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么浅显的道理,上面的竟然不明白,我看迟早他的人要反。继而又摇头感叹我大楚国运多舛,竟然北方也乱了,书生顾影自怜,几乎要掉下泪来。想我苦读十年,手无缚鸡之力,真要是杀将过来,只有引颈就戮。百无一用是书生呐。宋虔之听得好笑,但不能再在此处耽误时间,告辞找去那条改头换面的街道。果然见到有人巡逻,行人寥落。宋虔之还没走上去,就看见胡崇天站在一间铺子外跟一名妇人说话,妇人愁眉不展,胡崇天没说几句,便在门口坐下来抽一锅水烟,没扒几口,有士兵来带他离开。宋虔之跟了一路,见到胡崇天被带进军府。这下宋虔之犯起难来了。胡崇天进城后去找他的妻儿,想必在那个时候就被盯上了,恐怕季宏抓了他的儿子威胁,留下他的妻子作诱饵引他回家。胡崇天不知道全部计划,但他知道宋虔之会扮作一名士兵趁换岗的时候混到季宏身边去。如果宋虔之不去,季宏喝下的酒药效一过,他立刻就会知道怎么回事,那其余送酒的五个人就完了。去,还是不去?☆、和光同尘(玖)入夜后的循州军府,环绕四周的数百支灯烛将整个大厅照得亮如白昼,没有日常不绝于耳的丝竹之声,卫兵长长的队列从大门一直通向季宏所在的厅上。早已斟满酒的酒樽摆在案上,季宏摘了头盔,一身铠甲却穿得仔仔细细。他一个人坐在堂上,手持一柄铮亮的匕首,从完整的牛腿上剔下带血的肉片来,用手抓着,蘸同样鲜红的辣椒粉吃。来,吃。看着两名站在门口的士兵茫然对视。季宏厉声道:叫你们进来,陪本将军用饭。士兵跌跌撞撞几乎匍匐过来,在桌案对面,季宏下首跪着。当啷一声,季宏丢出两把刀子给他们。他的视线离开这两名瑟瑟发抖的小角色,抓起一串葡萄,嘴唇伸出去够,吸到一颗便咬在嘴里,逗弄一般地以唇舌包裹住圆圆的这颗葡萄。不吃?季宏眯起眼,嘴里的葡萄让他的话声模糊。两名士兵连忙拿起刀子割肉,吞咽时俱是紧张得脸色发青,满脸难受地把牛肉咽下去。这情景让季宏心中涌起难言的满足。只有季宏自己能听见的一声滋啦之下,葡萄皮开肉绽,甜美的香气在他的嘴里绽开。好吃吗?士兵的声音略略发抖:好、好吃。季宏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巨大,像一道贯穿人头颅的惊雷。他挥了挥手,睥睨眼前二人像蝼蚁一般快速挪动手脚,退到门外去,其中一人抓着门框才勉强支撑自己从地上站起。季宏突然不笑了。军府内的士兵一刻不停地在整个府苑中列队巡逻,夜晚里听不见一丝虫鸣。安静变得让人难以忍受,季宏一面剔牙,一面抬起一只手,抚在胸前。冰冷铠甲底下,是他仍活跃跳动的心脏。他在这座城里,像是一头怪兽,所有人都怕他,哪怕是在最亲密的肉体交缠时,他也从未得到过一丝温暖。属于他的温暖,早已被黑狄人不由分说的一把火烧得精光,送到他面前的,是派去接人的手下畏惧颤抖的回报。他一家上下数十口,一张会要食会说话的嘴都没留下。州城新派去的镇长叫人挖了一个大坑,将认不出面目的焦骨都埋在一起。他甚至没能得到一个为家人殓尸的机会。从此季宏便觉得胸腔里的这玩意儿不在了。他嗜酒如命,沉迷歌舞,每当上了战场,他知道那些是必须杀死的敌人,他不在乎敌人是十四岁,还是四十岁,家中都有什么人在等待。天地不公,谁又问过他的家人,他们姓甚名谁,年方几何,家里还有什么人,便将牵系游子的那根细线一把火烧成灰烬。杀人,令他痛快。匍匐在地的人,还能称之为人吗?当然不能。爬虫只配过蝼蚁的生活。酒樽盛满清凌凌的液体,不用尝他也知道是什么滋味,那是可以安抚人心的琼浆玉液。季宏粗壮的手指贴着酒樽,他垂下眼皮,盯着杯中之物。其中一名士兵飞快看了他一眼,太快,季宏并未发现。快喝下去。宋虔之心里想,握紧了手中的长矛。但他不能一直看着季宏,以免引起他的注意。于是宋虔之只有看自己对面的另外一名士兵,士兵双腿犹在打颤,藏在裤腿里也看得出像是软面筋。宋虔之想了想,双腿也颤抖起来。士兵:厅上一声并不起眼的闷响,对面的士兵扭头过去看了一眼,朝宋虔之做嘴型:醉了。年轻的脸明显放松下来,这意味着他们将度过一个平静安稳的夜晚。宋虔之这才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去看了一眼。季宏半个身子歪在坐榻外面,后脑勺磕在坐榻一侧的木质扶手上,整个身体几乎都折叠了起来。这个姿势会很难受,那意味着,贺然的药起了作用。·山林中发出草蛇滑行的细碎响动,从半空俯瞰,群山巍峨,在星辰照耀下,争向天空生长的树木顶端,纷纷被星光铺洒了一层银亮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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