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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节(1 / 1)

她歪头欣赏她的绝美颜值,“怎么垮着个小脸,不许不开心。”庄灿懒洋洋地戳着手机,在玩连连看,“挺开心的啊。”她就是困。延悦摇了摇头。准备完毕,这就要出门了。其实庄灿也就昨晚激动了一会儿,现在反而没什么感觉。直到临出门时,孙幼蓉在她的嘴里塞了块蜜糖,她知道这个规矩,女儿出嫁的时候,妈妈都会在孩子嘴里塞块糖,代表妈妈的祝福,祝福她今后的人生甜甜蜜蜜。虽然孙幼蓉只是在演戏,可她却是真的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庄灿有点没绷住,走出大门的一瞬间,微微红了眼眶。等头车开过来的时候,庄灿拿起手机,给靳朝安发了条信息。「要出发喽~乖乖等着你的新娘踩着七彩祥云来嫁你吧」靳朝安这时已经到了教堂,他看到了庄灿的信息,但并没有回复。他此刻正站在窗前,手里捧着一束红色的玫瑰。片刻后,他轻轻扯下一片花瓣,将它含入嘴中。玫瑰的馨香在他口中温柔弥漫,他抬头看向远方的云,慢慢咀嚼着嘴里的花瓣,最后将它嚼碎、嚼烂,吞入了肚中。……庄灿上车后,为了拍照方便,就把包包给了延悦,手机也都放在了里面,并嘱咐延悦帮她好好看管好,“要是你三哥来了电话就帮我接。”头车也只坐了新娘子一个人。由于是敞篷跑车,婚纱摆尾的造型摆好后,造型师就不准她再乱动,嘱咐了她一会儿要注意的几个机位后,其它人就赶紧坐回了车里。庄灿手里捧着一束傻不拉几的捧花,别别扭扭地坐在后座,今天的风还不小,呼呼地往脸上吹,庄灿觉得自己傻得要死。车子开始启动,排着队往山下开,三辆摄影车紧跟在头车后头。庄灿假笑了半路,最后实在受不了,手捧花往旁边一扔,伸胳膊揉了揉肩膀。视线瞥过前排的司机时,眼皮忽然跳了一下。怎么感觉这个司机怪怪的?但是具体哪儿怪,庄灿又说不上来。庄灿慢慢地揉着肩膀,眼神若有似无地扫过司机的侧脸,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强烈。直到车子汇入车流,庄灿才反应过来,好像别人结婚司机都喜气洋洋的,她车上这个,竟然全程绷着个脸?庄灿摸了摸口袋,想掏手机,才意识到这该死的婚纱竟然没有口袋,手机也在延悦那里,她看了眼后视镜,发现后面的婚车越来越远,连摄影车都快跟不上了。庄灿立刻回过头来拍了拍司机的座椅,“师傅,您是不是开太快了?”司机没回应,但是又踩了一脚油门。“喂!”前方正好是红绿灯,就在变灯的最后一秒,司机直接油门到底加速冲了过去!靠!!!“你要带我去哪儿?!”公路危险,庄灿不敢对他做什么,更不可能贸贸然然地抢车把,她只能让自己尽可能地冷静下来,车子越开越快,后面的婚车全都甩开了。庄灿看到司机关了对讲机和不断响起的电话,她冷笑,“你是谁的人?”司机依旧没有回复她,就在这时,从前排忽然飘来一阵奇怪的香味,庄灿对气味很敏感,无奈赶上感冒,鼻子不通气,等她意识到不对的时候,马上捂住了鼻子,可却还是晚了一步。第72章 婚礼篇不知过了多久, 庄灿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她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觉得四周一片朦胧。就在这时,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你穿红色很好看。”庄灿的脑子轰地炸了!她头皮一阵阵地发麻, 因为这个声音离她太近太近,几乎是嘴唇贴着她的耳朵传过来的!她喉咙堵塞,心跳如雷, 身体抑制不住地发颤, 当她转过头来的一瞬间, 她看到了沈煜的脸。此刻, 他正微微含笑,苍白的脸几乎和庄灿的贴在了一起。“是你……你想干什么?”你他妈的这个变态!庄灿想动,却怎么也动不了,整个身体除了脑袋以外全都像僵住了一样, 那种躺在砧板上只能任人鱼肉的感觉,让庄灿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无能为力的绝望。庄灿问完,沈煜便向后挪了一点, 后背紧紧贴在身后的黑色木板上, 庄灿这才把目光放向四周……当她终于看清周围的环境时,她的瞳孔因恐惧几乎在一瞬间猝然放大!怪不得,怪不得她从刚刚就觉得四周又闷、又窄, 胸腔憋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原来……原来这他妈的是具棺材!她和沈煜现在竟然并排躺在一具棺材里!只是棺材的盖子没有完全盖严, 还移开了一条缝隙,此刻正好有一束光打进来,照射在沈煜的脸上。庄灿此刻才看清他身上的衣服。我操……沈煜穿着一件崭新的改良款的中山装, 这是中式婚礼上标准的新郎服。他抬起葱白似的指,????? 放在庄灿白皙的颈部, 摸了摸她因愤怒、因恐惧而暴起的紫色血管,而后一路向下,摸到她的胸口,在胸前的那对鸳鸯刺绣前爱不释手地打着转儿。庄灿此刻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秀禾服,这是他亲手替她换上的。“喜欢吗?”他笑着问。“你疯了!!”“对,我疯了。我爱你,我不允许你嫁给别人,你是我的,只能属于我一个人。”沈煜说完,咯咯笑了起来,他把脸贴在庄灿胸口,嘴唇颤颤亲吻她胸前的那对缠绵的鸳鸯,意乱情迷地重复着那三个字,“真好看……”庄灿咬紧牙关,强忍着恶心和愤怒,她知道现在不能刺激他,所以只好顺着他的话道,“你早说啊,早说我就不跟他结婚,这样吧,你先放开我,好不好?我跟你结啊,咱俩总在棺材里躺着也不是事啊。”说实话,穿着大红袍子躺着棺材里,真的挺瘆人的,就算庄灿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也遭不住这刺激。沈煜笑着来到她眼前,“你真要和我结?”“真的啊!”“那你爱我吗?”“爱啊!”沈煜哭了,眼泪掉在庄灿眉心,他说道,“我也爱你,灿灿姐,你看,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他从身侧摸索出一个小盒子,盒子打开,里面竟然是拍卖会上的那支琉璃发簪。他把发簪小心翼翼地为她插在头发上。“好看的。”庄灿现在只想骂街。她也笑了,“谢谢你,这发簪这么贵,让你破费了,好了礼物我也收了,现在我们能起来了吧?”她知道一定是沈煜给她用了药,所以才会导致她手脚麻木,一动不动。沈煜却又把脸贴在了她胸前,这次手也搂住了她的腰,他闭上眼,回忆似的说,“呵呵,区区五千万而已,对我来说如同九牛一毛,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有钱,但不是沈兴德的钱,也不是封诚的钱——”庄灿眉心一跳,“所以你早就知道自己不是沈兴德亲生的?沈夏是你在背后下的毒手?”沈煜却没有回答她,他像是进入了自己的世界,继续自言自语道,“我的钱,都是我自己凭本事挣来的,你知道我的本事是什么么?”“呵呵。”他又笑了,用一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子,“智商。”沈煜从小身体不好,不能出门,很多男孩玩的运动他都玩不了,大多数时间,只能每天闷在家里上上网。初中那年,偶然的一次,他在网上接触到了炒股,一开始只是觉得有点意思,就试着玩了一下,没想到就从一百万赚到了五百万,翻了五倍,虽然那时候沈家有钱,五百倍也只不过他一个月的零花钱,但这是他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以及活着的意义。那种难以形容的愉悦感,深深刺激着他,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在金融方面有着非凡的天赋。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越玩越大,也逐渐去挑战更刺激的玩法,后来他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取名hill,别人只知道hill是一家外来的投资公司,但很少有人知道,hill的母公司其实是美国的一家基金公司,那家公司曾因在华尔街做了一支所向披靡的对冲基金而名声大噪,至今没人知道hill以及母公司背后的真正老板到底是谁。母公司的基金客户遍布全球,其中也包括北城的各路权贵。这也就是为什么沈煜在北城能有如此庞大的关系网。“曾经我想毁灭这个世界,我想疯狂搅乱这个世界现有的秩序,我想在我死之前,拉上这个世界所有贪心不足的人和我一起死,可是有一天,你竟然回来了……灿灿姐,你知道吗?那时候我都已经放弃治疗,放弃我自己了啊,可是你竟然回来了,我开始觉得这是上天为了挽留我,而送给我的礼物。于是我接受了,从此我便改变了目标,不,我不要摧毁这个世界,我要控制这个世界,我要成为这个世界的老大——可是,可是有人和我抢……有人竟敢和我抢!!”沈煜激动起来,“你明明不喜欢他,却还要和他在一起,为什么?因为他是北城第一吗?如果是这个,那么我也可以做!我告诉你,封诚在背后搞的那些勾当,我真的一点都不放在眼里,我想要的,从来也不是什么名和利,我只是想要一个人,像灿灿姐你一样,半夜能够哄我入睡,喝药时可以喂我吃糖,看病的时候,可以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灿灿姐……灿灿姐……”他掉着眼泪,哽咽着说,“可是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我要死了……可是我不甘心啊,怎么办?所以你陪我一起死好不好?”他说着,从身后拿起一支针管,庄灿看到里面已经注满了液体,她瞳孔一震,“你冷静一下!你不会死的!现在的医学技术这么发达,肾脏心脏都可以换新的啊,还来得及,真的还来得及,我还等着你打败靳朝安,成为北城第一呢!”“你、你要干什么?”庄灿看到沈煜手中的针管在向她靠近,同时冷银色的针头被缓缓推了出来,有一两滴液体落在庄灿脸颊的皮肤上。沈煜将针尖抵在她脖颈那根细细的紫色血管处,他低头亲了一口,然后破涕为笑,“灿灿姐,既然你答应了嫁给我,那就给我陪葬吧,好不好?”庄灿机械似的摇了摇头,还来不及发出声音,那针头便已经刺破她颈下跳动的皮肤……冰凉的液体进入血管的一刹那,她咬紧牙关,从胸腔发出一声闷闷的悲鸣,无声的怒吼在血腥味弥漫的喉咙里盘旋、酝酿,她终于抬起了胳膊。只可惜,药效很快就发挥了作用。那咬破了舌头、让神经在剧痛的刺激下才艰难抬起的拳头,就那么在半空之中,软绵绵地倒了下去。……“睡吧,灿灿姐,我来找你了。”沈煜爱惜地抚摸着她的脸颊,微笑看了她几分钟后,伸手擦去了她嘴角流出来的鲜血……最后,把侧脸贴在了她胸口的那对鸳鸯上,闭上了眼睛,将剩下的半针液体缓缓推进了自己的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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