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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1 / 1)

曾忆昔侧过脸,瘦削的下巴朝她微微一抬:“欸,姑娘,能跟我妈说句话不?”江月稠:“………………”她瞪着大眼,拼命摇头,头摇的比在大风里疯狂摇晃的小树苗还带劲。这要是在马路上遇到了警察叔叔,怕是要被带进局子里做尿检。曾忆昔哼了声,“那姑娘不好意思哦。”他妈妈终于听出了不对劲儿:“曾忆昔!”“嗯,儿子在呢。”“你耍我是不是?”“没,我旁边是坐着个姑娘。”他吊儿郎当地来了句,“我发誓。”“哪个姑娘愿意坐你旁边?”他妈妈没好气地说,“人姑娘不小心坐你旁边,没三分钟也给你气跑了。”通话结束后,曾忆昔看向她:“你好像很快乐?”江月稠继续摇头。曾忆昔哼了声:“想笑就笑,别憋坏了说是我吓的。“……”感觉到曾忆昔的低气压,她一回到住处就洗漱,然后就滚回了自己的卧室。阿拉斯加似乎也觉得它主子心情不爽,也跟着到她这屋避难。不过睡了一晚,她也确实没听到曾忆昔的打呼声。可能是真的不打呼。也可能是这房子的隔音效果确实不错。总而言之,就是又省了几十块耳塞的钱。他们一前一后出的门,还在楼下遇到了要去公司的李志。李志一看到他们从一栋楼出来,眼睛都快瞪出来了。随即,脸笑的跟朵傲霜的菊一样:“行啊!老曾!你他妈终于铁树开花了!”曾忆昔白他一眼,连气都不哼,拽着张脸走了。李志还是好脾气地笑:“应该是怪我没跟他整束花庆祝?”作为她和曾忆昔关系唯二的知情人,江月稠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来解释一下:“我们只是雇佣关系,不是……”话没说完,就被曾忆昔打断。他站路虎旁边,手搭车门上:“江月稠,给你五秒钟。”江月稠会意,立马小跑着到他的路虎那边。搭了一截顺风车到公司,通勤时间立马就缩短至十分钟。到公司的地下车库,曾忆昔的手机又响了。她瞄了眼屏幕,看到是他爸打来的。领导给你穿小鞋的原因之一,就是你知道他太多事了。她假装肚子疼,立刻就走了,没等曾忆昔一起坐电梯。跑得太快太果断,压根没注意到曾忆昔蹙紧了眉。一进他们美术部的大门,就见贺泛和几个男同事搁墙边勾肩搭背在叽叽喳喳地说这话。见她进来,贺泛还神秘兮兮地让她把门关好。她忍不住问了句:“在说什么呢?”贺泛解释了一通话。归结下来核心要点:他们是在商量关于如何勇夺倒数第二的对策。几个人还纸上谈兵的想了个田忌赛马的招,最后不战而败。因为全都是下等马……江月稠听着脑袋疼,想笑也觉得不厚道,所以干脆出了门,准备去茶水间倒杯热水。快到茶水间门口,看到慢他们一拍来公司的李志。李志也注意到了她,先开口喊了她一声“江爷。”她停下脚步,也跟李志打了声招呼。“什么雇佣关系啊?”走到她跟前,李志问。江月稠解释:“就是曾忆昔的狗吧,心理有点问题。”在人好兄弟跟前,她也不好意思说大实话,只说道:“需要个人照顾。”李志也像被无语到了:“他家那狗能有啥问题?”江月稠:“……”原来不止她一个人这么想啊。有问题的不是狗,应该是人才对。李志像是好气又好笑,最后叹了口气,语气有几分艰涩地开了口:“那个,江爷……”“嗯?”“我想问你个事儿。”李志说。第29章 这不挺合你心意“什么事?”江月稠问。她留意到李志的神情有一些微妙。李志平时都是乐呵呵、笑嘻嘻的一个人。但此时, 他的表情却有几分严肃凝重,似乎还有些忐忑。江月稠条件反射地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以前。”李志顿了顿,决定还是选择一种比较委婉的措辞和语气来问, “托人转交给你一封信,你还记得吗?”江月稠:“……什么?”她不明白李志的意思。“高三下学期, 我让王谨惠给你一封信,是那种粉色的信封。”李志只好还是将话说的明白些。江月稠愣了一下, “我没看到什么信……”一时也有些警惕, 不自觉地看了眼四周。李志为什么要给她信?李志提醒:“高三下学期的事, 你再想想?”江月稠摇头:“惠惠没有给过我信。”李志眼神一暗:“所以不是你交给老师的?”江月稠:“交什么?”“那封信。”李志说。江月稠一头雾水:“我没交什么信给老师啊?”李志淡淡应了声:“……我知道。”“……”李志到底为什么要给她信, 还粉粉的信封?难道……这和曾忆昔待久了, 像是也沾染了点自恋。不过很快,她就用理智消除了这诡异的联想, 可不能和曾忆昔一样。刚准备问问是怎么一回事,身侧响起一道声:“开组会了!姐, 就差你一个人了,还搁这儿唠嗑呢?”贺泛站在不远处, 忙朝她招手:“快点哈, 都等你呢,打个水打这么久,还不带手机。”李志苦笑了声:“没事了, 江爷, 你先忙吧。”江月稠也只得走了。看人走远了, 李志垂眸叹了口气。直到有同事跟他招呼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有些疲累地往电梯那边走。但眼下,他没什么心思去办公。脚步一顿, 侧过身,看着对面那个没什么使用机会的安全通道。推开那扇门,他走进楼梯间,里面光线昏沉,也没有一个人。脚步有几分虚浮,踩在地上很不踏实。他两手抄在衣兜里靠在墙上,借着点力量支撑。其实他很早之前,就隐约感觉到了不对劲。为什么这么久才问江月稠?无非就是,他害怕面对那个真相。无论给自己找多少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他都无法否认,罪魁祸首其实是他。如果他不把东西给王谨惠,那不就什么事情都没了。看着眼前这一层一层的阶梯,那个爬到三楼就喘的不行的肥胖的少年,就慢慢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也许直至今天,当年班上的同学回忆起来,一提到李志这个名字,可能都会说:“李志啊,我们班的那个班长,是个胖小子,性格很憨,平时都是乐呵呵的,挺好相处的一个人……”那时的他,总是努力地想要获得每个人的喜欢。他和气地对待每一个同学,别人找他帮忙,他很少拒绝,怕别人会因此不高兴,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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