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是天,低头是漫漫黄沙的旷野之下,数以千计的鲜卑骑兵先后加入战场。
谁也没想到,这一支齐军来的如此之快,为首的一员骁将更是手持一杆长枪,在乱军当中,杀了个一进一出。
人人都看见数骑向着鸡鹿塞所在的方向而去,却无人能够拦住他们。
鲜卑骑兵眼睁睁的看着齐军骑兵飞似的消失在的地平线上,只是拼命挤压着齐军步兵。
大队步兵被围困在乱军当中,人人都脸色铁青,在齐军连绵不绝的箭矢当中,撞一个头破血流。
“咚咚咚。”
低沉的鼓声再度被敲响,张绣不由苦笑,调转马头,奔了回来。
步兵结阵,内部除了大量弓弩手之外,还有骑兵。
骑兵没有摇曳在外,而是在军阵当中,伺机杀出。
“擂鼓。”
贾诩死死地盯着战场上面,他是西凉军出身,却并非是猛将,而是文吏。身份不同,视角也不同。
齐军军士人人奋勇,各司其职,即便结阵,变成乌龟壳,却也缓缓移动。在外层的大车不断被推动,竖起在大车上面的盾牌箭矢越来越多。
能够追随吕布出城野战的,都是精锐当中的精锐。骑兵大多操着一口幽州口音,步兵要么是青州,要么是兖州,都是打过四五年仗的老兵。
他们因为种种原因,升不上去,个人武艺却不弱于人。对军阵的理解,更是烂熟于心。
军阵之外,大队大队的鲜卑人正在集结,却不敢冲击。
不断有牛角号的声音响起,但也只是响起。倒了一地的尸体,足以让鲜卑人冷静下来。
“军师。”
张绣拱拱手,一抹额头上的热汗,便从一旁的亲卫手中接过水囊,顿顿顿之后,才意犹未尽的道:“鲜卑人不过尔尔,还请军师下令,让卑职领兵五百,杀出一条路来。”
“胡闹。”贾诩没好气的骂了一句:“你年纪轻轻,好的不学,偏偏要跟温侯去学。乱军当中取敌将首级看似威风,却不是宿将该做的。记住,齐军当中能够坐镇一方的人,都不是温侯这种人。”
“行军打仗不只是厮杀,还要调度全军,调度像你这样的人去厮杀。”贾诩很快回过味来,张绣这样的小家伙不可能对自己毕恭毕敬,什么都听。
他不是吕布,没有被现实毒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依仗是什么。
“要不了多少时间,温侯就回到了。等有了主心骨,此战必胜。在那之前,我要你安稳军心,我要你出战,你在出战!”
“诺。”
张绣心不甘情不愿的点头,贾诩现在是这一支军队的掌控者,自己只是一个区区军侯。第一次,张绣有了自己的目标。权利,近在咫尺,能够吆五喝六,也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一切。
......
震天的鼓声对面是面沉如铁的鲜卑人,鲜卑人相聚一起,迟迟不敢发动进攻。人人都知道对面齐军弓弩威力,莫说是鲜卑人还没有富裕到人人着甲的地步,便是人人着甲,面对齐军的强弩硬弓,也只能多坚持一会儿。
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鲜卑人越聚越多,齐军距离鸡鹿塞也越来越近。